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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税谱®提示:根据《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3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4-05-28)规定,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 31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1日

  合肥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 ( 国办发〔2018〕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 ( 皖政办〔2018〕2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改革完善我市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遵循医疗卫生服务和临床医学人才成长规律,立足合肥实际,借鉴先发地区经验,健全完善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创新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为建设“健康合肥”提供有力的全科医学人才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基本建立,适应全科医学人才发展的激励机制基本健全,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显著提高,城乡分布趋于合理。

  ——到2030年,全市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具有合肥特色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更加健全,使用激励机制更加完善,全科医生队伍基本满足“健康合肥”建设需求。

  二、建立健全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

  (三)医教协同深化院校全科医学教育改革。将全科医学人才培养纳入卫生与健康人才培养规划。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全科医学教育,面向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开展全科医学教育和全科临床见习实习,鼓励增设全科医学专业。市第一、第二、第三人民医院要建立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科基层实践基地的联动机制。加强全科医学师资队伍建设,制订并完善建设规划,在人员配备、职称评聘、工作量考核等方面给予支持。选聘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基层实践基地的教学骨干为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遴选符合条件者为硕士研究生导师。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鼓励和动员本地考生积极投身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事业。

  (四)建立健全毕业后全科医学教育制度。进一步规范“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

  将全科医学专业招收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考核,并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本科医学生毕业后全部纳入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承担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工作的医院(含中医,下同),必须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配备科室工作人员,开展全科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并与基层医疗机构联合培养全科医生。在培训基地内部分配中,合理确定全科医学科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水平,适当加大倾斜力度,吸引和稳定全科医学科优秀专业人才。加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完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学员住宿条件。

  执行全科医学师资培训标准,实行双导师制,加强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基地建设和骨干师资培训,提高带教师资的教学意识和带教能力,完善带教模式,将教学业绩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带教经历和教学质量作为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五)巩固完善全科继续医学教育。建立健全我市全科医学继续教育制度,加快网络数字化课程、课件、教材开发,大力发展远程继续教育,普及全科适宜技术,实现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全覆盖。积极开展基层全科医生进修培训和学历提升教育,强化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县级综合医院在农村基层全科医生进修培训中的作用。加强对全科医生的中医药和康复医学知识与技能培训,将中医药作为其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鼓励提供中医诊疗、养生保健康复、健康养老等服务。

  扩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范围,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有关专科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适当增加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数量。对培训合格的,在原注册执业范围基础上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增加注册全科专业的医生必须保证每年在基层的服务时间,并作为其工作考核指标。组织城市医院转岗医生到基层从事全科医疗服务,建立二级以上医院转岗医师加基层全科医生、社区护士的团队服务模式,促进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实行乡村医生全员全科基本知识技能培训,安排乡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县医院等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鼓励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三、全面提高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

  (六)改革完善全科医生薪酬制度。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合理核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工资水平与当地县区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根据实际,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其进一步倾斜。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设立全科医生津贴。

  (七)完善全科医生聘用管理办法。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编制内要保证全科医生的配备,对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要优先安排,简化招聘程序,可由县区级卫生健康部门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招聘方案及结果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农村基层执业的全科医生可实行“县管乡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管理,乡镇卫生院使用),对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助理全科医生可实行“乡管村用”(乡镇卫生院聘用管理,村卫生室使用)。完善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和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在现有周转池事业编制总量内,优先招录全科医生。

  (八)拓展全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临床医师队伍建设中,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全科医生,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落实工资等相关待遇。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重点向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专业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倾斜。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基层全科医生参加中级职称考试或申报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可不作为申报条件,对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规定,侧重评价临床工作能力,将签约居民数量、接诊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九)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取消对全科诊所的规划布局限制,由市场自主调节。支持符合条件的全科医生个体或合伙在城乡开办全科诊所,鼓励举办中医全科诊所,为居民就近提供医疗保健服务。鼓励二、三级综合医院与辖区内全科诊所建立双向转诊机制,畅通转诊渠道。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促进全科诊所规范发展。对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非营利性全科诊所,在人才培养等方面执行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等补助政策,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其参与当地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以及承接政府下达的相关任务,并逐步扩大购买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对具备条件的,可认定为全科医生基层实践基地,承担全科医生培养任务。对全科诊所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财政补助等方式给予适当支持。

  (十)增强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实行以政府奖励为导向、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全科医生奖励办法,提升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地位。对长期扎根基层、作出突出贡献的全科医生,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选和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优秀共产党员等评选工作中,向基层全科医生倾斜。鼓励各地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全科医生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开展全科技能竞赛等活动,对优秀全科医生给予适当奖励。

  (十一)继续推进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试点工作。根据国家、省等有关部门的文件要求,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实施本地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引导和激励优秀人才到基层工作。

  四、完善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建设“健康合肥”的关键环节和重大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十三)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探索将签约居民的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对于经基层向医院转诊的患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支付一定的转诊费用,结余资金可部分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奖励。从糖尿病、高血压、慢性肾功能衰竭等治疗方案标准、评估指标明确的慢性病入手,积极探索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鼓励医疗机构做好健康管理。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疗联合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并加强考核,合理引导双向转诊,发挥全科医生和家庭医生团队在医保控费方面的“守门人”作用。

  (十四)加强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落实投入责任,通过政府投入、单位和基地自筹、社会支持等多渠道筹资,进一步加大对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的支持力度。加大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及基层实践基地实施全科医生培养等环节的投入。各项补助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

  (十五)强化督导评估。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培训,强化督导检查和第三方评估,认真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推出一批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改革创新典型示范地区和单位。各地要将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医改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定期调研督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十六)发挥行业协(学)会作用。加强市相关行业协(学)会的能力建设,在加强行业自律和制定全科医生培养内容、标准、流程及全科医师资格考试等方面,充分发挥行业协(学)会的独特优势和积极作用。

  (十七)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解读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广泛宣传全科医生成长成才典型事例和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增进医学生、医务人员、医学教育工作者和社会公众对全科医生的了解,为加快培养大批合格全科医生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