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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设区域性文创产业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设区域性文创产业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政办〔2022〕42号
税谱®提示:根据《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3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4-05-28规定,继续实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合肥市建设区域性文创产业中心实施方案》已经十二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2月31日 


合肥市建设区域性文创产业中心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大力推动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区域性文创中心建设,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突破千亿元目标,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依托我市产业基础与资源禀赋优势,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围绕建设区域性文创产业中心城市的总体目标,开展“6211”行动:扶持创意设计、广播影视、数字新媒体、动漫游戏、演艺娱乐、文化装备6个重点行业,到“十四五”末,打造20个文创产业集聚区,培育1000家规(限)上企业,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力争突破1000亿元。

二、重点领域

结合我市资源禀赋条件及城市发展定位,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文创产业结构布局,扬长避短,培育特色,积极发挥比较优势,以重点领域的跨越式发展引领文化创意产业全面升级。

(一)创意设计。重点打造中国(合肥)工业设计城、合肥广告创意产业园等创意设计集聚区,以互联网、大数据为支撑,以交互设计为手段,聚焦工业设计、平面设计、时尚设计、建筑设计、广告设计与多媒体设计等重点领域,发展创意设计新业态,聚集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设计企业、机构和大师,推出一批文化内涵丰富、设计水平高的生活消费品,推出一批具有中国特色、有影响力和传播力的文化出口产品与服务,提升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品牌价值和文化价值,发挥创意设计产业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力争到“十四五”末,规(限)上创意设计服务企业营业收入达到300亿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经信局,蜀山区、庐阳区、包河区、瑶海区、肥西县)

(二)广播影视。重点打造国家广播影视科技创新实验基地,引进和培育拍摄制作、发行放映、影视大数据研究、衍生产品研发等产业链各环节主体,培育一批全产业链高新视听产业示范基地。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播出和传输覆盖中的应用,创新视听内容呈现方式,提升视听体验,引导产业向中高端价值链延伸。力争到“十四五”末,国家广播影视科技创新实验基地营业收入突破50亿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包河区、肥西县)

(三)数字新媒体。重点打造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合肥园区、蜀山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重点发展以5G、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VR(AR)等技术创新和应用为基础,以视听内容为核心的数字化传媒产业。支持新技术在新闻传播领域的前瞻性研究和应用,推动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探索建立“新闻+政务服务商务”的新模式,支持主流媒体坚持移动优先策略,构建适应全媒体生产传播的一体化组织架构,形成集约高效的内容生产体系和传播链条。到“十四五”末,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原创融媒体产品,规(限)上新闻信息服务业营业收入力争达到60亿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包河区、庐阳区、蜀山区、瑶海区、高新区)

(四)动漫游戏。重点打造合肥国家级动漫和服务外包基地,围绕鼓励原创、扶优扶强、打造精品的发展目标,支持企业创作生产优秀作品,出口原创游戏产品。支持举办全国性电竞赛事,引进知名竞技战队及配套企业,构建比赛、交易、直播、培训为一体的电竞产业生态圈,促进电竞直播等网络游戏产业健康发展。力争在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动漫奖上取得突破,建成1个可承办国际顶级电竞赛事的专业场馆,招引1项国际性电竞赛事落户我市。力争到“十四五”末,规(限)上动漫游戏内容服务及相关软件开发业营业收入突破140亿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包河区、蜀山区、高新区)

(五)演艺娱乐。重点打造环巢湖风景名胜区,谋划发展文化内涵丰富、适应市场需求的大型实景演出,引进国内外知名院团及其艺术作品,扶持代表合肥地域特色的经典剧目,繁荣演出市场。鼓励社会资本新建、改建音乐厅、剧场等演艺空间,打造演艺集聚区,推动歌舞娱乐、游戏游艺等传统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增强体验式服务,鼓励规范化连锁经营。力争到“十四五”末,规(限)上演艺娱乐业营业收入突破10亿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六)文化装备。重点打造文化装备龙头企业,把握沉浸式体验、数字化、智能交互等发展趋势,促进文化装备技术研发和升级改造。支持虚拟现实、增强现实、超高清、可穿戴设备、智能硬件等核心技术装备创新发展,加强上述技术在非遗保护、艺术品展陈、智能化演艺设备、健身康养等方面的融合发展。力争到“十四五”末,规(限)上文化装备及文化消费终端生产营业收入达到800亿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科技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包河区、高新区、新站高新区)

三、重点任务

(一)拓展空间载体。立足特色发展和错位竞争,优化提升滨湖卓越城、合柴1972等文创园区(基地)的专业水平、供给能力和规模效应。鼓励罍街、长江180等文创园区(街区、楼宇)与商业载体建设紧密结合,推动文旅商融合发展。鼓励科技园区、工业园区增加文旅功能,通过园中园创办文旅园区。深度挖掘南淝河、江淮运河旅游走廊沿线独特的历史文化资源,着力打造特色文创产业走廊。依托走廊沿线的历史建筑、工业遗存、传统村落等载体,融入时尚创意元素,探索实施“谁保护、谁经营、谁获利”的保护利用模式。高标准推进合肥美术馆、合肥市博物馆、骆岗音乐厅、合肥城市记忆馆等公共空间的建设。〔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开发区〕

