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的通知
合政〔2020〕65号
税谱®提示:根据《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3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4-05-28)规定,继续实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合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已经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8月27日
合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2020-2023年)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 (
国发〔2015〕71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86号)精神,加快构建和完善合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引领产业转型和创新发展,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0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对标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大决策和强化知识产权运用的重要部署,围绕“五高地一示范”建设目标,着力构建有效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发挥知识产权集聚创新资源、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和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推动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提质增效,为合肥加快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思路与绩效目标
(一)工作思路。
坚持创新驱动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着力构建规范化、市场化的“一核一中心多平台”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制度规范,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促进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产业发展、金融资本深度融合,构建“创新+运营+产业+金融”的知识产权生态系统,为合肥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促进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充分实现。
一核:以合肥滨湖科学城建设为核心,打通“知识产权+企业+园区+产业”的创新驱动发展链;一中心:建立合肥市知识产权运用促进中心,重点建设合肥市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打造合肥市知识产权密集型区域产业体系;多平台:建设合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展示交易平台、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平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培育一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与产业知识产权联盟。
(二)绩效目标。
——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转让、许可数量年均增幅20%以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与数量年均增幅30%以上;专利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幅40%以上;支持100家中小企业成功转化高校院所专利技术;推动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1单;组织实施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5个以上,对企事业单位等创新主体实施研发活动类、人才管理类、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并打造5个以上国家专利导航示范项目。
——知识产权品牌实力更加凸显。实现我市电子信息、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年均递增10%;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地理标志产品产值三年增长15%以上;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试点工作,建设期内共认定不少于30个专利密集型产品;三年内培育3个以上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特色产业,打造至少1个区域商标品牌,支持区域商标品牌做大做强。
——创新主体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筛选培育200家以上创新能力较强、知识产权基础较好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支持3家高校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专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累计覆盖中小企业1200家以上;每万户市场主体商标拥有量三年增幅30%以上。
——知识产权服务集聚更加优化。高水平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依托各类公共服务资源,打造合肥区域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培育3家以上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引进培育一批专业化的代理、法律、数据应用、评估评价、投资、担保、保险等服务机构,形成知识产权运营全链条服务体系,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监管,促进合肥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
1.开展专利导航示范项目
出台合肥市支持专利导航实施相关政策,完善专利导航决策机制。按照“园区-产业-企事业单位导航”的原则,以开发区管委会为单位,开展区域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围绕合肥市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以主导产业、特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先导产业为核心,开展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面向高校院所与企业等创新主体开展研发活动类、人才管理类、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项目;支持技术研发战略与知识产权前瞻性布局,打造国家专利导航示范项目。在全市产业园区建立起专利导航成果交流共享机制,完善专利导航成果评价机制,促进专利导航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协同互动,推进专利导航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运用为导向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机制。围绕产业核心技术、未来先导技术,构建一批规模较大、布局合理、对产业发展和国际竞争具有支撑作用的高价值专利及其组合。(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2.打造商标、地理标志区域品牌
出台促进合肥市区域商标品牌发展的支持政策,加大特色产业集群和区域商标品牌培育力度,组织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开展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的注册管理工作,建立区域商标品牌服务体系,鼓励优势企业打造具有国际知名度的商标品牌。按照《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实施方案》,制定合肥市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推进计划或实施方案,制定地理标志产业规划。建设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展示交易平台,重点支持和培育一批知名地理标志,做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工作。探索“地理标志+商标/版权+专利”协同运用,拓宽地理标志营销传播渠道,建设地理标志品牌文化,提高区域特色产业增加值和产品销售市场份额。(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3.建立并实施城市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统计制度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2019)》《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开展合肥市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统计制度课题研究,加强培训与宣传,探索开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统计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4.建立并实施城市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制度
