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谱®提示:根据《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保留)、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青海省财政厅公告2023年第2号)规定,继续有效(保留)。
USHUI.NET®提示: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 2022 年5 月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 年 4 月 30 日。《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省财教〔2018〕94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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