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网签备案管理的通知
合房〔2011〕184号
税谱®提示:根据《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市房产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4-01-30)规定,有效,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完善网签备案系统,服务企业,方便群众,现就商品房网签备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调整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办理网上“合同签约”与“合同备案”时间间隔由10天调整为20天。
二、为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结算,将购房合同单价最小位调整为元,角分不计;同时总房款由网签系统自动取整至元,角分不计。
三、根据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相关规定,商品房网签合同模板中增加明示内容,真实反映房源的有关信息,如日照不足、在建工程抵押、销售对象有限制等。
四、现房销售时,商品房网签合同中的交付时间由交易双方自行约定。
五、根据不同类型的房地产项目需要,逐步建立基础性的合同示范文本,可供所有开发企业不同项目、各类用途的商品房网上签约使用。对于个别企业建立个性化模板需求,须经审核后方可申请为合同模板供该企业网上签约使用。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