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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实施煤炭产业倍增行动有效支撑工业大突破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实施煤炭产业倍增行动有效支撑工业大突破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2-21   六盘水府办函〔2022〕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六盘水府发〔2024〕6号规定,现行有效

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省属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六盘水市实施煤炭产业倍增行动有效支撑工业大突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此件公开发布)


六盘水市实施煤炭产业倍增行动有效支撑工业大突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倍增行动奋力实现工业大突破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撑全市工业大突破,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五次全会精神,围绕“四新”抓“四化”,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以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创建为契机,推动能源及能源化工两个首位产业健康发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快现代煤炭产业提速增效,强化项目要素保障,优化产业结构、延长产业链,提高煤炭资源清洁高效综合利用,构建煤炭产业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发展和安全,加快构建安全、高效、绿色、可持续的现代煤炭产业体系,实施煤炭产业倍增行动,有效支撑全市工业大突破。

二、工作目标

围绕“确保煤炭有效供给,确保煤炭安全生产,确保煤炭高质量发展”目标,煤炭供需平衡保持稳定,煤炭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幅提升,煤矿智能化机械化得到纵深发展,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产业协调发展取得新突破,煤炭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得到有力支撑。

——煤炭产业较快增长。到2025年,全市煤矿产能达1.2亿吨/年,煤炭产量达1亿吨,煤炭产业总产值达到1200亿元,加快马依西一井、玉舍东井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保障电煤供应。

——煤矿规模大幅度提升。到2025年,全市生产煤矿平均单井规模力争达100万吨/年以上,大中型煤矿产能占正常生产矿井产能的比例达到80%以上。

——煤炭综合利用提升。到2025年,瓦斯抽采量、利用量分别达到16亿立方米和9.6亿立方米,瓦斯利用率达60%以上,全市瓦斯发电装机量达100万千瓦以上,瓦斯超限次数控制在120次/年以内,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省级平均水平以上,矿井水100%达标排放。

——煤矿智能化机械化水平显著提高。到2025年,煤矿智能化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建成智能化煤矿20个以上。

——煤炭人员结构合理。到2025年,全市煤炭行业管理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占从业人员比重达40%以上。

——煤矿安全基础夯实。到2025年,全市建成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10个以上,正常生产煤矿均达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事故。

三、重点任务

(一)巩固提升优势产业,推进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

1.科学布局煤炭矿区,提高煤炭开发效率。一是加快推动3个国家规划矿区(盘江、发耳、黑塘)和2个省级规划矿区(土地垭、神仙坡)修编工作。二是有序推进全市煤矿优化布局及资源整合,按照“政府规划引导,市场化运作推进”的原则,引导45万吨/年及以下煤矿改造提升至90万吨/年以上,合理配置煤炭资源,支持煤炭企业做大做强。三是严守生态红线和耕地红线,支持具备条件的煤矿开展露天开采或浅部露天+深部井工开采。(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

2.推动煤炭项目建设,释放优质产能。一是加快优质煤炭产能释放。推动煤矿改造提升,加快马依西一井、玉舍东井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十四五”期间初步完成兼并重组保留煤矿改造提升,新增产能6000万吨/年左右,形成以60万吨/年及以上大中型煤矿为主的产能结构。二是加大原煤洗选力度,提高产品附加值。推进产能60万吨/年以上煤矿自建坑口洗煤厂,着力提高原煤入洗率,强化特殊和稀缺煤种管理,逐步推动分级分质利用。三是加快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煤炭产业电子商务平台、煤炭储备(仓储)项目和西南地区应急储煤基地建设,保持六盘水焦煤价格指数稳定运行,增强煤炭供给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市自然资源局,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

3.培育重点煤炭企业,推动规模化发展。一是发挥重点企业的带动引领作用,2025年盘江煤电集团市内煤矿产能达5000万吨/年。二是推动优质煤炭企业上市,强化企业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重点培育经营状况较好的煤炭企业上市,逐步缓解煤炭企业融资难问题。(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办,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

(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4.提升煤矿“两化”水平,逐步实现智能控制。巩固煤矿采掘机械化改造和辅助系统智能化成果,大力推进智能化采掘工作面、智慧矿山建设,推广应用煤矿机器人。到2025年底,具备条件煤矿实现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少人或无人操作、掘进工作面减人提效、辅助生产系统实现远程监控与无人值守。(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

5.提升装备制造能力,打造现代装备基地。以全面实施煤矿智能化升级改造为契机,强化产业协同发展,补齐产业链发展短板,推动能矿装备制造业与煤矿智能化建设协同互补发展。大力发展煤机装备制造及运维服务,发挥盘江矿山机械等能矿装备企业平台的作用,加大招商引资、引技、引智,在煤矿智能化成套化装备生产和整机组装上取得突破。(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科技局,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