(二)培育市场主体。推动合肥日报传媒集团、文广集团、演艺集团、文旅博览集团等国有文化集团创新发展、转型发展、融合发展,打造一流现代文化传媒集团。鼓励民营资本、港澳台资和外商投资以多种方式进入法律和政策许可的文创产业领域,打造一批符合产业导向,有规模、有效益的领军型文创企业。引导中小文创企业走“专、精、特、新”道路,支持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鼓励中小微文化企业与大企业配套协作,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短板。政府采购适当向小微文创企业倾斜,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小微文创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其中价格扣除比例可在规定范围内按较高标准执行。〔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经信局、市公管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三)推进项目建设。加大重大项目招引力度,围绕“十四五”文旅产业规划和布局,制定招商地图,积极与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全国文化30强企业进行精准化、专业化对接,重点招引新媒体、短视频、文化高端制造、电子竞技等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新兴业态项目和企业。拓展开发资源类项目,围绕“一圈两廊”建设,打造巢湖姥山岛、肥西紫蓬山等旅游风景区,提升三河古镇、烔炀老街等历史文化街区环境品质。高效推动资产类项目,着力打造特色文化地标、提高资产利用效益,加快推进中国视界、ACG国际文创科技城、沈福村文创基地等项目建设。大力支持资本类项目,重点关注网络视听、网络游戏、影视投资、移动阅读等领域,支持企业并购重组、挂牌上市,提升产业规模。〔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发改委、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四)构筑创新平台。推动省战新基地广播电视与语音技术融合创新实验室、基于融合媒体的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实验室等一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鼓励多元主体共同搭建文化数据服务平台。打造政产学研一体化的创业指导平台,探索与高等院校、文化企业等共建文化创客学院和文创产业智库,协同培养文创人才。搭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创交流平台,支持各县(市)区、开发区举办国际化、全国性的重大文旅展会、赛事等文旅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五)强化人才支撑。抓实抓好人才的“引、育、留、用”环节,加快构建结构合理、层次分明、能用实用的文化创意产业人才队伍。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以设立工作室、项目聘任、客座邀请、定期服务、项目合作等多种形式,柔性引进一批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的文化人才、熟悉国际文化经营运作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掌握文化产业高新技术的专门人才和一支高素质的文化管理干部队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六)扩大文旅消费。加快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鼓励把文化消费嵌入各类消费场所,发展数字文化消费新场景,积极创建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推出一批以合肥历史文化、当代文化、民俗文化、红色文化为题材,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合肥原创”“合肥制作”“合肥出品”文艺精品,支持一批实体书店、传统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着力扩大数字文化消费、高雅艺术消费、体验式消费和智能硬件消费,提升传统文化消费产品(服务)的综合竞争力,引导和满足群众多样化文化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开发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创意文化产业链链长要具体负责推进创意文化产业链发展,市创意文化产业链发展工作专班负责创意文化产业链具体推进及省数字创意“双招双引”牵头落实工作。县(市)区、开发区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依据“十四五”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分县区指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指标,协同推进本辖区文创产业工作,市县两级联动跟踪、定期调度,精准对接文创项目。规范发展文化类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发挥好行业服务功能和桥梁纽带作用。

(二)强化支持政策。视情适时调整市级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政策资金规模,各县(市)区、开发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形成有效衔接、叠加效应。完善金融配套,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文旅产业专项基金,支持引进和组建专门服务文创产业的专营机构、特色支行和金融专业服务团队,支持举办文创产业投融资论坛、项目路演、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创新供地模式,对符合城市发展、土地利用和产业发展规划的文创产业用地,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新供地项目可试行“先租后让”的供地模式。强化文化创意产业人才服务,做好人才落户、安居、子女教育、医疗等政策保障。

(三)强化监测考核。建立完善我市文创产业统计体系和统计制度,按季开展文创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定期进行行业统计分析。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摸清达规(限)文创企业底数,确保文创企业应统尽统。建立文创产业考核制度,将县区年度计划的推进完成情况纳入市政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压力有效传导、动力有效提升、工作有效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附件

 

“十四五”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

2025

年均增长(%)

1

文化产业增加值(亿元)

523.44

1000

13

2

规上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数(个)

491

1000

15

3

规上文化装备及文化消费终端生产营业收入(亿元)

490.4

800

10

4

规上创意设计服务企业营业收入(亿元)

160.81

300

13

5

规上动漫游戏内容服务及相关软件开发营业收入(亿元)

77.61

140

12

6

规上新闻信息服务业营业收入(亿元)

31.25

60

13

7

规上演艺娱乐业(亿元)

4.3

10

18

8

国家广播影视科技创新实验基地营业收入(亿元)

28

50

≥12

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