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制造业重点细分行业发展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全文废止】
金经信企业〔2020〕63号
税谱®提示:根据《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金经信产业〔2020〕133号
)规定,决定保留
税谱®提示:根据《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经信产业〔2022〕17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经信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促进制造业重点细分行业发展的意见
》 (
金政办发〔2019〕86号
),制订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28日
关于促进制造业重点细分行业发展的意见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促进制造业重点细分行业发展的意见
》 (
金政办发〔2019〕86号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制造业细分行业首批培育的智能门(锁)、光电、新能源汽车及配件、电动(园林)工具、磁性和石墨烯材料、生物医药、智能家居、保温杯(壶)等八大重点行业企业。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金华市区2019年1月1日后制造业八大重点细分行业企业和项目,有效期三年。
第二章 奖励、补助标准和条件
第四条 鼓励产业链招商和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建立金华市八大重点细分行业重点企业培育库,对列入重点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亿元、50亿元、20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上台阶奖励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政策执行: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处)
第五条 支持建设园区平台。首次获评省四星、五星小微企业园,分别给予园区运营机构20万元、30万元的补助。以省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的省四星级、五星级小微企业园名单为准。(政策执行: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处)
第六条 加快中小微企业发展。对首次列入规模以上统计管理的企业(包括月度入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重点细分行业企业首次上规享受一次性20万补助)。(政策执行: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处)
第七条 完善智能锁产业体系建设。市本级智能锁企业采购单家企业智能锁芯、电子主板、指纹采集器核心零部件,且年采购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经认定,按采购额的1%给予奖励;市本级门业企业采购单家企业的锁体、面板、电路板、把手等相关智能锁配套产品且年采购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经认定,按采购额的0.5%给予奖励。(政策执行: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处)
第八条 鼓励医药企业创新发展。在金华市区范围内企业,获得国家一类、二类、三类新药证书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资助。获得第二类、第三类创新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分别给予200万元、300万元的资助;单个药品(含医疗器械)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2亿元、1亿元、5000万元的,分别给予企业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具体详见《金华市区生物医药产业奖励资金管理办法》(2020年)(政策执行:市经信局消费品和材料工业处)
第九条 推进汽车企业整零协作。市区整车企业、零部件总成企业采购相关零部件企业产品的,经认定,年采购额达到5000万元、2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政策执行:市经信局软件和生产服务业处)
第十条 推动工业设计发展。对服务于本市智能门(锁)、电动工具、保温杯壶和智能家居行业的专业高端工业设计机构,针对以上行业的年服务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经认定,当年给予20万元奖励。(政策执行:市经信局软件和生产服务业处)
第十一条 加大智能制造扶持力度。鼓励重点培育细分行业开展智能化技术改造,机器换人采购设备补助、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等事项在原有补助的基础上再提高5%,详见《金华市本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实施办法(2020 年本)》(金经信投资〔2020〕24号)(政策执行:市经信局投资创新处)
第十二条 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安排资金支持重点企业牵头建设市级智能门(锁)工业互联网平台,经认定,企业购买智能门(锁)工业互联网平台成熟服务的按实际支出额给予50%的补助。(政策执行:市经信局数字经济处)
第十三条 支持行业协会组织发展。根据当年年度全市重点细分行业服务机构考核结果评定优秀、良好的协会组织,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政策执行: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处)
第十四条 专项资金由市经信局各责任处室组织申报。凡符合本细则规定范围和扶持条件的,项目申报、第三方审计和市、区经信部门审核均应登录“金华市奖补资金信息管理系统”(http://czbz.czj.jinhua.gov.cn)网上平台操作。本政策与其他工业扶持政策就高执行,但不重复享受。
第十五条 申请补助的企业必须保证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经核查属实,按照国家规定追究责任,取消该企业三年内再次申报补助的资格。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经信局负责解释。
《关于扶持金华市制造业重点细分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制订背景
为加快推进我市产业转型提升,加强优势产业与重点行业集群培育,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打赢实体经济翻身战,市经信局牵头起草了《关于扶持金华市制造业重点细分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强化政策引导,制定金华市制造业细分行业的扶持政策,加大对重点细分行业培育。
二、政策依据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制造业重点细分行业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9〕34号)文件要求和全市工业大会上尹市长重要指示精神。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围绕加大产业链和企业主体培育、加大创新驱动发展、推动品牌和市场拓展、加大资金人才服务支持、推动县市统筹发展等五个方面内容。
(一)加大产业链和企业主体培育:在产业链招商和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建设园区平台、扶持培育库企业发展、加快中小微企业发展上给予政策支持,特别对扶持智能锁业产业、医药企业发展、推进汽车企业整零协作方面提出专项政策。
(二)加大创新驱动发展:把支持产业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工业设计发展、加大智能制造扶持力度、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作为创新驱动发展政策的重点扶持内容。
(三)推动品牌和市场拓展:重点扶持企业加快品牌打造和提升、拓展市场销售渠道。
(四)加大资金人才服务支持:在加大金融服务、发挥产业基金、建立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制度、统筹安排技能人才子女入学、行业协会发展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五)推动县市统筹发展:本政策首次打破以往政策区域的限制,通过实施专项激励,探索资源要素县市统筹、建立共建共享机制,明确提出县市政策配套的要求。
四、适用范围
金华市区2019年1月1日后制造业八大重点细分行业企业和项目,有效期三年。
五、解读机关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