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泰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政办发〔2021〕69号

税谱®提示:根据《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泰政发〔2024〕84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泰州市“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州市“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江苏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着眼高效服务行业发展,进一步提升改革综合效能和整体效应,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目标

以最大程度利企便民为主线,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为核心,在全市范围推广实施“一业一证”改革。通过事项整合、并联审批、信息共享,将一个行业涉及的多张许可(备案)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执业证》,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助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二、改革任务

对首批纳入改革试点的25个行业,分行业制定办事指南,明确事项和服务流程,实现全市范围内同一行业办理《行业综合执业证》的申请材料统一、办事标准统一和工作流程统一。

(一)一次告知。在不改变法律法规等规定条件的前提下,以场所、设备、资金、人员、管理制度等为基本单元,对一个行业多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条件进行标准化集成,形成一张全面、准确、清晰、易懂的告知单,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办理《行业综合执业证》应当具备的条件和应当提交的材料。

(二)一表申请。按照通用信息共享使用、个性信息单独填报的原则,将同一行业涉及的多张行政审批申请表归并为一张申请表,简并申报材料。申请人一次申请、报送一套材料,即可完成行业所涉及事项的办理。开发应用智慧填表系统,从政府内部共享信息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中自动抓取有关信息要素,减轻申请人填表负担。

(三)一窗受理。按照线上线下集成融合、标准一致、渠道互补的要求,建设“一业一证”专栏、专窗。线上,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泰州旗舰店,开设“一业一证”专栏,实现线上受理、不见面审批;线下,在市、市(区)行政审批局设置“一业一证”专窗(以下简称“专窗”),实行“专窗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专窗统一出件”,企业根据自愿、就近、便捷的原则向专窗进行事项申请。

(四)一同勘查。对需要现场勘查事项,统筹组织,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实现多个事项一次勘查、整改意见一口告知、整改情况一趟复审。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五)一并发证。统一全市《行业综合执业证》样式,加载集成有效行政审批和备案信息的二维码,实现行业综合执业信息一码覆盖。发放《行业综合执业证》的同时,一并发放法定许可(备案)证。

三、实施步骤

(一)统一规范标准。全市实行统一的《行业综合执业证》,统一版面内容和证书规格。按照申请条件统一、审批流程整合、办理时限压减、申报材料简并的要求,2021年底前,完成25个行业综合执业办事指南编制工作。

(二)推进平台建设。按照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要求,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泰州旗舰店,2021年底前完成“一业一证”平台建设开发,实现便捷查询、精准匹配、智慧填表等功能,引导和鼓励申请人在线办理。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共享机制。

(三)全面覆盖实施。2022年1月1日起,“一业一证”改革在我市药店、便利店、游泳馆等25个行业全面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一业一证”改革是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深入探索和实践,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再深化再推进。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着眼于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办事需求,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一业一证”改革的重大意义。

(二)明确职责分工。泰州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有关部门加强对“一业一证”改革工作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夯实责任、解放思想、落实保障,切实做好业务指导和窗口赋权;各级行政审批部门要加强对工作人员和帮办代办人员的培训管理,提升服务意识和能力。

(三)明晰法律责任。《行业综合执业证》内容以其通过二维码等形式加载的行政审批信息的内容为准,加载的行政审批信息与相应的纸质行政审批证件具有同等证明力。行业综合执业证不取消现有行政审批事项,不改变行政审批的实施主体、法律效力和法律关系。

(四)强化宣传培训。各相关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途径,广泛宣传“一业一证”改革意义和举措,促进社会认知、市场认可、群众认同,努力营造浓厚的改革氛围。



附件:泰州市“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


附件

泰州市“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

序号

行业名称

事项名称

办理类别

审批部门

1

洗浴业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必办事项

卫生健康部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必办事项

消防救援机构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选办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选办事项

烟草专卖部门

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备案

选办事项

城管部门

2

旅馆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必办事项

公安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必办事项

卫生健康部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必办事项

消防救援机构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选办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选办事项

烟草专卖部门

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备案

选办事项

城管部门

3

网吧

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必办事项

行政审批部门

文化广电旅游部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必办事项

消防救援机构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中信息网络安全审批

必办事项

公安部门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选办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备案

选办事项

城管部门

4

游泳馆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必办事项

体育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必办事项

卫生健康部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必办事项

消防救援机构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选办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小餐饮备案

选办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备案

选办事项

城管部门

5

画室/廊

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备案

必办事项

文化广电旅游部门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选办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选办事项

烟草专卖部门

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备案

选办事项

城管部门

6

烘焙坊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小餐饮备案

必办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备案

选办事项

城管部门

7

母婴用品店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必办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选办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选办事项

消防救援机构

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备案

选办事项

城管部门

8

农药店

农药经营许可

必办事项

农业农村部门

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备案

选办事项

城管部门

9

兽药店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必办事项

农业农村部门

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备案

选办事项

城管部门

10

便利店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必办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选办事项

烟草专卖部门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选办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备案

选办事项

城管部门

11

餐馆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必办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必办事项

消防救援机构

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备案

选办事项

城管部门

12

歌舞娱乐场所

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必办事项

行政审批部门

文化广电旅游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必办事项

卫生健康部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必办事项

消防救援机构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选办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

选办事项

行政审批部门

文化广电旅游部门

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备案

选办事项

城管部门

13

饮品店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必办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选办事项

烟草专卖部门

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备案

选办事项

城管部门

14

咖啡店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必办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选办事项

消防救援机构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选办事项

烟草专卖部门

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备案

选办事项

城管部门

15

眼镜店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必办事项

行政审批部门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必办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

选办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备案

选办事项

城管部门

16

超市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必办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必办事项

烟草专卖部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必办事项

消防救援机构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选办事项

卫生健康部门

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备案

选办事项

城管部门

17

医疗器械公司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必办事项

行政审批部门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必办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

选办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选办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备案

选办事项

城管部门

18

危险化学品

经营单位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必办事项

应急管理部门

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必办事项

应急管理部门

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备案

选办事项

应急管理部门

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备案

选办事项

城管部门

19

药店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必办事项

行政审批部门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选办事项

行政审批部门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选办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

选办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选办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备案

选办事项

城管部门

20

美容美发店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必办事项

卫生健康部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选办事项

消防救援机构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选办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备案

选办事项

城管部门

21

书店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必办事项

新闻出版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选办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选办事项

卫生健康部门

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备案

选办事项

城管部门

22

游艺娱乐场所

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必办事项

行政审批部门

文化广电旅游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必办事项

卫生健康部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必办事项

消防救援机构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选办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备案

选办事项

城管部门

23

酒吧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必办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审批部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必办事项

消防救援机构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

选办事项

行政审批部门

文化广电旅游部门

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备案

选办事项

城管部门

24

道路物流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除外)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必办事项

交通运输部门

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备案

选办事项

城管部门

25

文化类民办

非企业

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前置审查

必办事项

行政审批部门

文化广电旅游部门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必办事项

民政部门

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备案

选办事项

城管部门




来源:泰州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