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推进我市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推进我市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合人社秘〔2011〕286号
税谱®提示:根据《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结果的通告》 ( 合人社秘〔2024〕6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局、财政局,人民银行肥东、肥西、长丰县支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关担保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以下简称:小企业)的贷款贴息工作,扩大小企业贷款规模,促进就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省财政厅、原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 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的通知》(合银发〔2008〕28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小企业的认定

(一)认定条件

1.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企业划型标准(具体见附件1),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

2.当年新招用就业援助对象、高校毕业生、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等各类登记失业人员达到企业在职职工总数的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企业。

   (二)认定程序

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向企业所在地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认定证明(见附件2);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人员花名册(表样见附件3),《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企业盖章的工资表;

5.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初审后,符合条件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认定。

二、申请贷款和贴息

(一)申请贷款。认定符合条件的小企业,自行提供担保,到经办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经办金融机构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审批。鼓励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和各县、区(开发区)小额贷款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小企业提供担保。符合贷款条件的,经办金融机构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放贷。

(二)贴息标准。对自行提供担保、办理商业贷款的小企业,财政部门按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额度,以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对通过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各县、区(开发区)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担保的小企业,贷款额度在200万元及以内的,由财政部门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上述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当地财政各承担一半,可从当地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展期和逾期形成的利息,财政不予贴息。

财政部门对开办小企业贷款的各经办金融机构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当年新发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总额的5‰。

(三)贴息程序。小企业按时、足额还本付息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递交贴息申请(含企业基本资料),并附企业认定证明、贷款合同、银行借据、还款凭证和经办金融机构收取的利息回单(省级担保基金担保的贷款另需提供保证合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市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将贴息资金拨付至企业在银行设立的账户。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备案管理。承办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三县法人银行,需预先向市财政部门递交书面函,办理备案手续,材料包括:分支机构名称、地址、业务辖区、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各经办金融机构应根据相关法规,按照独立审贷的原则,做好贷前审核工作,同意发放贷款的,在贷款合同中加盖贴息贷款专用章,并专门建立业务台账。

(二)做好统计宣传。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三县法人银行应在每季度末月月底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送小企业贷款发放统计表(见附件4),向市财政部门报送小企业贷款贴息相关统计表(见附件5-8)。各经办金融机构要广泛宣传小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对申请商业贷款的小企业,要引导、鼓励其向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认定,享受贷款贴息政策。

 (三)确保政策落实。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及各经办金融机构要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小企业的认定、贷款和贴息工作。对上述各类单位人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违规操作,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将严格按照《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关于转发安徽省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合办[2004]8号)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我市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五、市辖三县可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订具体操作细则。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3536347

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3532369

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联系电话:3691233

 

附件:1.小企业划型标准

2.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3.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人员花名册

4.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5. 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情况季度统计表

6. 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贴息资金申请表

7.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明细表

8. 小额贷款(微利项目、小企业)担保发放明细表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 肥 市 财 政 局

 

 

     

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
来源: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