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公安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公安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压缩开办企业时间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10-31 粤市监规字〔2018〕1号
各地级以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局、税务局、政务服务主管部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公安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压缩开办企业时间的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各部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反映。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公安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公安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压缩开办企业时间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 ( 国办发〔2018〕32号)精神,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8〕27号)和《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 粤府〔2018〕50号)有关要求,实施开办企业流程再造,压缩开办企业时间,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优化我省营商环境,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年底前,将我省开办企业时间整体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全面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鼓励各地在本方案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压缩开办企业时间。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建立开办企业信息共享互认机制。以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为依托,搭建纵向贯通省、市、县三级,横向连接工商部门、公安机关和公章制作单位、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打通开办企业全流程信息共享链条,建立以营业执照信息为基础、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的信息共享互认机制,实现全流程跨区域跨部门信息共享。
(二)推行“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将申请人依次向各有关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改造为“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模式。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开发“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下文简称“一窗受理”系统),整合相关部门与开办企业有关的业务系统,实现单点登录、无缝链接、业务通办,为申请人提供开办企业一站式服务以及业务办理进度实时查询,实现开办企业各程序“一窗受理”。申请人通过“一窗受理”系统提交设立登记申请,并在企业设立后,提交刻章、申领发票等业务申请,相关部门并行启动信息分发、预审预核、业务办理等相关工作,实现刻章、申领发票“并行办理”。
(三)优化企业设立登记服务。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压缩商事登记环节。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企业名称依法应当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外,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名称自主申报和企业设立登记合并办理。申请人可通过“一窗受理”系统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工商部门收到企业设立登记申请后,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于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四)优化公章刻制服务。严格落实取消公章刻制审批,实行公章刻制备案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变相设置事前审批。企业可通过“一窗受理”系统在线选择公章制作单位、公章类型、材质等并支付费用。公章制作单位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章刻制,通知企业领取公章,并由公章制作单位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办理印模备案等手续。
(五)优化新设企业申领发票服务。新设企业申领发票是指,企业设立后首次申领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10万元(含)以下)、其他普通发票的一种或多种。企业可通过“一窗受理”系统办理新办纳税人业务套餐,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申请后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新办纳税人法定义务事项和首次领用发票相关办税事项,并通知企业办税员携发票专用章印模到办税服务厅进行资料确认及办理税控设备购置并发行后领取发票。
三、进度安排
(一)2018年10月底前: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完成“一窗受理”系统的开发及部署。相关部门完成本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与“一窗受理”系统完成对接。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政策解读。
(二)2018年11月:改革措施实施。
(三)2018年12月底前: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完成2018年压缩开办企业时间检查评估,形成报告报省委、省政府。
四、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的压缩开办企业时间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改革工作的推进。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指定专人作为压缩开办企业时间专项工作联络员,协同推进需求调研、系统对接、业务培训、推广实施、宣传发动和考核评估等相关工作,确保完成我省压缩开办企业时间改革目标。工商部门负责压缩商事登记时间,公安部门负责指导、规范压缩公章办理时间,税务部门负责压缩新办企业申领发票时间。各地级以上市有关部门参照建立协调联络机制。
(二)健全完善开办企业时间统计和公示制度。建立以省网上办事大厅“一窗受理”系统为支撑,通过系统对接实现开办企业时间集中统计功能。商事登记时间为工商部门受理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时间。刻章时间为企业缴交刻章费用至公章制作单位通知企业领取印章的时间。申领发票时间为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申请至通知企业可领取发票的时间。“一窗受理”系统自动统计有关办理时间,相关结果直接用于检查评估。
(三)加强宣传引导,推广开办企业“一窗受理”服务。各级公安、工商、税务部门于2018年10月启动“一窗受理”服务模式的宣传解读有关工作。各级、各部门在办理相关业务过程中,应引导企业通过“一窗受理”系统提交相关业务办理申请,加快形成以“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为主,传统模式为辅的开办企业新模式。
(四)优化实体大厅、网点服务。企业、申请人通过传统模式到实体大厅、网点提交业务办理申请的,相关部门、机构应当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确保各项业务在本方案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有条件的应当即时办结,实现线上线下同步提速。
本方案自2018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关于压缩开办企业时间的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18-11-02
一、我省开办企业的现状是什么样?
自2012年以来,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商事制度改革,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将证照办理流程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将开办企业程序由依次向工商、质监、税务等有关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改为向工商部门一家一次办完“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改革从工商注册环节便利化入手,逐步拓展到开办企业整个领域,涉及工商、质监、税务、社保、统计、住建、商务、商检等多个部门。经过六年持续深入的改革,到2017年,我省开办企业程序从14个压缩为5个,所需时间从35个工作日压减为15.7个工作日,到有关部门办事跑动次数从20多次压缩为8.2次,取消了市场准入有关注册资本的管制,实现了政府零收费。按照世界银行2017年发布的《2018年营商环境报告》披露的信息测算,我省这一表现,相当于全球190个经济体中第82位的水平,优于我国(7个程序22.9天)在世行评估中排名第93位的表现,取得了国内比较优势,但仍不具有国际比较优势。
二、为什么要压缩开办企业时间?
