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2月24日 豫财教〔2019〕3号
税谱®提示:根据《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及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豫财法〔2022〕8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印发的《河南省民办教育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豫财教[2015]50号)同时度止。
税谱®提示:根据《 关于征求河南省财政厅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意见的通知》 ( 2024-07-04 )规定, 拟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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