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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资源税适用税额表
水源类型 |
适用区域 |
取用水类型 |
税额标准 |
地表水 |
全市范围 |
水源热泵(开式) |
0.005元/立方米 |
水源热泵(闭式) |
0.1元/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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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力发电、火力发电直流式冷却取用水 |
0.005元/千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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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取用水 |
0.5元/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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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区域(包括永川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梁平区、垫江县) |
城镇公共供水、其他行业取用水 |
0.12元/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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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区域(包括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开州区、武隆区、城口县、丰都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 |
城镇公共供水、其他行业取用水 |
0.1元/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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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 |
全市范围 |
地源热泵(完全回灌) |
0.03元/立方米 |
地源热泵(其他) |
0.1元/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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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干排水(直接外排) |
0.2元/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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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干排水(回收利用) |
0.1元/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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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取用水 |
0.8元/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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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区域(包括永川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梁平区、垫江县) |
城镇公共供水、其他行业取用水 |
0.25元/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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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区域(包括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开州区、武隆区、城口县、丰都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 |
城镇公共供水、其他行业取用水 |
0.2元/立方米 |
备注:1.火力发电循环式冷却取用水适用所在区域“其他行业取用水”税额标准。
2.除水力发电、火力发电直流式冷却取用水和城镇公共供水外,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取用水的适用税额,按同区域水资源非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同类型取用水户适用税额的2倍执行。
3.跨省(直辖市)界河水电站水力发电取用水的适用税额,按相关省份中水资源税税额较高一方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