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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政办秘〔202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7日

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21〕1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在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活动及应急工作中的服务保障作用,为打造“五高地一示范”提供坚实保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形成组织完善、职责清晰、技术先进、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监测预报、决策指挥、作业实施等更加科学精准,安全风险综合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作业范围实现乡镇全覆盖,助力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的成效更加显著。到2035年,我市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体系、作业装备设施、服务综合能力达到长三角区域领先水平,处于全国先进行列。

二、做好重点领域服务保障

(一)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干旱、冰雹等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加大合肥市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长丰县水湖镇草莓生产基地、肥东县响导乡果蔬种植基地、肥西县紫蓬镇苗木花卉种植区、巢湖市坝镇茶叶种植区、庐江县白湖镇水稻生产基地等农产品主产区、经济作物种植区以及重要农事季节的抗旱、防雹作业力度,减轻灾害损失,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助力全市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气象局和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合肥都市圈人工影响天气基础保障能力,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巢湖生态文明示范区和合肥全域绿色生态系统建设中的作用。开展常态化人工增雨作业,助力大气污染防治和碳达峰、碳中和。针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需求,积极开展重点区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发挥其在环巢湖湿地修复保护、江淮分水岭重点水源涵养、生态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董铺水库和大房郢水库等重点水库增蓄水等方面的作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和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与沪宁杭等长三角重点城市共同构建长三角区域人工影响天气一体化业务服务体系,实现人工影响天气资源共建共用共享。探索与周边城市建立抗旱、森林防灭火、重大活动保障等区域合作机制,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区域联防联治,组织开展联合作业,为打造幸福长三角、绿色长三角提供人工影响天气服务。(市气象局、市数据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和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做好重大应急和重大活动保障服务。建立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保障部门联动机制,积极开展森林防灭火、重污染天气防治等应急响应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建立人工影响天气试验演练工作机制,根据重大活动需要,制定工作方案,开展空地结合、区域协作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保障重大活动顺利开展。(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合肥警备区和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增强基础业务能力

(五)加密作业气象条件监测。补充布设云降水观测双偏振(相控阵)雷达和降水类天气现象仪等探测设备,构建布局合理、监测精密、技术先进的立体探测系统;建设合肥市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综合分析处理系统,充分应用地基、空基和天基气象探测资料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监测预报、科学指挥和效果评估提供基础支撑。(市气象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发改委和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科学精准作业能力。提升合肥都市圈人工增雨作业基地技术能力建设;依托合肥市气象监测预警与科学研究中心,建设合肥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中心;依托通航机场建设无人机人工增雨基地;完成所有县(市)“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县”创建;每个县(市)建设地面火箭标准化固定作业点不少于4个、流动作业点不少于2个,每个标准化固定作业点配有1套自动化火箭发射系统;全面实现地面火箭、地面催化剂发生器等作业装备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开展无人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增设远程遥控地面催化剂发生器、增雨防雹燃气炮及其他新型催化装备。(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数据资源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人工影响天气科技创新团队,加强与高校、业务科研单位合作,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应用技术研究、作业效果评估;加强作业单位管理和专业作业队伍建设,每个地面火箭作业点设置1名火箭长和2名火箭手,稳定作业队伍;常态化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技能竞赛和应急演练,提升队伍素质;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劳动保护、人身意外伤害和公众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保障。(市气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总工会和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安全监管措施

(八)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综合监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机制,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依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县(市)人民政府和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监管。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弹药运输、存储、使用等重点环节安全监管。建立专业化、规范化弹药存储制度,全市建设2个以上弹药存储标准化库房,将弹药存储场所纳入公共治安管理范畴。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智能化平台建设,实现对作业站点、作业装备、运输车辆、弹药库房等关键部位的远程视频监控和实时风险监控预警;建立飞机、地面作业流程安全管理体系。(县(市)人民政府和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保障机制

(十)强化组织领导和制度保障。充分发挥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和作用,适时出台《合肥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对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区域协调。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将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纳入市、县(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大生态保护工程建设规划;将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业务运行和作业保障等经费列入市、县(市)财政预算。各县(市)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支持人工影响天气等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县(市)人民政府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科普宣传。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为公益性科普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融入防灾减灾基地和科普场馆建设。多种形式开展科普宣传,提高全社会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认识。(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教育局和县(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分解表(略)
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