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浙建〔2023〕13号
税谱®提示:根据《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浙建〔2024〕1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建委(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单位委托检测业务行为,维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5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省建设厅编制了《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请各地认真组织和引导工程参建各方主体使用,并做好宣贯工作。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示范文本.docx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22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