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
合政〔2018〕87号
税谱®提示:根据《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3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4-05-28)规定,继续实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扎实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地生根,加快建立与世界接轨的柔性引才新机制,探索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新模式,形成海外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在肥聚集效应,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加快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合肥篇章的决定》(合发〔2017〕36号)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批复要求,建设“合肥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以下简称“离岸基地”),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优先战略,完善与世界接轨的柔性引才机制,吸引更多海外人才来肥创新创业,助力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加快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吸引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基地建设、运营和管理;加强规划引导,整合服务资源,优化服务流程,为海外人才和企业研究创造、技术突破、成果落地创造良好环境。
——政策集成,机制创新。整合全市产业、双创、人才等政策,整合引进海内外人才资源渠道,加速海外人才向合肥聚集;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完善人才柔性引进、人才服务保障、成果转化等机制,探索建立离岸创新创业“合肥模式”。
——强化统筹,上下联动。立足现有基础,强化市级统筹,以开发区为主战场,充分调动县(市)区等各方积极性,实现上下联动;建设离岸基地创业网上工作平台和实体服务平台,将基地建设成为海内外创新资源集聚、创业孵化发展的平台。
(三)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0年,把合肥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海外创新资源集聚中心和海外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机制基本建立。海外人才创新创业的离岸模式基本建立,在柔性引才、创业孵化、基地运营等方面先行先试,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省全国提供示范。
——海外人才和创新资源大量集聚。引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50名(个)。柔性引进新型显示、集成电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量子信息、大数据、机器人、未来网等未来产业领域海外优秀人才200名。在发达国家、知名院校、创新园区、海外机构布局离岸基地服务机构50个,合作共建离岸创新合作经济体100个。
——海外科技成果产业化成效显著。每年重点支持10个左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国内一流或国际先进科技成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来肥创新创业。推动一批科技成果在肥转化,协助成立200家离岸人才创新创业企业。
二、空间布局
(一)打造核心区。在合肥高新区建设合肥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核心区,搭建综合服务功能区,引进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创投机构等,全方位提供离岸创新创业服务;设立海外人才来肥创新创业的特色孵化器、创客空间。
(二)构建拓展区。在核心区建设基础上,拓展到开发区和县(市)区,依托其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一批载体,开展离岸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和项目孵化,整体推进合肥市离岸创新创业活动。
(三)辐射全省。离岸基地核心区与拓展区建成后,向全省总结推广合肥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经验模式,形成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广领域离岸创新创业格局。
三、重点措施
(一)探索创新创业离岸模式。
1.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巩固商事制度改革成果,推进市场主体登记全流程网上行政审批,逐步实现注册全程电子化。对离岸基地内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对离岸基地内企业工商登记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和实行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市场退出机制。(责任部门:市工商局,市商务局等)
2.实行“区内注册、海内外经营”。以中科大校友会、合肥欧美同学会、合肥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协会等为依托,以企业为主体,筹建一批海外人才研发服务机构。支持和鼓励海外人才在基地内注册或者在海外注册。在基地内注册的,允许注册企业开展离岸研发、离岸服务贸易等经营业务;在海外注册的,实行“海外注册、境内经营”,鼓励海外注册的创新型企业、人才将先进技术、创新成果落户基地。(责任部门:市工商局,市科协、市人才办、市委统战部、各开发区管委会等)
3.保障离岸公司权益国际化。在离岸基地内实行国际离岸公司通行规则。对创新创业公司在办理离岸注册、国际经营业务时,经营地不受限制;在收益状况等方面,享有保密权利;在合理避税、避开贸易壁垒、境外融资及上市、规避投资风险等方面,享有国际通行权益;可在国际银行开设账号,以实现国际金融服务便利化。(责任部门:市工商局、市金融办等)
4.支持建设离岸创新创业机构。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为统筹,合肥市海外人才工作站增挂“离岸基地海外服务站”牌子,增加离岸创新创业服务内容,完成年度任务评估考核的,再给予10万元工作经费补助。中科大等在肥高校、科研机构和安徽企业在境外设立、合办、收购的研发机构,被认定为离岸基地海外服务站的,每年度评估合格后给予20万元人民币日常工作经费补助。(责任部门:市科协,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人才办等)
5.授牌建设一批离岸基地空间载体。先期以高新区的孵化器、双创基地、众创空间为依托,授牌建设2-3家离岸基地空间载体,并在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开发区,授牌建设1-2家离岸基地空间载体。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给予每家离岸基地空间载体20万元经费支持。鼓励县(市)区、开发区引进专业化的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运营管理机构,一次性给予所在县(市)区、开发区20万元经费补助。(责任部门:市科协,市财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等)
6.设立离岸基地管理机构。加强合肥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合肥市海外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建设。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制定基地建设规划,做好政府事务协调、配套政策实施、管理和考核等。(责任部门:市科协,市财政局、高新区管委会等)
7.组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联盟。支持高新区发起建立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联盟,联合各开发区和县(市)区、离岸基地海外服务站、海外人才工作站、双创基地、投融资机构、国际科技转移、服务机构等,整合全球科技和智力资源为合肥创新发展服务。(责任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市科协、市人社局、市科技局、相关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等)
(二)加速海外人才创新创业资源集聚。
8.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定期向各类用人单位征集海外人才需求,制定、发布高层次海外人才需求目录,不断提升海外高层次人才与重点产业发展的衔接度。结合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引进计划和领军人才引进计划,围绕合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每年重点引进10个左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先进科技成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来肥创新创业。(责任部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台办、市侨联等)
