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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市政管道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市政管道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泰建发〔2017〕110号
税谱®提示:根据《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24年6月6日》规定,决定保留
各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市政管道是城市重要基础设施。随着时代的发展,管道材料趋于多元化,管材质量也参差不齐,加之施工管理不规范,近年来因管道漏水导致道路塌陷问题频发。2016年,我局委托相关单位对市政管道进行了随机抽检,结果表明,存在结构性缺陷的化学建材管道占比较大。为加强市政行业管理,确保污水管道工程建成后长期安全正常运行,现就有关市政管道工程质量管理明确要求如下:

一、材料管理

  (一)管材

  1.市区主次干道市政管道新建工程应优先选用混凝土管,特殊情况下可选用球墨铸铁管材,原则上不得使用各类化学建材管。

  2.当现场条件不能满足钢筋混凝土管、钢管、球墨铸铁管等施工条件,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可采用抗变形能力较强化学建材管,并经审图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3.管道埋设原则上不得采用化学建材非开挖牵引施工。当遇到地下构筑物和地质情况复杂,确需采用化学建材非开挖牵引施工,须经专家充分论证,并出具可行论证报告后方可实施。

  4.施工进场管材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应按规定设置相应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规格型号、强度等级及生产厂家信息等,未设置标识或标识不全的,不得使用。

  5.管材进场后应经监理见证取样送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经检测符合标准要求后,凭检测合格报告,方可用于工程,严禁先使用后复试。

  (二)检查井盖

  1.新建市政工程或既有改造出新工程,要求车行道上的检查井井盖应采用承载能力D400及以上等级的可调式防沉降检查井盖,井盖可插入井座深度宜为150mm;人行道上的检查井井盖须符合标准,表面材料应与人行道铺筑材料相一致。

  2.井盖座的底标高应根据路面厚度和施工情况确定,对于沥青路面应考虑中面层需临时开放交通的高度调节和完工后井盖的准确就位。

  3.同一条道路上的检查井井盖标识、样式、图案应统一。

  (三)水箅盖

  1.快速路、主次干道、支路上的收水井应使用承载能力D400及以上等级铸铁水箅盖,街巷收水井可使用承载能力C250及以上等级钢纤维混凝土水箅盖。

  2.同一条道路上的水箅盖标识、样式、图案应统一。

  二、施工管理

  施工单位承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管网工程须严格按照《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等有关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1.管道铺设层地基承载力应满足相关结构规范要求,且管道地基承载力需在施工图纸中明确标注,当地基基础承载力不能满足管道埋设要求,并可能发生不均匀沉降等非稳定的地质情况时,应当对土体进行改良处理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实施。

  2.管道顶50公分以下的回填土须分层、对称回填,人工夯实。

  3.工程施工期间,每道工序的相关验收资料(包括图片、文字材料)应与施工进展同步建立。

  三、质量管理

  (一)质量监督机构

  工程质量监管部门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力度。

  1.加大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力度,制定监督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

  2.发现埋设管材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施工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责成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开工。同时,对严重违法违规者可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二)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应履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理责任。

  1.加大对材料的抽检力度和频次,实行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见证取样的办法,现场随机取样进行检测。

  2.对施工过程全程监督、指导,每日对施工人员、主要设备及其运行使用情况进行巡查并形成检查记录。

  3.严格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问题,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矛盾。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做好图纸审查和相关重大变更审查管理工作。

  四、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后,须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说明书、招标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图纸会审报告以及施工单位提供的有关质量保证文件和技术资料等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所有管道竣工前需进行CCTV检测,质量达标率须达到100%,方可交付使用;同时CCTV检测全过程须形成相关的影像资料,以便日后管护。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16日
来源: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