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合政〔2021〕23号
税谱®提示:根据《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3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4-05-28)规定,继续实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加快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质量为先价值导向,完善质量治理体系,强化质量治理能力,提升质量治理效能,创新质量治理方式,推动质量共建共治共享,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地,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建设“五高地一示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进入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行列,全市质量基础更加扎实,质量创新更加活跃,质量治理更加协同,质量供给更加有效,形成一批拥有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竞争优势充分体现,质量总体水平达到长三角先进水平。
(一)产品质量目标
全市质量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生产企业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5%以上,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覆盖率达10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工程质量目标
新增鲁班奖5个以上,省市重点工程项目交付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水利工程项目质量合格率达100%。(市城乡建设局、市重点局、市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服务质量目标
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50项、行业标准20项以上,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品牌优势、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精品服务项目和大型现代服务企业。(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环境质量目标
PM2.5平均浓度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全市森林覆盖率达28.6%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市林园局、市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质量治理体系
1.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市场主体主要负责人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活动要严格执行质量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规定和行政许可、认证等规则要求,主动履行缺陷产品召回义务。推行质量安全首负责任制,支持承担首负责任的市场主体依法向负有责任的其他市场主体追偿,利用市场规律构建生产、销售、服务、消费等全环节质量责任追溯体系。建立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市市场监管局、市城乡建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质量行业自律。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联盟将质量自律纳入组织章程,建立完善质量安全承诺和质量责任追究机制,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培训,提升成员质量责任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支持社会组织在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依法开展质量品牌评价、质量比较试验、团体标准研制等活动,及时、客观、公正地向社会发布质量信息。(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质量社会监督。完善质量缺陷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社会组织对严重质量侵权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完善消费投诉处置机制,畅通质量侵权违法行为举报渠道,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建立完善质量信息公开机制,加大质量违法案例和消费投诉等信息公开力度,发挥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作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4.严格质量安全监管。推行智慧监管,实现线上线下质量监督一体化和生产流通质量监管融合。建立产品伤害监测网络,逐步完善信息采集、深度调查、安全评价及预防干预工作体系。提高质量监督抽查覆盖率,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防控,防范区域性、行业性、反复性质量问题发生。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建立重大质量问题约谈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质量治理能力
1.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质检中心、产业计量中心、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和能力比对,建立完善检验检测数据库。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各县(市)区、开发区围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分别建成1-2个“一站式”质量服务站。以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为核心,以注册登记等为延伸,强化协同服务,为中小微企业质量升级提供精准帮扶。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质量管理能力。支持市场主体建立完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和重大质量事故应急处置机制,落实首席质量官制度和关键岗位质量责任,加强供应链质量管理,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工具、模式、方法。支持企业加大质量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将企业质量水平、标准水平、品牌价值等作为企业融资授信参考依据,引导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企业质量提升。(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培养质量人才队伍。围绕战略性产业集群和传统优势产业,遴选培育一批质量标准领军人才。开展“合肥工匠”选树等活动。建成“中国质量研究与教育(合肥)基地”,引导企业全面对标德国企业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力争形成“一基地、三中心”的发展格局。到2025年,培训服务10000家企业,组织1000名企业家接受德国质量管理培训,树立100家质量管理样板企业,新增15家中国质量奖、安徽省政府质量奖企业。依托合肥学院建立先进的中德质量研发平台,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质量发展研究项目,为行业、企业提供质量发展方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着力打造合肥品牌。支持市场主体创建自主品牌,建立以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为基础的品牌发展战略。推动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引导集群内企业标准协调、创新协同、业务协作、资源共享,推动产业链提质升级。加快服务业品牌培育,推动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强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和保护。健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制度,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品牌。(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创新质量治理方式
1.“两链”对接深度融合。促进质量链与产业链精准对接,围绕产业链构建质量链,支持大中型骨干企业依托产业联盟,将产业链上中小企业纳入共同的质量管理、标准化管理、供应链管理和合作研发管理体系,加强对产业链上中小企业质量、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方面的指导。聚焦质量链提升产业链,以产业集群为基础,开展重点产品与国内外标杆产品的执行标准和质量指标“双比对、双提升”,深入分析产品标准、质量、品牌和技术性贸易措施等,指导完善产业链标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推动产业集群向产业链中高端提质升级。(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专利与标准协同创新。建立完善技术研发、专利布局和标准研制协同推进机制,开展战略性产业集群和传统优势产业专利导航和标准化指引,设立质量基础研究重点研发专项,支持科研成果和必要专利转化为技术标准,加快科研成果转化进程。支持检验检测等专业机构开放实验室,推动技术专家与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研发人员沟通交流,联合开展质量创新和技术攻关,强化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和技术标准研制,提高企业研发起点和质量创新能力。(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岗位创优激发活力。鼓励企业广泛开展质量信得过班组、QC小组评选等质量管理活动,不断提升全员质量管理水平。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优秀质量管理小组、信得过班组评选,开展质量标杆交流活动,激发质量创新内生动力。(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质量治理环境
