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3-01 六盘水府办函〔2023〕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六盘水府发〔2024〕6号)规定,决定修改
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省属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六盘水市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六盘水市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1〕23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围绕“四新”主目标和“四化”主抓手,以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建、管、养、运、融”五大目标,健全完善“网络覆盖、管养保障、运输服务、制度政策、资金保障、技术标准、群众参与、融合发展”八大体系,将农村公路打造成为带动发展的产业路、管理养护高效的平安路、服务便民的智慧路、风景优美的生态路,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形成支撑交通强国试点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模式和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幸福六盘水提供坚强的农村交通运输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农村交通出行环境进一步改善,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连接城乡、安全畅通、服务优质、绿色经济的农村交通运输网络,建管养运融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建设实现新进步。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由2020年底的72.3%提升至100%,力争实现乡镇通二级及以上公路全覆盖,基本完成2020年底存量四、五类危桥改造,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村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高风险路段得到有效整治,农村公路工程质量耐久性、抗灾能力等大幅提高。
——管理达到新水平。“四好农村路”工作100%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充分落实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实现“路长制”县乡村三级100%覆盖,管理养护要求100%纳入村规民约,高质量推进信息化管理,全面构建“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共有”(以下简称“五共”)治理格局,行业治理能力显著增强。
——养护取得新成效。落实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机制。大力推广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养护科学决策机制加快建立,市场化养护全面推行,养护机械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逐年提升,开发公益性护路员等工作岗位,吸纳低收入群众稳岗就业成效明显,优良中等路率由2020年的77.3%提升至82%。
——运营得到新提升。各市(特区、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均保持在AAAA级及以上,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比例达到15%,农村客运公益性进一步凸显,力争快递服务农村地区覆盖率达100%。
——融合实现新突破。巩固拓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市、示范县创建成果,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推进示范乡(镇)、村创建,新增“美丽农村路”800公里,打造美丽农村路经济示范走廊750公里以上,实现农业“因路而兴”、农民“因路而富”、乡村“因路而美”,支撑和服务“四化”建设的能力显著增强。
到2035年,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形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不断提升,“美丽农村路”广泛覆盖,更好促进城乡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公路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服务支撑能力大幅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广泛覆盖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围绕全市A级及以上景区、现代农业产业园、新型城镇化重点乡镇,以及乡村振兴示范村,以“美丽农村路”和品质工程为抓手,推进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与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等新改建和养护工程,构建完善便捷高效的农村公路骨干网络、普惠公平的农村公路基础网络。有序开展安全“消危”行动,在基本消除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的基础上,推进完善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危旧桥梁改造,有效提升路网通行安全水平。落实项目建设“八公开”制度,完善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严格项目业主责任制、质量责任终身制。到2025年,实施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237公里,新增18个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力争实现乡镇通二级及以上公路全覆盖;实施村道安防工程2000公里,村道以上公路较大安全隐患基本得到处置,完成存量四、五类危桥改造26座,动态消除新增四、五类危桥,逐步推进“组组通”硬化路安全提质,完善标识标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以下各项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不再列出。)
(二)健全长效稳定的管养保障体系。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切实加强管理养护能力建设,压紧压实乡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优化完善管理养护机制,配齐配强管理养护人员。完善县乡村三级“路长制”运行机制,推动“路长”与“河长”“林长”职责融合,有序开展“路长”巡路工作。分类有序推进养护市场化改革,鼓励专业化企业参与农村公路养护,加强引导扶持,探索向养护企业提供养护作业基地和机械设备等生产资料,符合条件到期续约等灵活多样的采购方式,鼓励养护企业加大机械设备及人员投入,提升农村公路养护机械化、专业化水平。加大对从业人员和从业企业的培训力度,常态化开展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切实做好路面保洁、排水设施清理、路面坑槽修复、附属设施维护等养护作业。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落实“县有执法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要求,充实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加大路政巡查及执法力度,开展道路运输安全宣传、隐患排查整治、基础信息收集等工作。建立健全超限运输治理机制,全面开展超限运输治理工作,积极推广源头治超、联合治超、科技治超等措施,有效遏制辖区内农村公路超限运输现象。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鼓励从业企业参与应急抢险,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强化“1+4+N”农村公路应急抢险党员先锋队建设,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鼓励保险企业参与农村公路灾毁保障,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响应速度,对窄路基路段因地制宜增加错车道,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公路通行能力。到2025年,养护市场化实现全覆盖,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养护专业化、机械化、规模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