开展合肥市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制度课题研究工作,建立统计指标体系、明确统计范围、统计对象与统计方法,组织统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与宣传,开展重点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试点工作,全面、科学反映地理标志产业发展现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5.探索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试点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2019)》,探索专利密集型产品评价标准及认定办法,建立专利密集型产品清单,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试点工作。推动完善政府采购等扶持政策,加大对专利密集型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支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统计局、市公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二)全面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运用能力。
6.推动知识产权贯标提质增效
完善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工作的扶持政策,明确扶持条件和标准,鼓励创新主体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组织贯标单位使用全国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学习平台,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贯标有效性评价工作统一部署。推动市域内高校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7.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
建设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平台,明确托管服务形式,拓宽托管服务内容,面向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培训辅导和运营等托管服务;引导服务项目合理定价,建立服务项目质量标准体系,对托管服务进行考核评价,有效提升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能力,定期发布知识产权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8.畅通中小企业创新成果获取渠道
利用合肥市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收集中小企业技术需求,通过大数据手段分析、筛选和匹配知识产权。梳理高校院所有效专利维护情况,引导高校院所创新专利技术快速许可等模式,鼓励在线签约,并为中小企业提供后续技术指导。向中小企业免费开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发布知识产权信息,指导线上检索,实现创新成果持有人与中小企业线上供需对接。(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数据资源局等)
9.引导规范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
根据《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指南》《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强化知识产权联盟法律意识,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引导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共同防御知识产权风险,加强业务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三)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
10.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数据共享,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政策制定与实施,完善知识产权质押风险分担机制与补偿机制。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健全符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特点的内部尽职免责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适当放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不良率容忍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知识产权密集的科技型企业质押融资支持力度。拓宽知识产权质押物范围,鼓励探索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混合质押新模式。探索园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集合授信制度,建立授信准入门槛或白名单制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文旅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相关处室、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相关处室、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相关处室、合肥兴泰控股等)
11.依法合规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
调研企业融资需求和知识产权资产保有情况,逐步建立企业库、知识产权库、专业机构库,在严格管控金融风险的前提下,筛选高价值专利组合,结合企业商标和版权,共同作为知识产权证券化底层资产,构建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等多元化的收益途径。在三年建设期内完成合肥市首例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的发行。(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文旅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相关处室、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相关处室、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相关处室、合肥兴泰控股等)
12.增加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服务工具供给
全面评价影响知识产权价值的因素,研究开发适用于不同应用场景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模型及工具,建立知识产权评估评价机构库与专家库。对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体系进行研究,全面掌握企业知识产权与整体经营情况。建立知识产权融资租赁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融资租赁风险分担机制与补偿机制。引导保险机构拓宽知识产权保险业务和范围,创新和推广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完善多元化知识产权保险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国资委、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相关处室、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相关处室、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相关处室)
(四)大力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
13.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载体建设
制定和优化集聚区政策措施,做好知识产权服务业载体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知识产权服务业空间布局,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集聚。通过政策与财政引导,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驻与迁出管理机制,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一平台、多中心、全链条”的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体系,实现知识产权服务“最多跑一地”。以知识产权服务促进合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争创国家知识产权集聚示范区。(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数据资源局等)
14.打造区域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
选择合肥高新区作为运营服务体系核心承载区,由高新区管委会与合肥市知识产权运用促进中心牵头,推进设立合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承担集聚载体建设管理、项目组织实施、服务标准制定与评价、知识产权运营数据集成和管理等公共服务。整合合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资源,打造合肥市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形成线上、线下服务功能完备、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发挥集基础数据集成、信息整合发布、成果展览展示、项目对接交易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数据资源局、合肥兴泰控股等)
15.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引导和推动各开发区管委会围绕特色主导产业、未来先导产业发展需求,整合创新资源集中、创新成果丰富的龙头企业或高校院所,设立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制定符合产业特点的知识产权运营方案,建设相应数据库,开展产业专利导航、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与投资、专利技术标准化、产业知识产权评估评价、风险统一应对、卡脖子技术知识产权风险规避等工作,确保产业安全发展。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以及产投资本通过市场化方式参与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建设和运营。(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合肥兴泰控股等)
