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过期或下架内容请联系客服(电话或微信):18300267060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有效期5年】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安府规〔2025〕4号

USHUI.NET®提示:本办法自 2026 年1 月1 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国家、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川渝高竹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已经六届市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日




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25-12-01 有效范围: 四川 广安市
关系图谱(0)
单击节点 显示明细及下级图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