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税种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
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车船税
资源税
契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车辆购置税
环保税
关税
耕地占用税
烟叶税
水利基金
文化事业建设费
工会经费
残疾人保障金
进出口税收
涉外税收
发票管理
地区
国家
青岛
安徽
北京
大连
福建
甘肃
港澳台
广东
广西
广州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波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深圳
四川
天津
西安
西藏
厦门
新疆
云南
浙江
重庆
年份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2006年
2005年
2004年
2003年
2002年
2001年
2000年
1999年
1998年
1997年
1996年
1995年
1994年
1993年
1992年
1991年
1990年
1989年
1988年
1987年
1986年
1985年
1984年
1983年
1982年
1981年
1980年
专题
政府扶持政策
企业会计准则
所得税汇算清缴
办事指南
营改增
会计处理
政府会计准则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资产评估
审计
资源综合利用
小微企业
并购重组
股权转让
股权激励
创业就业
纳税信用
农产品
高新企业认定
科技创新
加计扣除
残疾人
加速折旧
一带一路走出去
税收协定
个体
个人独资
合伙企业
核定征收
注师
征管
公司法
留抵退税
公积金
社保
品牌、质量
知识产权、专利
财务软件
纳税筹划
工商登记、变更
风险内控
同期资料
纳税申报
税法案例
会计考试
资产损失
特别纳税调整
租赁
无形资产
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
非居民企业
会计继续教育
资本市场
管理会计
非居民个人
国有企业
其他
大数据
注销
纳税申报表
财务报表
行业
新能源
房地产
建筑
运输
仓储与物流
酒店餐饮
出口退税
农林牧渔
软件与高新技术
金融与保险
商业
律师
租赁
服务
一老一小
外贸
加工与制造业
矿山
环保节能
创投
文化教育体育
咨询
创意、会展、广告
公共服务
物业
人力资源
旅游业
医疗健康生物医药
其他
开始检索
¥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
增值税
政策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5〕97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5-08-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解决化肥恢复征收
增值税
以前库存化肥的
增值税
问题,现就《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
增值税
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5〕90号
)
补充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对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的库存化肥,允许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征收
增值税
。
二、化肥属于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仍按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
增值税
和消费税政策通知
》(
财税〔2012〕39号
)
规定,其出口视同内销征收
增值税
。出口日期,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出口的库存化肥,适用本通知第一条的规定。
三、纳税人应当单独核算库存化肥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的,不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四、本通知所称的库存化肥,是指纳税人2015年8月31日前生产或购进的尚未销售的化肥。
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08〕81号
)
第三条关于“化肥”的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停止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8月28日
来源:
财政部官网
相关解答
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后库存化肥的增值税如何缴纳
出口化肥,是否是同内销征收增值税?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的化肥,是否必须单独核算?
【增值税】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后库存化肥有关税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财税[2015]90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7]17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磷酸二铵增值税的通知【停止执行】
【财税[2002]4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口化肥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停止执行】
【财税[2005]19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暂停部分化肥品种出口退税的通知
【税委会[2010]25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2010年化肥出口关税的通知【全文失效】
【财税[2008]5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部分条款失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有机肥产品执行标准的公告
【农林牧渔】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后库存化肥有关税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财税[2015]90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7]17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磷酸二铵增值税的通知【停止执行】
【财税[2002]4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口化肥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停止执行】
【财税[2005]19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暂停部分化肥品种出口退税的通知
【税委会[2010]25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2010年化肥出口关税的通知【全文失效】
【财税[2008]5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部分条款失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有机肥产品执行标准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