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08日 豫财环资〔2019〕53号
税谱®提示:根据《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及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豫财法〔2022〕8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河南省省级地质第二十五条环境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环〔2017]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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