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8〕13号)和《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甘财税〔2025〕5号)精神,经兰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兰州市民政局联合审核,认定自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以下单位为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可享受免税资格的收入为政府补助性收入、捐赠收入、会费收入及其产生的孳息):
兰州市2025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516201005210452201 |
兰州医学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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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2620100352541011A |
兰州奔马雷锋车队公益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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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51620100MJY517991H |
兰州岳飞思想文化研究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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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362010001389850XA |
兰州市红十字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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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1620100MJW284506D |
兰州陇南商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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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51620100MJW2844697 |
兰州庆阳商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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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51620100MJY529589Q |
兰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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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52620100MJW293592P |
兰州生多荒漠保护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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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52620100MJW296689P |
兰州市德邻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请有关税务、民政、财政等部门严格按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8〕13号)和《关于加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审核认定及后续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兰财税法〔2020〕9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后续管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非营利组织享受优惠年度不符合规定的免税条件的,应及时对其免税资格进行复核,对复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免税资格。
对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各级税务部门要加强非营利组织免税申报的相关审核工作,并强化对免税资格政策的解读、宣传和指导,对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依法追缴欠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
兰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 兰州市民政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