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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大众化餐饮发展的意见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大众化餐饮发展的意见
合政办〔2014〕42号

税谱®提示:根据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9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合政秘〔2020〕25号规定,继续实施

税谱®提示:根据《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3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4-05-28)规定,继续实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大众化餐饮是满足群众日常生活必需餐饮服务的重要服务业态,主要包括早餐、快餐、团餐、特色正餐、地方小吃、社区餐饮、外卖送餐、美食广场、食街排挡、农家乐以及相配套的中央厨房、配送、网络订餐等服务形式。为顺应餐饮业转型发展的新趋势,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餐饮需求,根据《商务部关于加快发展大众化餐饮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函〔2014〕265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促进大众化餐饮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大众化餐饮需求和弘扬地域餐饮文化,着力推进餐饮业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连锁化、品牌化进程,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大众化餐饮占全市餐饮市场比重提高至85%以上,形成方便快捷、卫生安全、经济实惠、营养健康的大众化餐饮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标准化菜品运营体系。鼓励餐饮企业、厨师团队、菜品推广专业公司研究制定标准化菜品。鼓励餐饮企业建立中央厨房或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实行集约化生产,通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接受消费者和餐饮服务单位预约,采取冷链等先进技术配送标准化菜品,创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型运营模式。

(二)构建社区服务网点和配送体系。鼓励高端餐饮企业发展大众化餐饮网点。引导餐饮企业在社区、学校、医院、办公集聚区、商圈建设餐饮网点。支持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和宾馆饭店的餐厅向社会开放,推动餐饮服务社会化,促进团膳业的发展。支持第三方专业餐饮配送企业,实现城市全方位的社区外卖配送,满足社区居民、办公集聚区工薪阶层和面向老年人、中小学生、病人等特殊消费群体的送配餐服务。

(三)构建农餐对接可追溯体系。鼓励餐饮企业建设食材生产基地,培育种养、加工、物流配送、餐饮服务于一体的企业集团,实现从田间到餐桌全产业链发展。引导合肥经济圈内标准化食材生产基地与我市规模以上餐饮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以降低经营成本、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鼓励餐饮企业使用物联网技术,实现菜品从食材源头到成品全程可追溯。建设餐饮企业信用体系,鼓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建设数据库,规范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四)提供公共信息服务。建设统一的大众化餐饮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将其纳入全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系统,为消费者、餐饮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提供公益性服务。鼓励餐饮企业创新服务模式,开展线上线下业务融合,实现企业经营网络化,为市民网上订餐和全天候配送提供良好的信息化条件。

(五)打造餐饮品牌和连锁企业。培育合肥菜品标准化品牌,引导企业利用安徽各地优质地产,创新具有地方风味的特色菜品。整理挖掘传统饮食文化,丰富合肥菜品文化内涵,并向全国推介。振兴“老字号”餐饮企业,加大宣传力度,提升老字号餐饮企业整体形象。支持举办特色鲜明、主体突出、有影响力的餐饮盛会,宣传合肥菜品,带动大众化餐饮消费。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培育跨区域餐饮连锁示范企业。充分发挥骨干餐饮企业在市场开拓、培养人才、科技攻关等方面的带头作用。支持骨干餐饮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等方式,组建餐饮企业集团。鼓励连锁餐饮集团加快“走出去”步伐,支持其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

(六)创建文明餐桌。建设节约型餐饮,鼓励餐饮企业建立提醒提示制度,在醒目位置使用餐饮节约有关标识;推行商务餐分餐制,发展可选择套餐,多提供小份菜;制作合理膳食搭配菜单,为消费者提供科学的饮食建议;不设最低消费,餐后主动帮助打包,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表扬和鼓励;强化厉行节约的监督和约束机制,推进厉行节约各项措施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将发展大众化餐饮作为落实中央精神、推动餐饮行业转型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加快发展大众化餐饮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案,认真制定和落实各项措施,不断总结发展大众化餐饮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积极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推广先进经验,为大众化餐饮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完善加快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对大众化餐饮及其配套服务项目,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鼓励餐饮企业抱团发展,按照“自愿互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组成互助合作组织。市财政安排一定资金,与互助合作组织内贷款企业按银行授信额10%—15%缴纳的保证金共同组成担保互助基金,助力餐饮业获取信贷支持。

(三)减轻企业负担。积极引导餐饮企业规范管理,推进税收征管方式由核定征收向查账征收转变。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餐饮企业,可按规定简化备案手续并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将大众化餐饮网点纳入社区商业网点配置基本内容,鼓励街道、社区拿出免费或低租金社区用房,发展早餐工程和社区食堂、主食厨房等大众化餐饮网点。

(四)加大用地保障和配套建设。鼓励餐饮企业通过收购、租赁等方式盘活存量土地,建设大众化餐饮项目。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优先为大众化餐饮重点项目安排用地计划。存量建设用地调整为大众化餐饮发展建设用地的,须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实施意见》(合政秘〔2014〕101号)执行。餐饮企业经批准利用自有土地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并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和管理的,免收城市基础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五)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和资助行业协会利用自身优势牵头组织标准化菜品运营、农餐对接、大众餐饮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等服务类重点项目建设,在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企业利益、加强业务交流、倡导餐饮节约、推广先进技术、组织餐饮企业开拓国际视野、开展人员培训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餐饮协会要深入研究市场,加强统计分析,协力推动大众化餐饮的健康发展。

(六)强化人才保障。加强校企合作,建立多层次的餐饮人才保障机制。将大众化餐饮企业高管人员纳入市级“511经营管理人才工程”培训计划,每年组织大众化餐饮企业管理人员开展相关培训教育活动。探索建立餐饮标准化培训、推广、示范中心,加强餐饮业标准化和从业人员营养搭配和膳食平衡知识的普及和培训,推广膳食结构多样化的健康消费模式,全面提高行业标准化水平和营养知识水平。




2014年11月15日
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