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城市阅读空间管理服务运营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合政办秘〔2022〕21号
税谱®提示:根据《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3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4-05-28)规定,继续实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合肥市城市阅读空间管理服务运营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
合肥市城市阅读空间管理服务运营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进一步打造书香合肥,现就提升城市阅读空间管理服务运营水平,制定如下三年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
坚持“馆店一体、两业融合、双轮驱动、构建网系、便民惠民”的发展思路,拉高标杆、彰显品牌,创新机制、优化环境,通过三年时间努力,所有城市阅读空间管理服务运营水平显著提升,力争到2024年,年服务读者突破1300万人次,外借图书突破220万册次,举办各类活动1.4万场次以上,营业额突破5000万元,成为创建全国全民阅读典范城市的坚实支撑,打造幸福合肥、文化合肥、科创合肥的闪亮窗口。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规范管理。城市阅读空间实行行业和属地双重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城市阅读空间管理、服务、运营等各项制度;负责城市阅读空间绩效考核和以奖代补政策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属地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属地承担城市阅读空间日常管理以及设施设备管护、更新责任;制定承接支持政策实施细则;加强执法检查,确保意识形态监管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城市阅读空间坚持公益性,原则上公共服务空间占比不少于50%,其余空间用途应与文化相关。每个城市阅读空间原则上配备公共图书不少于10000册,每月更新不少于500册,配备非公共图书不少于5000册,每月更新不少于200册,通过数据分析、征求意见等方式,不断优化图书结构,满足读者需求。结合市中心图书馆建设,推进公共图书馆(城市阅读空间)业务管理大数据共享平台建设。
(二)进一步提升服务。鼓励城市阅读空间向县城、乡镇拓展,扩大覆盖范围。积极谋划和推进“细胞工程”,以建成的城市阅读空间为龙头,服务网络覆盖周边地铁、高铁、学校、企业、商场等重点场所,逐步形成“1+100+X”的立体化、全覆盖的阅读服务体系(“1”是指市中心图书馆,“100”是指100多个城市阅读空间,“X”是指大量像细胞一样的阅读点)。制定城市阅读空间服务标准,全市统一标识,实行馆店(图书馆和书店)协同;定期组织培训,市图书馆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不少于2次公共文化服务培训,提高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优质化水平。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组织更多阅读团体、阅读推广人走进城市阅读空间。针对老年人、青少年等特定群体,在特定空闲时段,策划和举办一批接地气、吸引人的主题文化活动,确保每个城市阅读空间每年举办公益性活动不少于100场。实行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运营方五级联动,集中力量打造若干全市性乃至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品牌文化活动。完善读者意见反馈渠道,设置服务监督电话、读者意见簿(箱)等,及时回应读者关切,力争满意度达98%以上。
(三)进一步强化运营。整合全国优质资源,引进和开发更多新业态,在更高层次上完善和强化阅读、活动、展示、休闲等服务功能,全方位提升城市阅读空间品位。加强协同,主管部门要联合教育、民政、司法、自规、城建、林园、共青团、妇联、科协、文明办等部门共建共享,与文明创建、城市更新、园林建设、文化旅游、科学普及等有机结合,优化布局、拓展功能。主管部门要对城市阅读空间运营情况实时掌握、定期调度、精准施策。街道(乡镇)、社区对辖区城市阅读空间适宜开展的文化活动优先安排,并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改革创新支持政策模式,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建设运营,实现可持续发展。实施负面清单制度,赋予运营单位更大的经营自主权,不断增强自我“造血”功能。鼓励运营单位成立城市阅读空间运营联盟,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引导和鼓励运营单位引进和开发与城市阅读空间相适应的文创产业,加强与知名品牌企业合作,提供更多适销对路的优质文化产品。
三、支持政策
(一)城市阅读空间场租费、物业费、水电费、网络费以及设施设备管护费、更新费、改造费等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承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城市阅读空间举办公益性文化活动和实施“细胞工程”,所需经费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承担。
(二)市图书馆负责四个主城区、四个开发区城市阅读空间公共图书的更新、配送和通借通还,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五县(市)图书馆负责辖区内城市阅读空间公共图书的更新、配送和通借通还,所需经费由各县(市)财政承担。
(三)对城市阅读空间实行第三方考核,奖补依据《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规定执行。
(四)对各县(市)区、开发区自主建设的200平米以上、具备“4+X”功能(“4”是指阅读、活动、展示、休闲等标配服务功能,“X”是指双创空间、市民小剧场、三点半课堂、便民服务点等特色服务功能)的城市阅读空间运营经费给予以奖代补,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制定产业政策承接,所需经费由各县(市)、开发区承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城市阅读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市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市直有关部门要制定共建共享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多种平台和手段,加大城市阅读空间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市民知晓率、参与度。广泛征求、充分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立行立改,完善提高。加强先进典型培树和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加强考核激励。把提升城市阅读空间管理服务运营水平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市主管部门每年对城市阅读空间管理服务运营进行绩效考评,落实激励政策。
本计划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支持政策由市文旅局会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