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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
合政办〔2018〕61号
税谱®提示:根据《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3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4-05-28)规定,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 31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 ( 国办发〔2018〕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 ( 皖政办〔2018〕13号)文件精神,着力解决我市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中存在的基础设施不配套、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快递末端服务能力不足、行业间协调联动不够等问题,推动合肥“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建设,提高我市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改革快递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实施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管理,实现许可备案事项网上统一办理。加强快递业务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等行业协会制定完善行业自律公约,鼓励签署自律承诺书。引导电子商务、物流和快递等平台型企业健全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和信用评价制度,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二、创新产业支持政策
统筹规划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将快递物流相关仓储、分拨、配送等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鼓励各县(市)、区在主城区周边规划建设快递物流园区。将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加强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和统一管理。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建设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项目的,可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5年期满后依法按新用途办理用地手续。明确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的公共属性,对智能快件箱布放运行提供场地、水电等便利。落实促进快递业发展政策,采用“事后奖补”的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支持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快递物流园区建设项目申报服务业有关发展引导资金。(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邮政管理局等)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优化快递物流网络布局,加强快件处理中心、航空及陆运集散中心和基层网点等网络节点建设,构建层级合理、规模适当、匹配需求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网络。统筹推进“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和“快递下乡”,鼓励快邮合作、交邮合作,推动快递物流企业参与农村客运网络建设,健全以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配送节点、村级公共服务点为支撑的农村配送网络。推动发展生鲜产品全过程冷链配送。探索推广“互联网+电商产业园+快递物流园”融合发展新模式,引导新建电商园区优化空间布局,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提高区域辐射能力。进一步完善“合肥环状快递产业园”建设,推动建设成为立足合肥、带动全省、辐射全国的综合快递物流园区,提升合肥“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发展水平。引导快递企业入驻电子商务园区,鼓励快递物流企业自用型仓储对外开放并向公用型仓储转型发展。加快推进中国(合肥)快递后台服务基地建设,打造全国性快递呼叫中心。推动传统物流园区转型升级,提升仓储、运输、配送、信息等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等)

四、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充分发挥合肥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双节点城市、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城市、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优势,引导具备国际业务资质的企业深度介入跨境电商领域。充分发挥国际邮件互换局作用,推动邮政服务跨境电商发展。构建邮政综合服务平台,在邮政与快递、交通、电子商务等开展创新合作的基础上,不断扩展合作范围、领域、内容、方式,推动邮政网络向开放、共享、合作的综合服务大平台转换。推动合肥空港国际快件监管中心投入运行,引导快递企业建设航空快递集散基地。提升合肥国际邮件互换局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部门沟通协调工作机制,简化快件通关流程,优化快速安检、配载、装卸等一体化服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五、推动配送车辆规范运营和便利通行
规范快递服务车辆运营管理,对快递服务车辆实施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加强对快递服务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支持快递企业为快递服务车辆统一购买交通意外险。引导快递企业使用符合标准的配送车型,推动配送车辆标准化、厢式化。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政策,合理确定通行区域和时段,对快递服务车辆等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解决快递车辆进城难、停靠难等问题。完善商业区、居住区、高等院校等区域停靠、装卸、充电等设施,推广分时停车、错时停车,进一步提高停车设施利用率。(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房产局等)

六、提升快递末端服务能力
将推广智能快件箱纳入便民服务、民生工程等项目,加快在社区、高等院校、商务中心等末端节点布设智能快件箱。支持传统信报箱改造,推动邮政普遍服务与快递服务一体化、智能化。鼓励快递末端集约化服务。推动邮政快递企业开展投递服务合作,建设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开展联收联投。鼓励快递物流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与连锁商业机构、便利店、物业服务企业、高等院校等开展合作,提供集约化配送、网订店取等服务。(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七、提高协同发展效率
鼓励快递物流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提升快递物流装备自动化、专业化水平。加强位置服务、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装备应用,推进库存前置、智能分仓、科学配载、线路优化等,努力实现信息协同化、服务智能化。落实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各环节数据接口标准,推进设施设备、作业流程、信息交换一体化。鼓励建设快递物流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供需信息实时共享和智能匹配。推广国家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成功做法,引导仓储、快递、第三方技术服务企业发展智能仓储,加强县域现代化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体系建设,延伸服务链条,参与仓配一体化项目建设。引导快递物流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深度合作,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创新,共同发展体验经济、社区经济、逆向物流等便民利民商店新业态。鼓励企业集成应用各类信息技术,整合共享上下游资源,促进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无缝衔接和高效流动,提高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供应链协同效率。(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

八、发展绿色生态链
推动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开展供应链绿色流程再造,推广应用节水、节电、节能等新技术新设备,促进资源集约利用。探索包装回收和循环利用,建立包装生产者、使用者和消费者等多方协同回收利用体系。实施绿色包装、减量包装标准,推广应用绿色包装技术和材料,引导电商企业、快递物流企业使用减量化、可降解、无污染、可循环利用的绿色包装箱、包装袋等,逐步取代难降解、非循环使用的传统包装材料。鼓励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绿色包装物选择,建立积分反馈、绿色信用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或减量包装。推动运输结构调整,加强快递物流与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运输企业合作,逐步提高清洁运输方式在快递物流领域的应用比例。推动企业综合运用电子商务交易、物流配送等信息,优化调度,减少车辆空载和在途时间。鼓励快递物流领域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和满足更高排放标准的燃油汽车,建立服务快递物流园、分拨中心、末端网点的智能充电服务设施,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委等)

九、打造诚信营商环境
加快推进快递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覆盖企业、员工和消费者的综合诚信体系。积极利用信用体系信息平台,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配合,健全信息采集标准和共享机制。建立企业信用评定委员会,推动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督促电子商务、快递物流企业建立和完善对员工和消费者的诚信记录和评价。推行对用户的收寄验视提醒和告知制度,建立违规寄递“黑名单”和警示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诚信信息共享。(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等)

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举措,抓好工作落实。牵头责任单位要加强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稳妥推进。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26日印发
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