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附件
合肥市电梯自行检测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分登记表
自行检测机构名称: 评价年度:
检查项目 |
分值 |
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 |
评分机构 |
检查记录 |
记分 |
签字
确认 |
|
一、许可
管理 |
1.许可范围 |
/ |
超许可证范围实施自行检测的,或许可证不在有效期内仍继续实施检测的,其年度信用等级直接评为D级。 |
县级局 |
|
|
|
2.检验人员资格 |
/ |
自行检测机构未按照市局要求,及时传递、报告电梯自行检测信息的,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检测活动的,或使用非本单位的检测人员从事检测活动的,其年度信用等级直接评为D级。 |
县级局 |
|
|
|
|
3.证书使用 |
/ |
存在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许可证,向无资质单位出售或非法提供质量证明文件,或让其他单位、人员挂靠的,其年度信用等级直接评为D级。 |
县级局 |
|
|
|
|
二、资源
条件 |
4.人员管理 |
10 |
未按规定上传《在肥从事电梯自行检测人员明细表》的,或在肥检测人员信息发生变化时,未在3个工作日内变更告知的,发现一次记1分。累计发现5次的,其年度信用等级不得评为A级。未书面明确检测点、分支机构检测质量管理负责人的,发现一次记3分,累计发现2次的,其年度信用等级不得评为A级。检验师、检验员数量未持续满足许可规则(承诺书)要求的,发现一次记2分。累计发现5次的,其年度信用等级不得评为A、B级。未提交检验检测人员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交证明、执业注册证明的,发现一次记1分。累计发现5次的,其年度信用等级不得评为A级。 |
市局 |
|
|
|
5.信息告知 |
4 |
在我市固定地址、授权联系人、负责人及其联系电话发生变更未按规定告知的,发现一次记1分。累计发现5次的,其年度信用等级不得评为A级。 |
市局 |
|
|
|
|
|
6.仪器配置 |
3 |
检测所使用计量器具和仪器不满足检测业务的,或未提供有效计量检定或校准证书的,发现一次记1分。 |
市局 |
|
|
|
7.检测能力 |
8 |
未按规定参加市局组织培训考核的,发现一次记2分;在市局组织的能力比对等考核中,人员成绩在70分以下的,发现一次记2分;在市局监督检查中存在检测项目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发现一次记2分。 |
市局 |
|
|
|
|
8.分支机构、检测点管理 |
6 |
在现场进行检测时,未按2名持证检验人员一组开展工作的、或未配备与业务相适应仪器设备的,发现一次记2分。累计发现6次的,其年度信用等级直接评为D级。 |
县级局 |
|
|
|
|
三、质量保证体系 |
9.安全承诺 |
4 |
未按规定上传《承诺书》的,或者未遵守《承诺书》所列明事项的,发现一次记1分。累计发现5次的,其年度信用等级不得评为A级。 |
市局 |
|
|
|
10.作业指导书 |
4 |
未结合电梯特点制定相应检测作业指导书或未按作业指导书要求实施具体检测工作的,发现一次记1分。未按作业指导书要求实施检测的,累计发现5次,其年度信用等级不得评为A、B级。 |
市局 |
|
|
|
|
11.信息化管理 |
8 |
未按要求使用监管平台进行检测的,其年度信用等级直接评为D级。使用监管平台时,未按要求进行刷脸、记录、定位、实时上传等,发现一次记2分。累计发现5次的,其年度信用等级不得评为A、B级。 |
县级局 |
|
|
|
|
12.检测记录 |
4 |
无检测原始记录的,其年度信用等级直接评为D级。检测的原始记录、备忘录、检测报告等记录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发现一次记1分。 |
县级局 |
|
|
|
|
13.检测档案 |
4 |
未建立检测档案,发现一次记3分,检测档案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制度要求的,发现一次记1分。累计发现5次的,其年度信用等级不得评为A级。 |
县级局 |
|
|
|
|
14.合同管理 |
4 |
未签订电梯自行检测合同或签订阴阳合同、提供虚假合同的,发现一次记2分。累计发现5次的,其年度信用等级不得评为A级。 |
县级局 |
|
|
|
|
|
15.质量管控 |
6 |
分支机构、检测点检验师未对检测人员开展培训的,或未履行质量管控职责保证检验检测原始数据和技术资料的准确、完整、可靠的,发现一次扣2分。 |
市局 |
|
|
|
四、自行检测质量 |
16.项目告知 |
5 |
签订合同后实施检测前,未将电梯检测项目信息上传告知的,发现一次记1分,累计发现5次的,其年度信用等级不得评为A、B级。 |
县级局 |
|
|
|
17.资料检查 |
4 |
检测前,未对受检电梯进行技术资料审查的,发现一次记1分。 |
县级局 |
|
|
|
|
18.运行质量 |
6 |
未对使用单位存在不符合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确认的,发现一次记2分。累计发现5次的,其年度信用等级不得评为A、B级。 |
县级局 |
|
|
|
|
19.隐患报告 |
/ |
检测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使用单位要求停止使用电梯的,或未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的,其年度信用等级直接评为D。 |
县级局 |
|
|
|
|
20.投诉举报 |
6 |
经举报、投诉、媒体曝光或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一次记3分,其年度信用等级不得评为A级,累计3次受到行政处罚的,其年度信用等级直接评为D级。受到行政约谈的,一次记1分。 |
县级局 |
|
|
|
|
21.超期未检 |
4 |
因检测机构原因,导致电梯超期未检测的,发现一次记1分。 |
县级局 |
|
|
|
|
|
22.虚假报告 |
/ |
出具虚假报告或检测结果严重失实的,其年度信用等级直接评为D级。 |
县级局 |
|
|
|
五、监督
检查 |
23.接受监督 |
4 |
自行检测机构未按要求上报相关记录、报表、总结、报告的,发现一次记1分。 |
市局、县级局 |
|
|
|
24.责令改正 |
6 |
对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的事项,逾期未改正的,发现一次记2分。累计5次的,其年度信用等级不得评为A、B级。 |
市局、县级局 |
|
|
|
|
六、事故情况 |
25.事故情况 |
/ |
因检测机构原因,发生在特种设备领域统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其年度信用等级直接评为D级。 |
市局 |
|
|
|
总分值 |
100 |
|
|
|
|
||
加分项 |
5 |
接受市场监管部门调度开展公益属性检测活动的,有一次加1分,加满为止。 |
|
|
|
||
|
3 |
自愿加入协会组织,为规范市场提升检测质量实施自律自治活动的,加1分;发现违法行为实名举报,经查实的,加2分。 |
|
|
|
说明:
1.记分不能代替行政处理、行政处罚,自行检测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
2.每个检查项目被多次记分的,该项目分值记满为止;
3.一个违法违规行为违反多项记分指标要求的,要同时分别予以记分;
4.有记分的情形,应当由自行检测机构签字确认;
5.本登记表一式三份,县级局和自行检测机构各执一份,上报市局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