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政办秘〔2020〕63号
税谱®提示:根据《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3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4-05-28)规定,继续实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6日
关于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计划》《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高起点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培育现代农业发展新动能,推动合肥都市现代农业加速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施现代农业提升工程为抓手,统筹推进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全链条打造,全要素对接,全方位合作,高起点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为促进全市乡村产业振兴、加快在全省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围绕优质粮油、畜禽、水产、蔬菜、瓜果、茶叶等优势特色产业,开展“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创建,构建完善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现生产基地稳固、加工提档升级、销售渠道畅通。力争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至少重点培育1个优势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全市建立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类、加工类、供应类示范基地60个,面向沪苏浙地区的农副产品和农产品加工品年销售额达600亿元,打造一批在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叫得响的“合”字号绿色农产品品牌。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依托农产品优势主导板块,推进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养、绿色化发展,夯实产业融合发展根基。
1.打造优势主导特色农产品板块。依据自然条件、资源禀赋,优化生产区域布局,发展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在粮油生产上,以划定的443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117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发展优质粮油,到2025年全市建成优质粮食基地60万亩、优质油料基地30万亩;在蔬菜瓜果生产上,以长丰草莓、吴山南瓜、肥东牌坊杭椒、包公无私藕、八斗响导桃、庐江柳风荸荠、同大葡萄、巢湖中垾番茄、包河大圩葡萄等为重点,全市建立优质果蔬基地30万亩;在畜禽生产上,以肥东现代牧业、长丰伊利牧业、长丰立华畜禽、肥西温氏畜牧等为重点,建设一批生态畜禽基地;在水产品生产上,以肥东长临河、肥西山南、长丰造甲、庐江泥河、巢湖烔炀等乡镇为重点,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在特色产业上,大力发展庐江白云春毫、巢湖都督翠茗等名优茶,巢湖瓜蒌、芍药,庐江金丝黄菊,肥西苗木花卉、蚕桑、肥东润枝甜樱桃、包河石斛等特色农产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提升基地“两利用”水平。大力推进基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提高秸秆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水平。加快实施长丰县、肥东县、庐江县国家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肥西县、巢湖市省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针对不同规模畜禽养殖主体,因地制宜选择“截污建池、发酵还田”、“一场一策、制肥还田”、“区域收纳、集中处理”模式,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力争到2025年基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均达100%。(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大力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和农业面源污染监测,抓好农业投入品监管,强化产地安全管理。坚持绿色发展导向,推行减量化生产和清洁生产技术,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使用生物农药和有机肥,控制农兽药残留,强化农膜回收利用,净化产地环境。发展环巢湖绿色粮食生产,推广绿肥+优质稻、油稻连作等绿色种植模式。全面推进基地标准化生产和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基地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100%。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互认体系,促进各类追溯平台互联互通和监管信息共享,推进我市农产品在沪苏浙市场率先实行带标带码上市。(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建设绿色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园、工业开发区,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业强企、强园、强县,实现“接一连三”。
1.培育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坚持内生增长和并购扩张并举,壮大龙头企业规模和经济实力,增强龙头企业在乡村产业发展中的骨干带动作用。鼓励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鼓励和引导具备条件的成长型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大力培育新主体,积极发展符合城乡居民需求的农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发展、壮大创业创新型农业企业。落实“百亿元企业”培育计划,力争到2025年打造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超50亿元的企业5个以上,其中超100亿元的企业2个。深入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创优“四最”营商环境,为招商引资企业和项目落地提供便利化服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加强农产品加工强园区建设。实施农产品加工园区提升行动,按照“一县(市)一园、一乡(镇)一业”的思路,优化农产品加工园区空间布局,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功能、突出特色、优化分工,改善提升园区环境条件和承载力。围绕产业集聚,重点打造7个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利用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实行分类指导、定位发展,重点发展粮油食品、方便食品、休闲食品、冷冻食品、健康食品加工和中央厨房,培育农产品加工业新的增长点。围绕乡村产业兴旺,乡镇工业集聚区支持农产品加工类招商引资项目和改扩建项目落地,加快建设农产品加工强镇。支持龙头企业和科研机构建设运营农业产业园,发展设施农业、精准农业、精深加工、现代营销,推动农业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增值,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力争到2025年建设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的园区2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强县培育计划。坚持兴农强乡,将农产品加工业列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围绕农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和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支持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已入围省20强县的长丰县、高新区加快发展、争先进位。肥东县、庐江县、巢湖市、长丰县积极推进优质粮油精深加工,生产专用粉、生态大米、绿色菜籽油、中央厨房食品等优质产品。长丰县、肥西县、庐江县、巢湖市等畜禽、水产养殖大县,大力推进熟食加工。肥东县、长丰县发展乳制品生产加工。在蔬菜瓜果产地,大力发展净菜配送、罐装食品。推进中药材、茶叶深度开发,实现饮品和药用相结合。力争到2025年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超300亿元的县(市)区、开发区1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建设绿色农产品物流供应平台。坚持市场导向,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相结合,着力构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农产品市场体系。
