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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市区住宅小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管理的补充通知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市区住宅小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管理的补充通知

泰建发〔2020〕131号

税谱®提示:根据《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24年6月6日》规定,决定保留

各市(区)住建局,医药高新区住建局,局设计处、质量处、城建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市市政园林事业中心、市住房事业发展中心、市审图中心、市质监站:

为切实加强住宅小区道路和雨污水管道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状,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小区雨污水管道工程的设计与建设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相关规范和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1.雨污水管道(DN≤600)应采用离心球墨铸铁管(GB/T26081-2010)。采用的各类埋地管材、配件,须按《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城市地下管线三项制度的通知》(泰建发〔2020〕62号)文件要求进行检测,各项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指标。

2.临街商铺的道路和雨污水管道工程的设计、建设和管理参照本通知的要求执行。同时临街商铺的背街应设置两根接户管,一根管径不小于DN200接纳生活污水,一根管径不小于DN300接纳营业废水,污、废水分别经统一设置的化粪池、隔油池后排入小区污水主管道。每间商铺应预留污、废水出户管,出户管管径不小于DN200。在建未竣工临街商铺项目执行上述要求。

3.位于小区车行道、广场、商业街等车辆可通行区域的检查井井盖,强度等级不得低于D400,收水篦子强度等级不得低于D400,应当使用球墨铸铁材质。位于小区步行道、宅前宅后绿化带等非车辆通行区域的检查井井盖,强度等级应不低于C250,收水篦子强度等级应不低于C250。

4.小区化粪池、检查井的设置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要求。

二、老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三、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切实履行质量责任,严格执行本通知要求。市审图中心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设计审查,市质监站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质量监督。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5日
来源: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