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谱®提示: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2年8月5日起施行。原《江西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介机构库办法》(赣财办(2019)52号)和《江西省财政投资项目委托中介机构评审付费标准》(赣财办(2015)62号)同时废止。
税谱®提示:根据《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23年12月22日》规定,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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