1.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以优势农产品产地为依托,高起点培育一批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和物流企业,快速融入长三角物流配送体系。重点发展2-3家大型冷链物流配送企业,建设冷链物流集散中心;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村集体股份合作社等,按照“田头市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模式,建设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支持运销企业和经纪人配套建设冷藏冷冻、物流配送、信息服务、质量检测等基础设施。加强与沪苏浙电商企业合作,完善冷链物流、直销配送体系,共建长三角3小时鲜活农产品物流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优化升级农村电商。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加快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化融合发展。推广“电商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加强农村电商企业产销对接活动。培育一批本土知名农村电商企业,支持其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知名电商平台开展深度合作。到2025年通过电商渠道销往沪苏浙地区农副产品和农产品加工品销售额占15%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搭建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办好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发挥农交会“销产品、塑品牌、建渠道、招项目”的主平台作用。发展长三角一体化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促进产品销售流通。探索与长三角地区其他市联合举办农交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推介会的有效机制,搭建交流合作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到长三角地区重要城市举办产销对接会,不断提升合肥名优农产品在沪苏浙地区市场份额。大力培育农村经纪人,发展订单和定制农业,扩大农超、农社、农企、农校等产销对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重点措施
(一)加强合作平台建设。采取共建共享模式,开展与沪苏浙基地互认,高质量建设一批粮油、果蔬、畜禽、水产等绿色农产品外延供应基地。加快现代农业园区转型升级,开展农业园区合作示范,引进沪苏浙地区优质资本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科技园建设。主动对接沪苏浙地区食品加工业产业链,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引进一批沪苏浙知名农产品和食品加工大企业、大集团来合肥投资兴业,共建一批全国领先的农产品加工示范区(联合体)。(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培育项目实施主体。围绕主导产业,优先选择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等主体,承担示范基地项目实施任务,建设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吸引支持合肥籍在外涉农人才返乡创业就业。组织实施农业人才联合培训计划,加强与沪苏浙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跨区联合,开展重大共性技术联合攻关,加快沪苏浙农业技术成果在我市孵化转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实施品牌振兴工程。培育“合”字号知名品牌,每个县(市)至少打造1-2个在长三角乃至全国叫得响、有影响力的农业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或产品品牌。加大对品牌建设和保护的支持力度,搭建品牌产品销售推荐平台。支持县(市)区、基地或企业在沪苏浙地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业品牌推介,提高合肥农业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公信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健全资金投入机制。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重点支持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积极争取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省级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冷链物流等示范基地建设。建立市级乡村振兴投资基金,优先支持基地建设中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向农产品加工、储藏设施装备倾斜。对新认定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给予财政奖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强化要素支撑保障。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加大对各类主体和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发挥政策性担保机构主渠道作用,扩大对龙头企业担保总额,降低担保费率。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扩面,鼓励开展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和收入保险。落实农产品加工企业用地、用电优惠政策,农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在政府领导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的工作机制,推动实施一批农业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行动,全面落实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任务。各县(市)区要围绕主导产业发展,成立工作班子,制定专项规划,落实扶持政策,安排预算资金,建立一套支撑体系,推动长三角绿色农产品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建立合作机制。积极参加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联盟和长三角地区乡村振兴区域合作联盟,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商定年度重大合作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支持县(市)区与沪苏浙建立交流协作机制,创新合作发展模式。发挥各类协会的作用,定期举办交流活动,组织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对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强调度考评。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定期调度和分析评估任务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成效,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各项工作高效开展。将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内容,建立指标体系、评价体系、统计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对达标的基地予以授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