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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民用建筑保温工程限制使用无机轻集料保温砂浆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民用建筑保温工程限制使用无机轻集料保温砂浆的通知
桂建发〔2017〕7号
税谱®提示: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25-01-06规定,现行有效。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解决我区民用建筑工程外墙外保温应用无机轻集料保温砂浆施工中普遍存在的开裂、空鼓、脱落等质量问题,保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和建筑工程节能实施效果,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西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规要求,我厅组织专家对无机轻集料保温砂浆的技术性能和在工程中应用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研讨和审议,现就我区民用建筑工程限制使用无机轻集料保温砂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0月1日起,我区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外墙外保温禁止设计和使用无机轻集料保温砂浆。2017年10月1日前,建筑工程外墙外保温设计使用无机轻集料保温砂浆,已通过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备案但尚未进行外墙保温施工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原设计单位进行建筑节能设计变更,采用自保温或复合保温新型墙材等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经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并报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

二、 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工单位不得在外墙外保温系统中使用无机轻集料保温砂浆。各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理单位、质量监督机构要严格把关,确保建筑节能设计质量和实施效果。

三、 建筑工程外墙围护结构节能设计推广使用烧结多孔砌块、烧结空心砖(砌块)、烧结保温砖(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板)等自保温新型墙材产品,或填充型复合保温砌块、轻集料混凝土复合保温砌块、石膏复合保温砌块、ZD保温砌块等复合保温新型墙材产品,以及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等节能技术。

四、 设计单位要加强对设计人员的教育和学习,全面了解广西本地区自保温复合保温新型墙体材料品种,熟练掌握自保温复合保温新型墙材技术性能,因地制宜地选用适合本地的建筑节能材料。

五、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主动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完善建筑节能材料和自保温复合保温新型墙材制品标准、 技术规程、应用图集,健全建筑节能材料规范体系。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管理部门应根据市场的情况,及时编制和修订建筑节能消耗量定额,发布建筑节能材料和自保温复合保温新型墙材的价格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8月10日
来源:广西壮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