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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细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细则》(试行)的通知

皖国土资〔2004〕101号

税谱®提示:根据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皖自然资公告〔2024〕18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县国土资源局:

为了规范市、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安徽省市、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厅地环处。
 
 

安徽省国土资源    

二〇〇四年七月一日  
来源: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