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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合政〔2022〕189号

税谱®提示:根据《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3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4-05-28规定,继续实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合肥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1月22日

 
合肥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

 

为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安徽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安徽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精神,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1〕1197号)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2〕33号)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高质量发展,以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为契机,以国家产业创新中心为抓手,以创新驱动发展为主线,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全链条,建设体系完备、保护严格、运行高效、服务便捷、文化自信、合作开放、高度创新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为合肥实现经济社会全面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引领,服务大局。坚持以创新发展为根本动力,以国家发展战略为关键牵引,探索和完善符合合肥地方特色的知识产权制度,更好服务勇当“两个开路先锋”,加快建设“五大名城”。

——坚持需求导向,质量优先。坚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导向,以创新主体实际需求为指引,立足合肥科技创新优势,围绕新兴产业,聚焦关键领域,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充分释放全社会知识产权创新活力,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持续激发合肥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

——坚持突出重点,协调发展。准确把握合肥努力争当全球科技创新的“开拓者”目标任务,突出重点产业关键领域知识产权战略布局,抢占科技制高点。健全知识产权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区域协作、社会共治。

——坚持开放合作,融合发展。推动知识产权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统筹推进长三角知识产权一体化发展,加强海内外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区域影响力和竞争力,服务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示范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知识产权主要指标达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要求,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和绩效考核全国靠前,长三角知识产权一体化位置更加凸显,知识产权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更加严格,知识产权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显著提高,知识产权与区域、产业、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形成制度体系健全、保护体系完备、运用体系顺畅、服务体系高效、社会环境和谐的知识产权强市。

——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显著提高。知识产权产出主要指标保持全国靠前,关键领域前沿技术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明显增强,到2025年,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68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0件,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申请量达到800件,每百户市场主体有效注册商标量达到25件。在合肥战新产业中培育一批高质量高价值知识产权,助力合肥战新产业成为全国“排头兵”。在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至少3个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助力知识产权创造提质增量。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和版权创新发展工程。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显著增强。在全国首批建成知识产权与城市创新发展深度融合的知识产权强市,建成运营好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项目,大力实施知识产权金融工程,到2025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达到30亿以上,经常性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大力提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能力,          到2025年,知识产权开放许可、转让、赋权次数大幅提升。搭建功能齐全、辐射县区、面向长三角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打造一批有区域影响力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到2025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数量达到120家。

——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显著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形成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到2025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绩效考核位列全国第一方阵。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优势有效发挥,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92%。基层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及队伍建设明显加强,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基本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85分以上,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凸显。

——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显著加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各相关部门知识产权协同管理作用进一步加强,形成管理科学、分工合理、协同共治、执行顺畅、监督有力、服务优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显著增强,到2025年,新增贯标单位500家以上。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显著优化。建成用好合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形成一批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发一批市场覆盖广、企业反响好的高端知识产权服务产品。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数量实现突破,省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达到20家,覆盖广泛、层级合理、门类齐全、功能强大、服务规范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成。

三、示范城市建设任务

(一)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

1.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战略方针。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稳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高效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知识产权法规制度。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研究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结合我市实际,针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方面,出台知识产权相关地方性法规。(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委宣传部、市中院、市检察院、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合肥仲裁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知识产权政策体系。深化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建设,贯彻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合政〔2022〕85号)。进一步完善《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中知识产权部分,重点加大对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知识产权金融等政策支持。(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1.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制度建设。深入实施版权正版化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植物新品种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完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能力建设,强化对侵权假冒的追踪溯源和链条式治理。(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庐州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动知识产权案件专业化审判组织建设,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依法支持权利人的惩罚性赔偿请求,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的威慑作用。建立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同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侦查、批捕、起诉、审判等各个环节协调配合。积极开展繁简分流试点工作。完善案件繁简分流、快速审判和调解速裁工作机制。深化知识产权裁判方式改革,实现与行政处理程序无缝对接。(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大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领域保护。加大对专利、商标、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关键领域,生产、销售和进出口等重点环节,实施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群体侵权等违法行为惩戒力度。加强区域品牌保护,加大驰名商标保护力度,增强商标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大版权保护力度,积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通过净化版权市场环境,促进版权产业发展。加大植物新品种保护力度,促进优良新品种转化运用,扎实推进新品种惠农工作。加强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结合中药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推进中医药学术传承与科技创新。(市委宣传部、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庐州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能力水平。推动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积极申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发挥中国(安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合肥分中心作用。推动基层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服务机构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保护职能向基层延伸,健全知识产权维权网络体系,实现维权援助网络全覆盖。发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劣质商品工作机制作用,抓好部门间重大案件联合查办和移交工作。积极发挥涉嫌犯罪的知识产权案件查办工作衔接机制作用,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沟通配合。(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庐州海关、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建立司法保护、行政保护、仲裁、调解、社会监督协作机制。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司法确认制度和仲裁确认制度。发挥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作用,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支持仲裁机构开展高水平、专业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服务,在自贸片区试点推动和指导建立健全有机衔接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争议仲裁解决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化解工作体系,加强鉴定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市委宣传部、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庐州海关、合肥仲裁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

