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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年度散装水泥10强、预拌混凝土30强和预拌砂浆10强企业评选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年度散装水泥10强、预拌混凝土30强和预拌砂浆10强企业评选办法》的通知
皖经信原材料函〔2023〕141号


各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

现将《安徽省年度散装水泥10强、预拌混凝土30强和预拌砂浆10强企业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8日

   

安徽省年度散装水泥10强、预拌混凝土30强和预拌砂浆10强企业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树立散装水泥行业标杆,推动全省散装水泥产业高质量发展,规范安徽省年度散装水泥10强、预拌混凝土30强和预拌砂浆10强企业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徽省年度散装水泥10强、预拌混凝土30强和预拌砂浆10强企业是在上一个统计年度内,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供应量等指标分别居于全省前10、30、10名,具有较强竞争力、示范作用显著的企业。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列入初选名单:

(一)本省行政区域内按规定上报散装水泥统计报表、运营状况良好的法人企业。

(二)散装水泥10强:在上一年度水泥散装率达到85%以上的水泥企业中,选散装水泥供应量前10名企业。

(三)预拌混凝土30强:在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上一年度产能利用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的预拌混凝土企业中,选预拌混凝土供应量前30名企业。

(四)预拌砂浆10强:在经所在地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备案和省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公告、上一年度产能利用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的预拌砂浆企业中,选预拌砂浆供应量前10名企业。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入选资格:

(一)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二)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核查时未被移除的;

(三)有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

第五条  工作程序

(一)提出初选名单。安徽省发展散装水泥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散办”)依据上一年度年报数据,对照本办法第三条,提出安徽省年度散装水泥10强、预拌混凝土30强和预拌砂浆10强企业初选名单(供应量相同的予以并列)。

(二)市级机构核查。市、县(区)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对本地区初选企业情况进行核查,并提出书面核查意见。

(三)开展信用查询。省散办对初选的安徽省年度散装水泥10强、预拌混凝土30强和预拌砂浆10强企业进行网上信用核查。

(四)拟定建议名单。省散办根据市、县(区)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意见及信用核查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予以调整,并按供应量排名依次替补、核查,直至符合条件后,形成安徽省年度散装水泥10强、预拌混凝土30强和预拌砂浆10强企业建议名单。

(五)公示发布名单。建议名单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发布。

第六条  有关企业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一经核实,撤消其入选资格或散装水泥10强、预拌混凝土30强和预拌砂浆10强企业称号,并取消其后3年的入选资格。

第七条  本办法由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门解读】《安徽省年度散装水泥10强、预拌混凝土30强和预拌砂浆10强评选办法》解读
11月8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安徽省年度散装水泥10强、预拌混凝土30强和预拌砂浆10强企业评选办法》(皖经信原材料函〔2023〕141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了促进我省散装水泥产业高质量发展,规范年度散装水泥10强、预拌混凝土30强和预拌砂浆10强企业的评选发布工作,根据《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有关规定,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制定了《评选办法》,旨在激励引导我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龙头企业做大做优做强。

二、制定过程

2023年6月,厅原材料工业处会同省散办起草了《安徽省年度散装水泥10强、预拌混凝土30强和预拌砂浆10强企业评选办法》。后征求厅有关处室、各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有关行业协会和部分重点企业的意见,吸收采纳合理化建议。厅综合法规处和原材料工业处分别进行文件条款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性审查,形成《评选办法》(送审稿)。11月,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印发。

三、主要内容

(一)评选范围

评选办法适用于安徽省内的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评选对象包括纳入统计的在安徽省内生产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

(二)评选工作

1、入选条件

在上一个统计年度内,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供应量等指标分别居于全省前10、30、10名(约占企业总数的5%),依法合规经营,具有较强竞争力、示范作用显著的企业。

对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环境、质量事故或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和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主体名单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

2、评选发布流程

一是提出初选名单。省散办根据上一个统计年度年报数据提出初选名单,初选名单产生的主要依据是产品产量统计数据。

二是市级机构核查。市、县(区)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对本地区企业基本入选条件和一票否决事项进行核查。

三是拟定建议名单。省散办根据市级机构核查意见,进一步进行企业信用查询,剔除不符合条件企业,依次替补、核查,形成散装水泥10强、预拌混凝土30强、预拌砂浆10强建议名单。

四是公示发布名单。名单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经过公示和异议处理后,最终名单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向社会发布。

(三)鼓励措施

《评选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促进安徽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等建材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获得“安徽省年度散装水泥10强、预拌混凝土30强和预拌砂浆10强企业”称号的企业,成为散装水泥行业的标杆和榜样,为其他企业提供学习和借鉴的经验。

 


政策咨询机关:原材料工业处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871064

来源: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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