9.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机制。发挥中科大等高校院所海外学子众多的优势,整合现有企事业单位的海外渠道和资源,争取一批海外科技人才利用各种方式和途径来肥工作或离岸创新创业。依托国家大科学装置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立访问学者岗位,鼓励离岸创新人才来肥开展合作研究。围绕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等新兴产业,鼓励和支持以项目合作、短期兼职、技术入股、网络远程沟通等形式柔性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责任部门:市人才办,市科协、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等)
10.促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停居留便利化。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全面实施公安部授权的出入境政策措施,压缩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出入境、来华居留许可或签证提供便利。(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等)
11.优化海外人才创新创业生活保障。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以优惠价格购买相应标准的人才公寓,也可租住人才公寓;在肥工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子女,根据本人自愿,优先安排其子女到公办学校就读。享受优诊保健待遇,在市属三甲医院开辟“绿色通道”,推动省属重点医院国际医疗服务,提供预约诊疗和外语服务,探索国际医疗保险境内使用机制,开展国际医疗保险定点结算医院试点。(责任部门:市人才办,市房产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外侨办、市科协等)
12.优化海外人才服务方式。依托组织、人社、外侨、公安出入境等部门,统筹设立集管理、协调、联系等功能于一体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针对海外高层次人才社保、户口、签证、成果认定等服务,采用“一窗接件、并联预审、集中反馈、专员办理、集中建档”运行模式,实现集中服务。(责任部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外侨办等)
13.积极开展“海外预孵化”。以安徽企业在海外建立的离岸研发中心为支撑,采取授牌认定并给予资助的方式,力争到2020年,在北美、欧洲、东南亚、以色列、澳大利亚等全球主要人才聚集地建立40个离岸创新资源汇聚站点。以“海外预孵化”的服务方式,探索建立海外人才产业孵化器,推动在海外完善创业团队或创业项目,提高海外人才和项目落地的成功率。(责任部门:市科协,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等)
(三)建立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
14.建立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依托合肥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对外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合肥市外国专家局等平台,逐步搭建公益性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网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开展科技政策、科技成果、科技金融等科技创新资源信息发布等。对有创业需求的海外人才或有创业孵化功能和诉求的机构提供入驻服务,对条件成熟的海外人才创业项目,协助其注册企业后正式孵化;为离岸创新创业提供跨境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用融资、投贷保联动等服务;向成功孵化的离岸创业企业提供托管式服务。(责任部门:市科协,市数据资源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人才办等)
(四)完善政策支撑体系。
15.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在离岸基地内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政策。支持离岸创新创业人才以投资、智力、资本(技术、知识产权、管理)等形式入股,以技术转让等方式参与用人单位收入分配。引进的海外人才列入市高层次人才中的顶尖人才、产业紧缺人才范畴,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责任部门:市税务局,市科技局、相关开发区管委会等)
16.设立离岸创新创业基金。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作为离岸创新创业母基金,依托现有市级国有投资平台,通过设立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子基金等形式,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支持离岸企业发展。按照市场化原则,组建子基金管理机构,建立专业化的项目经理队伍,为离岸人才提供涵盖企业管理、技术交流、市场开拓等增值服务,帮助离岸企业获得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和上市融资。对投资离岸企业项目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基金的绩效评价按照合肥市相关管理办法执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离岸基地内企业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离岸基地内企业提供信用融资担保服务。对在为离岸基地内企业提供信贷服务方面表现优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年度考核评比、财政贴息、保费补贴等方面给予支持。(责任部门: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产投集团、相关开发区管委会等)
四、建设步骤
按照“分步实施、逐步推广”原则,分两个阶段推进离岸基地规划建设。
(一)建设阶段(2018-2019年)。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的原则,按照三个“结合”模式进行建设。一是产学研相结合,促进人才离岸创业基地与各协同创新平台的发展互动对接。二是基地建设和创业需求相结合,促进离岸创业基地与人才、企业需求的互动对接。三是离岸创新和在岸创新相结合,以合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需求为导向,海外人才引进与国内人才使用相结合。
(二)推广阶段(2020年)。逐步建立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合肥模式”。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合肥市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成员由市科协、市人才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及解决方案,指导离岸基地建设和运营事务。
(二)建立联动机制。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主体联动机制,统筹组织、统战等各方力量,实现资源共享、协同作战。拓展服务内容,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联谊、座谈、交流等活动,加快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本土化”进程,积极引导海外高层次人才参加政协、侨联与海归协会,增强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归属感与成就感。
(三)明确责任分工。市科协负责离岸基地建设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负责离岸基地的组织实施,会同市人才协会组织海创赛、海洽会、海智论坛等海智对接活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将离岸基地建设纳入全市人才工作统筹规划,完善政策扶持。市台办负责对台科技、学术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涉台人才、项目引进中的协调服务。市发改委负责将离岸基地建设统筹纳入全市重大项目管理并做好协调服务。市财政局负责统筹科技财政投入,支持离岸基地建设。市科技局负责海外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筛选、审定等工作,并对落地项目给予必要的项目经费扶持。市公安局为在肥外籍人才提供签证证件和停居留便利。市外侨办对确需赴海外开展招才引智工作给予因公出国审批支持,对紧急任务开设办理“绿色通道”,对海外人才来肥工作或创业予以支持和配合。市侨联负责利用海外侨界资源及渠道平台,扩大宣传,做好海外人才的引导和推荐,协助做好区内注册涉侨人才及项目服务工作。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