(三)推动煤炭综合利用,实现煤炭行业节能降耗。

6.加强煤炭综合利用,提升煤炭产品附加值。一是大力推广应用煤炭绿色开采技术,降低煤炭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探索开展充填开采、煤炭地下气化开采等先进技术及工艺。二是加快煤炭资源综合利用。打造煤炭绿色开采循环经济产业生态,持续推进矿井瓦斯利用,强化煤矸石分级分类管理,不断拓宽矿井水综合利用渠道。(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

7.推动煤炭行业节能降耗,实现低碳发展。优化煤矿开采设计,调整矿井开拓部署,简化矿井生产系统,统筹工业场地用能布局;淘汰落后技术装备,推广节能装备应用,采取合理调度用电负荷,有效降低煤炭生产、运营能源消耗。进一步降低万元GDP能耗,到2025年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煤矿企业能耗达到国内同行业平均水平。(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

(四)发展新型煤焦化和煤化工产业。

8.发展新型煤焦化,延伸煤炭产业链。依托盘北经济开发区、盘南产业园区、水城经济开发区等园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产业政策,结合我市环境容量、能耗总量,严格实施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坚持“最优的生产工艺、最严的环保标准、最低的能耗要求”原则,努力实现焦化产业产品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十四五”期间,在落实《贵州省现代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的前提下,积极争取省级支持,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谋划和推动全市焦化产业重点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

9.推进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提升煤炭产品附加值。提高煤炭资源加工利用产品附加值和利用率,有序推进鑫晟煤化工30万吨/年甲醇改造项目,支持发展煤制油、煤制气、煤制乙二醇、煤制烯烃等新型煤化工产品,规划布局一批甲醇、甲醇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等重点项目,促进传统煤焦化与现代煤化工融合协调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

(五)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0.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矿井安全管理能力。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依法办矿、依法管矿”,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督促企业按要求配齐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配齐配强安全生产技术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足额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安全投入到位,安全设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国家矿山安监局贵州局监察执法一处和二处、市应急局,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

11.强化安全监管,督促提升矿井安全生产水平。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全面落实瓦斯防治“八招”推广应用。全面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常态化监管。持续优化监管协调联动机制,市县两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全面加强联合执法,市级重点执法、县级覆盖执法,统一执法方案、统一执法分工、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督促隐患整改,实现优势互补,提升执法实效。充分利用“互联网+远程监管监察”,用好安全监控、人员位置、工业视频等联网系统,严肃追查煤矿瓦斯超限,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加强重点煤矿安全监管。强力推动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较大提高。(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国家矿山安监局贵州局监察执法一处和二处,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

(六)加大瓦斯治理力度,强化煤矿瓦斯防治攻坚。

12.扎实推进瓦斯防治攻坚六个专项行动。围绕煤层零突出、瓦斯零爆炸“双零”目标,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首选保护层开采作为区域防突措施。强化瓦斯抽采,摸清矿井的瓦斯地质情况,瓦斯治理实现大功率钻机(4000型以上)施钻和两堵一注囊袋封孔;强化瓦斯利用,以用促抽、以抽促采,提升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综合治理水平,新建煤矿配套建设瓦斯发电站,新建装机单机功率1000千瓦以上;强化矿井瓦斯抽采达标,吨煤瓦斯含量达标,确保做到达标开采。进一步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建立、落实瓦斯曲线分析处理制度,瓦斯超限次数逐年下降,瓦斯治理能力和水平大幅度提升。(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国家矿山安监局贵州局监察执法一处和二处,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

(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才支撑作用。

13.把煤矿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助力煤炭产业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引育并重,推进西南煤炭开采研究院建设,加强与重庆煤科院贵州分院、贵州大学、贵州理工学院、六盘水师范学院等合作,推进煤炭领域产学研合作,推动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知识更新。围绕采矿、机电、通风、安全、洗选、煤化工等专业人才需求,以煤矿智能化队伍建设为重点,通过实施煤矿新型学徒制和招工招生一体化,多措并举加强各层次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优化技术技能人员结构,为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特区、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强化督促检查调度,统筹推进煤炭产业重大项目建设,推动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上下协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牵头单位: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强化资金支持。要持续加大对煤炭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要配套设施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积极开展能源结构调整基金、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等申报,加强与省级部门和金融机构对接,协调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服务,简化贷款流程,扩大贷款规模,更好支持煤炭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项目支撑。一是积极对接省级相关部门,争取我市重点煤炭项目纳入省“十四五”专项规划,争取获得更多资金支持。二是在煤矿企业规划、用地、资金、用能等方面给予支持,做好服务指导,帮助协调煤矿企业生产建设运营等环节手续证照申办及延续等问题。(牵头单位: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

(四)明确目标责任。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按照目标任务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将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围绕各项目标任务健全责任链条,确保每项任务有专人负责,有部门承接,有专人跟踪,保证目标任务按计划推进。由市能源及能源化工工作协调组牵头组织制定配套措施。(牵头单位: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