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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贯彻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贯彻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政办秘〔2019〕63号

税谱®提示:根据《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3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4-05-28规定,继续实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的意见》(皖政办〔2019〕21号)精神,进一步促进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推动乡村产业兴旺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的原则,大力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即发展一批农产品加工强县(市)区,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强园,打造一批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引进一批知名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推动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22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值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力争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超300亿元的县(市)区或开发区1个以上;力争建设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的园区2个以上;打造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超50亿元的企业2个以上,力争超100亿元的企业1个以上;力争引进投资额累计超100亿元的知名加工企业项目2-3个,形成一批农产品加工产业链;重点培育一批区域公共品牌和企业品牌,不断扩大国内外市场影响力和美誉度。

三、重点工作

(一)实施县域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行动。坚持兴农强乡,各县(市)要将农产品加工业列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围绕农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和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支持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努力催生一批顺应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的创新型、成长型、高值型农产品加工企业,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科学规划乡镇产业布局,乡镇工业集聚区要将农产品加工业作为主导产业之一,实行优先重点扶持,不断优化乡村产业结构。落实“农产品加工业强县”培育计划,已入围省20强县(市)区的长丰县、高新区要加快发展、争先进位。力争到2022年,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翻一番。(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实施农产品加工园区提升行动。按照“一县(市)一园、一乡(镇)一业”的思路,优化农产品加工园区空间布局,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功能、突出特色、优化分工,改善提升园区环境条件和承载力。围绕产业集聚,重点打造7个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利用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实行分类指导、定位发展,重点发展粮油食品、方便食品、休闲食品、冷冻食品、健康食品加工和中央厨房,培育农产品加工业新的增长点。围绕推进乡村产业兴旺,乡镇工业集聚区要支持农产品加工类招商引资项目和改扩建项目落地,加快建设农产品加工强镇。支持龙头企业和科研机构建设运营农业产业园,发展设施农业、精准农业、精深加工、现代营销,推动农业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增值,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实施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培育行动。坚持内生增长和并购扩张并举,壮大龙头企业规模和经济实力,增强龙头企业在乡村产业发展中的骨干带动作用。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聚焦主业,推进质量提升和规模扩张,扩大市场占有率,逐步发展成为质量高、效益好、竞争力强的行业领军企业。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行业资源,丰富产品品类,延长产业链条,优化销售渠道,构建综合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力培育新主体,本着“从无到有,从有到强”思路,积极发展符合城乡居民需求的农业新技术、新主体、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前瞻性地培育、发展、壮大创业创新型农业企业。落实“百亿元企业”培育计划,重点打造2家成长性好、规模位居前列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大政策支持,力争产值超百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零的突破。(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实施农产品加工知名企业引进行动。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力度,立足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充分挖掘和发挥自身优势,储备遴选一批农产品加工招商引资重大项目,面向世界、全国知名企业,开展重大招商项目信息发布。围绕高效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流通等重点领域,着力引进一批国内外大集团、大企业、大公司和大项目入驻我市,引导注册地落户合肥,发展“总部经济”。建立招商项目库,“谋划一批、推介一批、引进一批、建设一批、储备一批”,强化项目调度和推进,以大项目的引进和投产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大提升。(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实施农产品品牌商标创建行动。坚持先品后牌,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改进工艺、技术研发、加强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以高质量农产品吸引市场消费者、打响品牌知名度。大力推进“三品一标”产品基地建设,扩大“三品一标”产品总量和产业规模,围绕“三品一标”资源,创建区域公共品牌,推动同类品牌向强势品牌集聚。鼓励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和技术规程制定,支持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及国际商标,建设一批高端、优质、绿色的农产品知名品牌。加强农产品品牌营销,鼓励支持企业开展广告宣传、举行策划包装、参加农业展会,提升“合”字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将“五个一批”工程实施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的主要抓手和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政府领导主抓、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农业产业化工作主管部门要会同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积极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适合本地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加快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区、骨干企业、招商项目和知名品牌,争取纳入省动态监测和重点调度培育对象。(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大扶持力度。全面落实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优惠政策,加大科技、人才、金融等要素支持力度,在农产品加工企业用水、用电、用地、人才引进、交通运输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认真落实上级税费优惠政策。强化农业产业化项目用地保障,用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辅助设施建设,不低于省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数的2%。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农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强化政策奖补和金融支持,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支持争取产业基金、风险投资、上市融资、发行债券,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完善推进机制。完善行业统计制度,对农产品加工业实行标准化、常态化的统计分析,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建立动态监测制度,定期对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监测,优先把优秀农产品加工企业纳入市级龙头企业范围和申报国家、省级龙头企业。建立联系服务制度,加强政策、咨询、环评、信息、人才、融资、技术、市场对接等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及时协调解决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建立宣传引导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自媒体等传播平台,大力宣传“五个一批”工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强化调度考核。加大工作调度,市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定期调度,加强对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的跟踪调度,层层推进抓好落实。严格目标考核,将“五个一批”工程纳入农业农村年度重点工作和对各县(市)区、开发区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指标,落实考核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日
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