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县1:5万级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评价技术指南的通知
皖国土资函〔2017〕42号
税谱®提示:根据《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皖自然资公告〔2024〕18号)规定,继续有效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华东冶金地质局、安徽煤田地质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全省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评价工作,保证成果质量,我厅组织编制了《安徽省市县级1: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评价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技术指南》),并经第九次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技术指南》印发给你们,请今后在相关项目的立项建议书、设计书的编报和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工作中遵照执行。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