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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禁止生产和使用粘土制品范围的通知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禁止生产和使用粘土制品范围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9〕304号


税谱®提示:根据《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2018年6月1日规定,决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锡政规〔2023〕6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十七条关于禁止粘土砖生产和使用的规定,我市从2009年10月1日起,禁止生产和使用粘土砖,现将有关规定公布如下。

  一、本市在以下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粘土砖

  (一)各市(县)、区城区规划(行政)范围内禁止生产粘土空心(多孔)砖。

  (二)各市(县)、区在以下乡镇的区域范围内禁止生产粘土空心(多孔)砖。

  1.江阴市:经济开发区、澄江街道、夏港街道、申港街道、璜土镇、徐霞客镇、长泾镇、顾山镇;

  2.宜兴市:官林镇、太华镇、新建镇、新庄街道、环科园开发区、经济开发区、高塍镇;

  3.惠山区、锡山区、滨湖区及新区所有乡镇。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粘土实心砖。

  (四)为修缮古建筑或涉及近代、现代重要古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建设、修缮经依法批准的仿古建筑,确需生产粘土实心砖的单位,应当经市墙体材料管理机构的批准。

  二、本市在下述行政区域内禁止设计和使用粘土砖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设计和使用粘土实心砖。在下述行政区域内框架结构的新建建筑(含框剪、剪力墙、筒体等)禁止设计和使用粘土空心(多孔)砖

  (一)城区范围:快速内环以内,凤翔路以东,江海路以南、以西,金城路以北区域。

  (二)各市(县)、区的范围:

  1.江阴市:西外环路以东,滨江路以南,东外环路以西,芙蓉大道以北。

  2.宜兴市:新104国道以东,芜申运河以南,新东环路以西,龙潭路以北。

  3.惠山区:区政府所在地,即杨市路以东,堰新路以南,锡澄高速以西,南环路以北。

  4.锡山区:区政府所在地,即柏庄路以东,新312国道以南,友谊路以西,锡沪路以北。

  5.滨湖区:区政府所在地,即西五里湖以东,太湖大道以南,湖滨路以西,东五里湖以北。

  6.新区: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即华谊路以东,高浪路以南,京杭大运河以西,外太湖区域以北。

  希望各地、各部门按照《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的相关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协调解决在禁产、禁用粘土制品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推进我市新型墙体材料的健康发展。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无锡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