1.倡导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弘扬“智汇合肥质胜未来”合肥质量精神,推广政府质量奖、鲁班奖、中华老字号、中国质量标杆等质量荣誉获得单位的质量文化。加强中国品牌日、全国“质量月”宣传力度,推介合肥质量品牌,塑造合肥质量形象,讲好合肥质量故事。开展质量文化进高校、进企业活动,将质量文化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计划,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文旅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营造诚实守信的质量环境。完善市场主体质量信用档案,推动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加大缺陷产品召回力度。将监督抽查不合格、消费者反映强烈、关系人身财产安全的问题产品等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将生产者、经营者的质量违法行为,以及检验检测、认证、咨询、质量品牌评价等第三方机构和社会组织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或认证结论、不履行有效跟踪法定义务、违法违规提供咨询服务或开展质量品牌评价等违法行为,纳入市场主体及相关责任人员信用记录。(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城乡建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质量治理效能
1.完善质量激励制度。优化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制度,支持县(市)区政府开展政府质量奖评审,发挥质量标杆示范引领作用。对于获得国家、省、市级质量荣誉的企业,相关支持政策按照当年合肥市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政策执行。(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分级评价进度。鼓励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制定质量分级标准,对重点产品试点开展质量分级评价。大力推进重点行业专业化质量分级试点工作,推动建立质量分级、应用分类的市场化采信机制。参照国际惯例,以标准为引领、认证为手段,对关键质量指标高于国家及行业标准的产品和服务开展第三方自愿性认证,培育形成一批自主创新、品质高端、服务优质、信誉过硬、市场公认的产品和服务品牌。(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质量工作领导机制,加强对质量发展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质量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质量政策引导,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强化县(市)区政府质量监管职责,构建统一权威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市质量强市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质量投入
完善质量发展经费保障机制,鼓励和引导资金投向质量攻关、质量创新、质量治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质量提升行动的经费投入,支持标准体系建设、计量体系建设、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认证认可体系建设、质量研究与教育、质量监督抽查、缺陷产品召回激励等工作。(市质量强市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督查考核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举措和时间进度,持续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市质量强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组织开展阶段性工作总结和评估,坚持问题导向,发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导向作用,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市质量强市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本实施意见自2021年3月12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2021年3月12日
【部门解读】关于《加快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1-03-17 编辑:合肥市市场监管局
近日,《关于加快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定稿印发,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六个方面对《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明确指出,新时代新阶段的发展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是高质量发展。必须把发展质量问题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着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要坚定不移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完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加强标准、计量、专利等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十三五”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发展工作,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统筹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全市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我市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十四五”期间,我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聚焦“五高地一示范”,加快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着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积极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有必要制定我市“十四五”期间质量发展措施。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实施意见》。初稿完成后,市市场监管局专文向23个市直有关部门发函征求意见建议,2021年2月4日,市政府召开专题讨论会,对《实施意见》相关内容进行现场沟通讨论。2月21日、25日,分别通过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经充分修改完善后,形成文件文本。
四、工作目标
到2025年,进入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行列,全市质量基础更加扎实,质量创新更加活跃,质量治理更加协同,质量供给更加有效,形成一批拥有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竞争优势充分体现,质量总体水平达到长三角先进水平。
(一)产品质量目标
全市质量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全市生产企业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覆盖率达10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二)工程质量目标
新增鲁班奖5个以上,省市重点工程项目交付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水利工程项目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三)服务质量目标
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50项、行业标准20项以上,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品牌优势、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精品服务项目和大型现代服务企业。
(四)环境质量目标
主要污染物排放达省控目标,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95%,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8.6%以上。
五、创新举措
一是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力争到 2025年,形成较为成熟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模式,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和网络。二是建成“中国质量研究与教育(合肥)基地”。引导企业全面对标德国企业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力争到2025年实现培训服务和打造样板企业“百千万”计划,形成“一基地、三中心”的发展格局,研究成果在全国产生影响。三是推介合肥质量品牌和文化。建立以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为基础的品牌发展战略。推动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品牌。塑造合肥质量形象。讲好合肥优秀企业质量故事,弘扬“智汇合肥质胜未来”合肥质量精神,开展质量文化进高校活动,将质量文化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计划。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构建统一权威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二是加大质量工作投入,鼓励和引导资金投向质量攻关、质量创新、质量治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加强督查考核,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相关文件:
2021-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