(三)建立高效优质的运输服务体系。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持续巩固拓展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成果,保障农村客运连续服务,严防“通返不通”。积极组织申报“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水平。2023年钟山区成功创建“县级公交优先发展示范城市”,到2025年,力争各市(特区、区)均获批“县级公交优先发展示范城市”。加快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优化班次和车型结构,合理设置停靠站点,在客流稀少、地势偏远的乡镇和建制村继续推广片区经营模式,推广运用“通村村”等农村出行服务平台,提高预约响应服务效率,进一步提升农村客运运营服务水平。到2025年,客运公交化运营比例超过15%。推进农村“交旅融合”发展模式,支持传统村落、休闲农业产业园、特色景观旅游村寨、“农家乐”等乡村特色旅游区域开通乡村旅游客运专线。依托现有县级客运站场,建设或改造县级物流集散中心;依托现有乡镇客运站,建设或改造集客运、货运、邮政、快递、电商、农村生活服务等多功能一体的乡镇交通物流集散站;依托“通村村”服务点、邮政快递服务点、电商乡村服务点等建设改造农村物流综合服务点,提高农村客货运组织化程度,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到2025年,基本建成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节点体系,服务全市农村生产生活的“交邮融合+”网络体系加快形成。(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
(四)构建规范有效的制度体系。着力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建管养运、融合发展、资金保障、绩效考核等制度体系,出台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和示范县创建、农村公路“路长制”、农村公路绩效管理考核、农村客运发展绩效考核等办法。到2025年,全面建立“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抓、权责清晰、上下联动、运转高效、多方参与”的农村公路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五)完善支持有力的资金保障体系。市县两级财政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20〕50号)有关要求足额筹集日常养护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市县两级投入养护工程资金不低于省级投入标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采取资金补助、以奖代补、一般债券等多种方式保障资金供给,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并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农村客运公益属性,建立健全农村客运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及时足额发放燃油补贴等农村客运补贴补助资金。提升燃油补贴退坡资金等使用效率,着重用于农村客运信息化发展和安全生产管理。到2025年,全面建立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资金保障体系,着力提升“四好农村路”可持续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六)制定完备适用的技术标准体系。持续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六个同步”实施的要求,将混凝土硬路肩、排水系统、安防工程、错车道、公路绿化、管理养护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落实好贵州省美丽农村路建设指导手册、农村公路养护指导手册。依托贵州省“四好农村路”综合管理平台,完善六盘水市“四好农村路”综合管理系统,加强管理系统应用,构建数据及时采集、传输、分析、处理和共享的农村公路信息化管理平台,为市县乡村四级和管理养护、运营、执法等部门提供技术服务,提升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做好全省农村公路“以奖代补”考核数据支撑体系,并对“规划计划、招标投标、建设进度、督查督办、质量验收、资金拨付、信用评价、管理养护”等关键环节实施全过程数据监管,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完善以路况自动化监测技术为支撑的养护科学决策机制,加强农村客货运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到2025年,全面建成新农村交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深度整合农村客运、农村物流、邮政快递等交通资源,形成以“交通运输+农村新生活”为特色的新农村交通综合服务开放生态平台。(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邮政管理局)
(七)发展共享共治的群众参与体系。通过市场化手段推动“专业化+群众”养护,鼓励企业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过程中,优先使用本地务工人员。推广采取养护公益性岗位、以工代赈等方式,引导和吸纳群众特别是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群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促进群众就近就业、稳定增收及建养增效。各市(特区、区)可采取统筹一定比例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或多渠道筹集等方式,积极稳定护路员队伍。推行农村公路及“组组通”硬化路责任化养护改革,按照“账实分离、颁证管养、促进增收”原则,通过“记账在省、确权在县、养护在民”的方式,探索农村公路及“组组通”硬化路养护改革,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效能。将“爱路、护路、护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探索农村公路过村寨路段实行“门前三包”、积分制管理等模式,构建“五共”农村公路工作机制。鼓励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第一书记、寨佬、退休职工等作为义务监督员,参与农村公路工作监督。创新教育培训模式,采取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如,制作“口袋书”“微视频”,举办新时代学习大讲堂、群众院坝会等,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岗位匹配度和管理水平。到2025年,新增一批公益性岗位和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岗位,进一步拓宽脱贫人口和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渠道,促进农民群众持续增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八)打造创新多元的融合发展体系。以农村公路为纽带,推进农村公路与现代化农业、乡村旅游、特色资源、体育运动等产业融合发展,全力服务围绕“四新”主攻“四化”。鼓励农村公路和山地旅游,产业园区等经营性项目一体化开发,提升通往乡村产业经济节点的农村公路发展水平,积极探索在农村公路沿线建设农货售卖场、交通服务站、观景平台等服务设施,拓展农村公路服务附加值。鼓励政府牵头,通过站址优化,以商养站等方式盘活农村客运场站资源,拓展农村客运站点多元服务功能,因地制宜增设邮政快递、旅游集散等服务设施,与农村物流、邮政、快递、电商等融合发展,多形式推行“多站合一”。强化生态保护,依法合理选择公路线位,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等资源,避免大填大挖,结合人居环境整治改善路域环境。推广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加大旧路材料回收力度,积极推广旧路材料循环利用技术,探索粉煤灰等工业废渣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中的使用,推广密封胶等新材料在农村公路养护中的应用。积极推进“四好农村路”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公路文化水平。到2025年,新建成“美丽农村路”800公里,其中:六枝特区150公里、盘州市310公里、水城区260公里、钟山区80公里,累计建成的“美丽农村路”占比达到30%。分类打造一批“路旅融合”“农特产业”“红色文化”“生态康养”等美丽农村路经济示范走廊,基本建成“一带两翼六连线”750公里美丽农村路经济示范走廊,其中:六枝特区150公里、盘州市320公里、水城区130公里、钟山区150公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体育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市邮政管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县两级的“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并强化任务分解、责任落实,适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市(特区、区)要出台贯彻落实措施,统筹推进有关工作。