开办企业是企业生命周期的起点,是投资兴业的第一道门,其便利化程度是影响地区营商环境的首要因素。开办企业时间是衡量开办企业便利度的重要指标,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奋力实现广东“四个走在全国前列”,重塑营商环境广东优势的重要举措。
一是回应广大人民群众殷切期盼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商事制度改革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特别是在企业登记环节,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企业办事成本大幅降低,创新创业活力得到极大释放。然而,开办企业不仅需要办理营业执照,还要办理刻章、申领发票等手续,办事环节多,所需时间长。从2017年世界银行关于企业开办时间的排名看,我省与世界先进水平还有较大差距,政府部门的服务理念和工作方式还需要进一步转变,还有较大的优化空间。人民群众迫切希望政府部门继续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使企业能够以最便捷的方式、最小的成本、最短的时间,快速进入市场,更快地干起来,更好地实现自身价值。要顺应人民群众期盼,进一步简化开办企业程序、压缩开办企业时间,提升群众和企业改革的“获得感”。
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需要。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是商事制度改革再出发、再深化的有力抓手。在开办企业领域实行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降成本、提效率,是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需要。
三是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的需要。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也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构成要件。对接国际高标准的投资贸易规则,构建顺应国际趋势和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办企业规则体系,是我省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服务效率最高、管理最规范、综合成本最低的营商环境高地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省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开办企业便利度取得了国内比较优势,但开办企业领域的改革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从地区间的比较来看,各市开办程序和时间各不相同,与实现不同地区达到基本均等便利化服务水平的目标有差距;从开办企业全流程来看,开办企业的程序和时间仍然过长,与新西兰、中国香港和新加坡等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不具备国际比较优势,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和需要。通过压缩开办企业时间,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促进市场主体大发展,夯实经济增长的微观基础,能为重塑广东营商环境新优势创造新的条件。
三、压缩开办企业时间有哪些政策依据?
今年5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 ( 国办发〔2018〕32号)明确要求,2018年年底前,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要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个工作日减至8.5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上半年,在全国范围实现上述目标。我省出台的《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8〕27号)和《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 粤府〔2018〕50号)提出,在2018年年底前将全省开办企业时间整体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省委、省政府关于压缩开办企业时间的改革部署,在实施范围、进度安排、改革力度上均高于国务院的改革要求。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广东省税务局、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四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压缩开办企业时间的工作方案》,对接国家有关压缩开办企业时间改革的顶层设计,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为我省此项改革的推进设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尽快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
四、我省压缩开办企业时间工作的内容是什么?
一是聚焦开办企业流程再造,推行“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将申请人依次向各有关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改造为“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模式。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开发“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下文简称“一窗受理”系统),整合相关部门与开办企业有关的业务系统,实现单点登录、无缝链接、业务通办,为申请人提供开办企业一站式服务以及业务办理进度实时查询,实现开办企业各程序“一窗受理”。申请人通过“一窗受理”系统提交设立登记申请,并在企业设立后,提交刻章、申领发票等业务申请,相关部门并行启动信息分发、预审预核、业务办理等相关工作,实现刻章、申领发票“并行办理”。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实现流程再造,形成以网上办理模式为主,传统模式为辅的开办企业新模式,压缩开办时间。
二是优化企业设立登记服务。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压缩商事登记环节。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企业名称依法应当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外,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名称自主申报和企业设立登记合并办理。申请人可通过“一窗受理”系统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收到企业设立登记申请后,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于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三是优化公章刻制服务。严格落实取消公章刻制审批,实行公章刻制备案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变相设置事前审批。企业可通过“一窗受理”系统在线选择公章制作单位、公章类型、材质等并支付费用。公章制作单位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章刻制,通知企业领取公章,并由公章制作单位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办理印模备案等手续,企业无需再向公安机关办理印模备案手续。
四是优化新设企业申领发票服务。新设企业申领发票是指,企业设立后首次申领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10万元(含)以下)、其他普通发票的一种或多种。企业可通过“一窗受理”系统办理新办纳税人业务套餐。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申请后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新办纳税人法定义务事项和首次领用发票相关办税事项,并通知企业办税员携发票专用章印模到办税服务厅进行资料确认及办理税控设备购置并发行后领取发票。
五是优化实体大厅、网点服务。保留实体大厅的办事途径,企业、申请人通过传统模式到实体大厅、网点提交业务办理申请的,相关部门、机构通过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确保开办企业全流程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实现线上线下同步提速。
五、我省压缩开办企业时间工作将如何推进?
2018年10月底前,完成“一窗受理”系统的开发及部署。11月份,实施改革措施,“一窗受理”系统在省网上办事大厅上线,全省各地均可使用“一窗受理”系统办理开办企业的业务。12月底前,实现将全省开办企业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