1.强化知识产权政策支持引导机制。优化知识产权激励政策,完善专利资助奖励等激励政策和考核评价机制。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全面取消各级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逐步取消对专利授权的各类财政资助,到2023年全部取消。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代理行为,以及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和代理行为,依法依规对相关行为进行处置。(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高质量知识产权培育和产出机制。创新是第一动力,建立以运用为导向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机制,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实施高价值专利、知名品牌、精品版权培育转化工程。深化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积极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到2025年,实现专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托管服务县(市)区、开发区全覆盖。推动版权作品创作和高质量供给,实施版权创新发展工程,加快培育文化创意、时尚、影视等领域的版权精品。促进林草专利和优良植物新品种转化运用,扎实推进植物新品种惠农工作。(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林业和园林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机制。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建设商标品牌指导站不少于20家。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发展传承好传统品牌和老字号,充分运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打造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启动实施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做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工作,加强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的监管。推动知识产权贯标提质增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提升知识产权转化效率。推进专利转让许可备案,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转让许可,探索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和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合肥模式”。(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建立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模式。高质量完成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建设,优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融资模式创新,深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基金、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方式,规范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备案管理制度,探索园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集合授信。探索知识产权融资质物快速处置机制。设立知识产权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探索知识产权信用担保等金融产品创新。健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探索评价代替评估的知识产权价值判断体系,鼓励开发智能化知识产权评估评价工具。积极发挥版权示范园区作用,推动打造版权产业集群。(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水平。

1.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积极做好营商环境知识产权指标评价工作,用好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充分发挥营商环境评价指挥棒作用。贯彻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政务服务“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和“一站式”服务。(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强用好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高新一代信息技术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专利预审质量和审查效率,打造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为一体的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合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解决社会公众和创新创业主体对知识产权信息利用的现实需求。统筹布局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主干网络建设,深入推进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建设,加强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加强现有公共服务成果应用,提升公益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推动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引进国内外优质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代理行为。完善我市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结合“互联网+”,完善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强化部门间协作监管,依法依规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实施惩戒。(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促进知识产权助力本地优势产业升级。

1.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结合我市“2833”产业发展工程,围绕“芯屏汽合”“急终生智”等重点产业链及新型显示器件、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国家级战新产业集群,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推动专利导航在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中的应用,支撑技术研发、风险防范以及前瞻性知识产权布局。积极申报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到2025年,实施50个专利导航项目,重点布局一批高价值专利及其组合。(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城市运营体系整体效能。用好全国首个地理标志展示推广中心。着力将“中国(合肥)地理标志展示推广中心”打造成依托长三角、辐射全国、面向全球的线上线下地理标志产品展示推广中心。设立合肥高技术产业知识产权运营股权投资基金,针对我市重点产业链以市场化方式投资建设不少于3个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形成支持科技创新基础机制。加强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备案认定专利密集型产品,开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等相关统计。到2025年,备案认定不少于30个专利密集型产品。聚焦合肥智能语音、量子通信、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和代表性企业,加大产业集群商标品牌培育力度。(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六)营造知识产权人文社会环境。

1.构建知识产权大宣传格局。创新宣传内容、形式,丰富宣传载体、渠道,充分利用《中国知识产权报》等媒体,借助“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专利周等进行广泛宣传。加大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讲力度。引导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厚植公平竞争文化氛围,培养新时代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林业和园林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弘扬知识产权文化。结合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支持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和学历教育,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政产学研用合作。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推动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进校园。(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人才是第一资源,建立健全人才保障和激励机制,对知识产权工作作出突出贡献人员,符合条件的鼓励申报合肥市重点人才项目。探索开展知识产权分类人才评定。实施合肥市知识产权三年人才倍增计划,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分层分类开展基础型、提升型、专业型人才教育培训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队伍等专业化建设,加大知识产权师、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律师和知识产权专员等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专家库,出台知识产权人才引进激励政策。(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全力推进知识产权社会共治环境。加强知识产权发展联盟建设。与高校院所共建知识产权实习基地。结合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的知识产权研究院,探索创新型、实用型人才培育的新模式,构建适应发展需求的人才输送渠道。以知识产权专员队伍为基础,组建知识产权志愿者服务队伍,组织学校、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工作。(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深化知识产权交流合作。

1.加强知识产权省域内交流合作。推动知识产权区域协调发展。发挥合肥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助力长江经济带、中部地区知识产权区域协同发展,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发挥承东启西、连南接北的区位优势,提升知识产权在区域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助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在优势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上取得突破,加快产业升级步伐。(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林业和园林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长三角知识产权一体化发展。推动建立长三角地区“重点品牌保护名录”“高价值专利保护名录”“优质地标产品保护名录”互认机制,建立健全案件移送、执法协助、联合执法等机制,推动区域内线索通报、证据转移、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及检验鉴定结果互认。探索上海张江、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两心共创”知识产权一体化管理机制。(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庐州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海内外知识产权交流合作。鼓励企业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积极申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合肥分中心,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与应急管理机制,指导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工作,积极稳妥做好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预警管理。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保险业务。(市委宣传部、市外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庐州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发挥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第一副组长,统筹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各项工作。市政府每年研究部署知识产权工作不少于2次。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导考核。强化组织保障,充实市、县两级知识产权队伍。建立健全各部门密切协作、运转顺畅的知识产权工作联动机制,确保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任务目标全面实现。(市委编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经费投入。

加大财政对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建设的资金保障力度,优化整合、统筹配置资金,强化资金监管,保障重点任务落实。(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文化氛围。

大力开展公众知识产权宣传和普及教育活动,开展知识产权进社区、进企业、进园区等系列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和公益宣传,推动发明创造活动广泛开展,激发全社会知识产权创造热情。大力宣传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建设成果,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使“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理念深入人心,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营造良好氛围。(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