(二)强化要素支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在农村公路用地保障、生态保护、设计审批、用水用电、砂石材料、联合执法、路产路权、资金审计等方面积极给予支持。县级人民政府要及时研究制定有关支持措施,应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需要,积极提供临时砂石料场、建设用地,加强辖区砂石、水泥等材料的价格稳控和有效供给,降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成本。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要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纳入辖区内部门和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国家、省和市投资政策挂钩。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原则,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度,明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大政策和资金奖励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四好农村路”乡域、村域示范创建。
(四)强化氛围营造。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知晓率、认同感、参与度。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宣传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监督“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1-15 六盘水府办函〔2020〕50号
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六盘水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六盘水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13号)精神,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以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为原则,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公路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协调,加快构建权责清晰、上下联动、运转高效、多方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为全市广大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到2022年,按照“市级统筹、县为主体、乡村参与、各方支持、多方监督、政府考核”的原则,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为主、社会力量参与为辅的工作格局。农村公路“路长制”实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100%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农村公路列养率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创建“美丽农村路”里程不低于20%;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全域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更好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美丽农村路”广泛覆盖,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能力显著增强,有效支撑交通强国战略实施。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1.加强政策支持和指导监督。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农村公路及通组公路管理养护相关政策;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市对县人民政府的目标考核。市交通运输局对县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提出考核建议;编制上报全市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和养护计划;会同市财政局开展养护资金绩效管理和评估;指导实施“四好农村路”示范市、示范县和“美丽农村路”创建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筹集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日常养护市级资金并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市公安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全市农村公路超载超限运输治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公路养护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进行管理。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等负责指导推动各市(特区、区)简化农村公路工程项目审批程序。其他市有关部门积极支持配合,根据《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完善安全责任,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引导和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
2.县级人民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指导监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职尽责。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筹集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日常养护资金并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实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示范乡、示范村和“美丽农村路”创建等工作。强化管理养护能力建设,优化乡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职责配置,按照每个乡(镇、街道)不少于两人配备农村公路专职管理人员;设置农村公路及通组公路养护公益岗位,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按新增国省道5公里/人、县道5公里/人、乡道(村道、通组公路)10公里/人的标准设置养护人员,建立稳定的县、乡专职养护队伍。在辖区内全面实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养护体系,县、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分别为县、乡、村三级路长,县级路长办公室设在各市(特区、区)交通运输局,乡级路长办公室设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级路长办公室设在村(社区)。
