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川财规〔2022〕5号
税谱®提示:根据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川财法〔2023〕8号规定,截至2023年9月10日现行有效,

各市(州)财政局、省级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管理,根据国家、省关于科研项目(课题)有关管理规定,我厅对《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3月28日


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管理,按照国家、省关于科研项目(课题)管理有关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以下简称“会计科研项目”),指财政厅确定或组织申报并批准立项的会计科研项目。会计科研项目经费,由财政厅年度部门预算和四川省会计学会自有资金共同安排。
第三条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具有承担会计科研项目研究能力的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及其他单位,可单独或联合组成项目课题组申报会计科研项目。

第二章  项目管理职责
第四条  会计科研项目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财政厅对会计科研项目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四川省会计学会在财政厅指导下协助开展会计科研项目管理相关工作,项目承担单位对会计科研项目协同管理,各项目课题组组长对会计科研项目具体负责。
第五条  财政厅职责:
(一)确定并发布会计科研项目需求信息;
(二)受理会计科研项目申报和组织项目立项评审,审定并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任务合同书》;
(三)按项目任务合同书支付相关费用,指导监督项目费用的管理;
(四)监督检查项目实施情况;
(五)组织项目成果评审验收,下达批准结题项目通知。
第六条  项目承担单位职责:
(一)指导、监督项目课题组项目实施;
(二)项目经费财务管理,指导、监督项目课题组按照规定使用项目经费。
第七条  项目实行项目课题组组长负责制。项目课题组组长是项目实施质量、进度、经费使用管理及承担侵权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章  项目申报与管理
第八条  会计科研项目的选题,应聚焦国家大政方针,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及会计改革与发展的需要,遵循“解决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拓展前瞻性、战略性、理论性研究”的原则进行规划,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选题:
(一)与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有关的会计管理政策问题;
(二)财政厅确定的阶段性工作目标所涉及的会计管理政策及实施相关问题;
(三)会计理论创新、会计方法制度改革以及改革发展中具有前瞻性、普遍性的问题;
(四)其他重要会计问题。
第九条  会计科研项目年度申报指南每年由财政厅发布。会计科研项目选题按选题来源分指定选题和公开征集选题两种。
(一)指定选题。由财政厅根据选题原则,确定当年度会计科研项目,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项目课题组。
(二)公开征集选题。采用开放式申报、审批立项的方式,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除指定选题以外的会计科研项目,凡符合选题原则要求的项目课题组,均可申报。
第十条  项目课题组须按要求填写《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申报书》,经本单位审查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限内统一报送财政厅,逾期不再受理。
第十一条  一个项目课题组限申报一项会计科研项目。主要研究人员个人最多可以参加两个项目课题组。项目课题组组长有未结题会计科研项目的,不得作为项目课题组组长申请新的会计科研项目。
第十二条  财政厅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进行分类、整理、汇总后,组织项目评审专家进行论证、评审。
第十三条  项目评审专家对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工作方案、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等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并提出立项建议,财政厅按专家评审分数及推荐立项意见择优立项。
第十四条  拟立项项目应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财政厅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
第十五条  会计科研项目立项单位应按要求填写《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任务合同书》,并报送财政厅核准、备案,明确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第十六条  会计科研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指定选题项目规定了研究周期的按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会计科研项目任务合同书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项目承担单位不得随意变更项目研究内容和项目课题组组长;项目课题组组长应及时组织和认真开展已立项会计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第十八条  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对研究计划、研究内容、研究团队等作调整变更或要求中止课题的,须由项目课题组组长提出书面报告,项目承担单位出具书面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财政厅审批同意。
第十九条  项目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期完成时,项目课题组组长和承担单位应在事实发生后10日内向财政厅提交延期申请。财政厅视情况批准后,项目可适当延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第二十条  项目课题组组长应按项目任务合同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任务,并按时向财政厅提交《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申请》。对无故不按时完成任务的项目课题组组长,财政厅三年内不再受理其项目申请。
第二十一条  财政厅对结题材料初审合格后,组织专家组进行项目结题评审或验收。项目结题评审或验收的主要内容是:
(一)项目成果是否达到项目申请书中关于成果设计的预期要求;
(二)项目成果是否符合通常的学术规范;
(三)项目成果的观点、方法和内容是否具有创新性和科学性;
(四)项目成果所使用的资料、数据是否准确和完整;
(五)项目成果是否符合实际,对策建议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和较大应用价值等;
(六)项目达不到结题要求的,由项目课题组组长修改、补充和完善后再次申请结题,仍不合格的,撤销其实施该项目资格,三年内不再受理该项目课题组组长及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申请,财政厅保留追回项目经费的权利;
(七)项目结题评审或验收合格的,由财政厅出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结题证书》。
第四章  知识产权与成果运用
第二十二条  项目成果由财政厅与项目课题组共享,共享方式由双方协商约定。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研究人员在申报项目成果和公开发表项目研究论文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标明“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
第二十三条  财政厅负责项目成果推广运用。
(一)及时整理重大会计科研项目成果,以“财政调研报告”形式报送财政厅领导、省委省政府政策研究机构和财政厅业务处室;
(二)重大会计科研成果报经厅主要领导批准后,列入厅党组中心组学习材料,邀请项目课题组组长介绍课题研究的基本思路和主要观点,或在厅内组织专题讲座会;
(三)及时组织优秀会计科研项目成果评奖,根据情况将对全省会计管理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优秀会计科研项目成果汇编出版,开展宣传推广;
(四)各级财政部门应高度重视优秀会计科研项目成果的吸收利用,及时将可行的政策思路和建议用于推动和改进财政会计工作。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四条  指定选题会计科研项目所需经费由财政厅确定;公开征集选题会计科研项目所需经费,需经评审专家于项目立项评审、论证后,由财政厅与项目承担单位在签订项目任务合同书时确定。
第二十五条  财政厅根据正式签订的项目任务合同书及时向项目承接单位支付合同费用。财政厅和项目承办单位在签订项目任务合同书后,按照年度计划支付第一年度项目费用(原则上不超过总额的70%),剩余部分待评审验收合格并批准结题后支付。
第二十六条  会计科研项目经费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应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及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一)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
1.数据采集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问卷调查、实地调研、数据购买、数据分析及相应技术服务购买等发生的费用。
2.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为了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及协调项目研究工作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研究人员出国交流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工作的费用。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应按照项目承担单位有关财务规定执行。
3.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4.劳务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和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费用,以及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
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我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实际贡献大小确定。
5.专家咨询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项目组成员。专家咨询费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其他费用: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应当在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二)间接费用指项目承担单位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包括: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激励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
第二十七条  项目科研经费的管理,纳入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十八条  项目经费确定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要求追加经费预算。项目经费必须严格按照开支范围和标准使用,不得用于与项目实施无关的支出,严禁挪用、侵占、骗取科研经费。
第二十九条  项目结余经费的管理:
(一)项目实施期间,因特殊原因剩余的年度资金可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二)项目实施期间,因故中止的项目,项目承办单位应将所收费用的全部结余缴回省级国库;因故被依法撤销的项目,项目承办单位应将所收费用全部缴回省级国库。
(三)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
第六章  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和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行为追究责任。
第三十一条  财政厅应对会计科研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项目评审和验收结果进行绩效评价,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申报课题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  项目承担单位发现项目经费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有权向财政厅检举或者控告。
第三十三条  项目课题组组长须认真遵守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对项目经费各项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导致的后果按照科研诚信制度进行处理,项目课题组组长要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四条  财政厅对违规行为将视情况,按规定采取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暂停项目费用支付、终止项目执行、追回已支付费用、取消项目承担者一定期限内项目申报资格等处罚措施。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1

