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07青财教字〔2021〕2279号
税谱®提示:根据《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保留)、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青海省财政厅公告2023年第2号)规定,继续有效(保留)。
USHUI.NET®提示: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教字〔2020]238号)《青海省转发义务教育薄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青财教字(2019】1590号)《青海省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青财教字〔2020】240号)《青海省转发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青财教字〔2015]213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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