3.乡村两级积极参与管理养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履行乡道、村道及通组公路管理养护职责,落实责任单位和人员,保障必要工作条件,组织好乡道日常养护,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指导并监督村民委员会组织好村道及通组公路管理养护,负责组织推动全面清理农村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改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村级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原则,发挥农民作为农村公路直接受益主体的作用,落实村级养护人员,采取一事一议、村民自治办法,组织村道及通组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将爱路护路纳入村规民约。
(二)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1.落实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是指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实施的预防养护、专项养护、修复养护以及应急养护的工程。从2022年开始,落实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8400万元,省级成品油消费税改革新增收入每年定额补助资金不低于2800万元;市县投入资金按省级补助标准执行并分别不得低于2800万元;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探索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
2.落实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日常养护包括日常保养和小修,遵循以县为主、分级负责、群众参与、保障畅通的原则,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保证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从2021年开始,落实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1.25亿元,其中省定额补助3700万元,市级补助2500万元,县级筹集资金6300万元,按照上一年年终农村公路养护统计年报确定的里程数进行核算。为全面推动六盘水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全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通组公路养护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5000元(其中省级5000元、市级3000元、县级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8000元(其中省级2500元、市级1600元、县级39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其中省级1500元、市级1000元、县级2500元)、通组公路每年每公里1500元(其中省级750元、市级300元、县级450元),新增国省道每年每公里15000元(市级3000元、县级12000元)。市、县两级财政按照交通运输部门编制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计划列入当年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市、县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
3.强化管理养护资金使用监管。加强农村公路信息管理系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等建设,运用大数据管理技术,对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使用实施全过程进行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财政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严禁农村公路建设采用施工方带资的“建设—移交(BT)”模式,以各种名义新增隐性债务。公共资金使用情况要按有关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村委会要将村组公路养护资金使用和养护质量等纳入监督范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禁止截留、挤占或者挪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交通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县级财政资金未能按时到位的,不予划拨省、市日常养护资金。
(三)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1.推进养护市场化改革。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尝试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与农村公路养护捆绑招标开展区域化养护,支持养护企业跨区域参与市场竞争。指导各市(特区、区)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机械化水平。桥梁、隧道和交通安全设施的小修实行专业化养护,实行合同管理、计量支付。
2.鼓励农村家庭参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公路沿线群众参与养护等市场化养护模式。开发农村公路养护公益性岗位,吸引农村居民尤其是建档立卡户参加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鼓励将区域相近的乡村两级养护员、护林员、护河员整合,实行合同管理,按劳取酬,实现既养好农村公路又带动沿线村民就近就业。日常保养工作以群众性养护为主,由交通运输部门按网格化管理思路指导乡(镇、街道)安排公路沿线有相应劳动技能的建档立卡户实施。
3.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农村公路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县级政府要组织公安、应急等职能部门参与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已建成但未配套安全设施的农村公路要逐步完善。强化安全隐患整治,持续推进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病)桥隧改造,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着力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将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加强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乡村压实责任,认真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要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并抄送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备案。实施方案中要明确改革任务落实落地的时间表、路线图,细化考核办法工作举措,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落实,重大情况及时报市政府。
(二)加强政策宣传。紧紧围绕改革重点任务开展政策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宣传改革中的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改革工作的积极性,为改革工作营造浓厚氛围,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强化试点推广。围绕路长制、创新养护生产模式、美丽农村路、资金保障、政府考核为主题开展试点工作。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督查,遴选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试点项目进行全市推广,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四)强化绩效考核。市交通运输局将根据省交通运输厅与省财政厅即将制定的考核办法,制定完善六盘水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检查考核细则,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绩效评价考核体系,重点考核责任落实、资金到位、养护质量等内容,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挂钩。
https://www.gzlps.gov.cn/zwgk/zfxxgkzl/fdzdgknr/zcwj/szfwj_5666042/lpsfbh/202101/t20210115_661685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