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部分条款有效、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修改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公告2025年2号》规定,继续执行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对本单位现行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2021年5月14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名称 |
发文时间 |
文号 |
1 |
2009年4月7日 |
||
2 |
关于加强发票真伪审核工作的公告 |
2011年8月23日 |
丽水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2号 |
3 |
2016年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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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6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