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黔人社通〔2020〕158号
税谱®提示:根据《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部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1998—2023年)的决定》(黔人社发〔2023〕14号》规定,现行有效 。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及中央在黔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8〕2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全省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管理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研究通过了《贵州省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贵州省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58号).pdf【见附件】
2020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