16.培育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结合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水平。引进各类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打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全链条。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升代理与法律等传统业务质量;探索知识产权服务新模式、新业态,拓宽服务价值链;鼓励专业化分工,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专业化服务机构;鼓励引入资本或通过与国内外一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合作,培育具备国际竞争力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升合肥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整体效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等)
17.全面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
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监督,落实执法人员和被检查机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打击违法违规代理行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管机制,强化部门间协作监管;发挥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或联盟作用,开展行业自查与自律倡议,促进合肥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18.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吸纳就业
开展合肥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调研,加强知识产权部门与教育、人社部门的协作,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以建设知识产权实践基地等方式,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高校人才供需对接机制,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供一定数量并且适合高校毕业生见习的岗位。推进“先上岗、再考证”,鼓励符合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从事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工作,学习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技能,增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吸纳就业的能力。(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相关重点高校等)
19.建设知识产权服务高层次人才队伍
加大知识产权服务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将知识产权服务高层次人才纳入市委、市政府相关人才计划与人才引进项目,吸引国内外高端人才落户合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依托市域内高校建设知识产权学院或研究院,或与国内外知名知识产权学院和研究院建立长期稳定合作,系统性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的知识产权高层次专业人才,优化我市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结构。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安徽)基地、各试点示范企业,加快培养知识产权运营实务型人才队伍,全面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运营、评估、评价、投融资等从业者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外事办,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高校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合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推进会,统筹推进知识产权运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具体协调推进全市知识产权运营工作。加强组织机制建设,细化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将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范畴,对任务落实、政策兑现、资金投入、社会满意度等指标进行考评。
(二)强化工作保障。
在中央财政拨付1.5亿元资金的基础上,3年安排2亿元知识产权经费支撑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财政法律法规和《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并印发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财政资金投入管理方式和程序,建立资金使用台账,确保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完成。与相关主管部门采用联合发文等形式,制定和完善相关产业、科技、金融和人才等配套政策,推动将知识产权融入到城市区域和产业发展规划,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纳入地方法规。建立合肥市知识产权运用促进中心,加强公共机构和智库建设,引导建立知识产权运营促进行业组织,形成多方参与、共同推动的知识产权运营促进工作格局。
(三)严格绩效管理。
认真落实“用于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资金比例不得少于40%;以市场化方式使用的资金比例不得少于40%”的要求。严格按照《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支持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细化项目申报条件、绩效目标、质量监督、验收评价等标准和程序,并向社会公示资金及项目具体安排,借助第三方评价、审计机构力量,提高各类项目实施质量,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和效益。
(四)做好宣传推广。
扎实做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总体进展、重点项目推进和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业态发展等数据统计、效果追踪和总结分析工作,做好项目推进情况、知识产权运营业态等统计调查工作。组织编写工作简报,及时上报最新进展。在重点项目启动、验收和落地等时间节点,宣传建设成效。加大对典型经验、典型模式和典型单位的宣传力度,营造知识产权运营的良好氛围。
附件:合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合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市政府分管知识产权工作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联系知识产权工作副秘书长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人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
成 员:市委组织部分管负责人
市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
市发改委分管负责人
市教育局分管负责人
市科技局分管负责人
市经信局分管负责人
市民政局分管负责人
市司法局分管负责人
市财政局分管负责人
市人社局分管负责人
市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
市商务局分管负责人
市文旅局分管负责人
市外事办分管负责人
市国资委分管负责人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分管负责人
市统计局分管负责人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分管负责人
市数据资源局分管负责人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分管负责人
高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
经开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
新站高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
安巢经开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
肥东县政府分管负责人
肥西县政府分管负责人
长丰县政府分管负责人
庐江县政府分管负责人
巢湖市政府分管负责人
瑶海区政府分管负责人
庐阳区政府分管负责人
蜀山区政府分管负责人
包河区政府分管负责人
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相关处室负责人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
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
合肥兴泰金融控股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和市财政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立工作专班,具体推进项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