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近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新疆油田油气储运公司管道运输收入应税问题的请示》(中油股字〔2004〕648号),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油气储运分公司为中石油股份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提供管道运输劳务取得的管道运输收入,应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