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质效的通知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质效的通知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人社、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效,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全面提升培训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服务西安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的通知》等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从破解“有活没人干”入手,解决“有人没活干”的问题,着力优化培训供给,创新培训模式,紧密围绕西安市产业发展需求,实施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增强培训促就业效果,确保培训资金安全,支持劳动者以一技之长创造美好前程,促进技能就业、技能成才、技能增收。

从2025年起到2027年底,聚焦就业岗位挖潜扩容,面向有就业和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三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次。围绕我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聚焦康养托育、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新职业等重点领域,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三年培养高技能人才3万人。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推动培训和就业协同联动,促进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主要措施

(一)精准采集培训需求。依托“秦云就业”小程序、就业经办系统等线上渠道,联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重点行业企业、“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点等,自下而上采集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者培训意愿,引导职业院校、培训机构按需组织培训。

(二)完善差异化补贴机制。依据培训需求建立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将专项职业能力项目纳入指导目录。围绕产业需求发布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聚焦先进制造、养老托育、新职业新工种等紧缺领域增加培训供给。根据职业类别、培训级别、培训课时、培训方式及紧缺程度等实施差异化补贴,急需紧缺职业培训补贴按基础标准给予最高30%的上浮,对采用纯线上培训方式的按基本补贴标准的70%给予补贴。

(三)推行项目化培训模式。推行“岗位需要+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按照“用什么、学什么”的原则,根据企业岗位要求定制培训内容、形式、时长、考核方式等,实现“招生即招工、结业即上岗”。建立就业结果导向补贴机制,对参训后实现稳定就业的,按照就业培训补贴标准150%给予补贴;实现灵活就业的,按照120%给予补贴。

(四)实施技能强企行动。建立“产教评”技能生态链机制,链主企业可面向生态链内企业职工开展项目化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职工培训后取得中级、高级相应证书,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加大企业“新技师”培养力度,职工培训后取得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证书,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试点“模块化”培训改革,联合龙头企业根据岗位生产实际开发培训包,缓解工学矛盾。

(五)推进产教培深度融合。推广校企合作培训,支持企业开办“冠名班”“订单班”“定向班”,针对重点产业项目前置开展“定制化”培训,实现培训与用工需求精准对接。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支持技工院校、企业申请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对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建设项目、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按规定给予补助。推动公共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形成覆盖全市的优质实训网络,推行“车间即课堂”实训模式,有效提升职业技能实训质量。

(六)强化培训过程监管。实施培训机构分级分类和诚信监管机制,建立培训合格率、就业创业成功率为重点的培训绩效评估体系,对培训机构、培训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实施培训学员实名制管理,严格审核参训学员信息,杜绝无资格、无意愿、无能力人员参加培训。严格落实资金管理规定,按照“谁实施、谁负责”原则,压实各级人社部门工作责任,确保资金安全。推行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化管理,统一机构备案、开班受理、招生宣传、教学管理、质量评估、安全应急、考核发证、跟踪服务、投诉处理等管理服务标准。建设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智能监测平台,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培训全过程智能监管,实时监管资金流向、学员就业等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透明、可追溯。

(七)做好培训就业联动服务。集成培训、评价、就业服务资源,打造覆盖培训全周期的服务生态,助力重点群体高质量就业。推进培训评价衔接,鼓励评价机构对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指导企业将职业技能等级作为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实现技高者多得。深化培训就业联动,在人社平台开设“技能培训直通车”专栏,公开机构信息、培训计划等。培训机构在培训期间主动向参训学员提供招聘信息、技能评价及就业跟踪等就业服务。加强数据联动,实现培训与招聘信息“双向”推送,精准匹配。探索建立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实现培训信息与就业、社会保障信息联通共享。

(八)打造特色培训品牌。培育职业技能培训新形态,鼓励技工院校、培训机构联合街道、社区设立“技能学堂”,推广“周末课堂”“夜间学堂”“在线培训”等弹性学习模式,重点开展家政、养老、数字技能等民生类社会化培训,满足劳动者就近培训需求。强化品牌培育,支持区县、培训机构、企业整合资源,培育具有地方特色、培训数量大、就业效果好的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力争形成“一区(县)一品牌”“一校一特色”格局。

(九)实施康养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围绕康养托育、家政服务开展养老服务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家政服务员等职业人才培养。引导技工院校开设康养专业,支持校企合作开发实训课程,提升养老家政服务人员专业技能。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备案开展技能等级自主评价,放宽学历、资历等限制,加大养老服务等级认定中实践操作权重,运用过程化考核、模块化考核和业绩评审、直接认定等多种考核评价方式,对技能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可直接认定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推动认定结果与培养使用待遇挂钩,引导养老机构提高高级工以上人才占比。举办康养行业技能大赛,完善“以赛促训”机制,搭建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平台。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各级人社、财政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策、资金、人员保障,推动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各级人社部门要强化与发改、工信、民政、商务、教育、卫健等部门协同联动,做好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各项工作。

(二)强化资金统筹。统筹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以及其他渠道资金资源,支持开展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健全市场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用好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探索“政府补一点、企业出一点、个人付一点”培训费用分担模式。强化资金监管与社会监督,严厉查处虚报套取、挪用侵占等违规行为,确保资金安全。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劳动者参与度。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典型事迹的宣传和风采展示力度,广泛宣传产教融合、技能竞赛、技艺传承等成果,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吸引力。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持续提升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财政局

2025年6月20日
来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