年度



编号




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

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项目课题组组长:


填表日期:




四川省财政厅制

年 月


申请人承诺


本人承诺对《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申报书》所填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和原创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项目团队成员均已征得对方同意。若填报失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课题组组长承担全部责任。如获准立项,本人承诺以本《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申报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国家科研资金管理规定,遵循学术规范,恪守科研诚信,扎实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按时结题。

四川省财政厅有权使用本《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申报书》所有数据和资料。



项目课题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1. A.指定选题 □         B.公开征集选题   □

2. A.应用类   □         B.理论研究类     □

3.A.重点项目 □         B.一般项目       □

申报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研究内容


预期

成果

论文论著□     研究报告□     工具书□

计算机软件□     其他□

申请经费

万元

项目周期


计划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计划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组成员

项目课题组组长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行政职务


研究

专长


电子邮箱


专业职务


学历


联系电话


其他主要成员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专业

职务

研究专长

学历

工作单位

































































三、项目设计论证

(1.选题:本项目国内外研究评述,选题的意义和价值。2.内容:本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和重点难点,主要观点和创新之处,基本思路和方法。3.预期价值:本项目理论创新程度或实际应用价值。4.研究基础:项目课题组组长近年已有相关成果和主要参考文献。)





四、完成项目研究的条件和保证

(项目课题组组长和主要研究人员曾经完成哪些重要研究项目,完成本项目的研究能力和时间保证;资料设备;科研手段等。)







五、预期研究成果

序号

研究阶段(起止时间)

阶段成果名称

成果形式

承担人









































完成时间

最终成果名称

成果形式

预计字数

参加人







六、经费预算

序号

经费开支科目

金额(元)

测算依据

小计

第一年

第二年

1

(一)直接费用





2

1.数据采集费





3

2.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4

3.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5

4.劳务费





6

5.专家咨询费





7

6.其他费用





8

(二)间接费用





9

其中:绩效支出





























合计

——




——




七、项目课题组组长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该项目课题组组长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是否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否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是否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八、项目立项评审意见

评审组人数


实到人数


赞成票


反对票


评审组建议立项金额






















主审专家签字                 评审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度



编号




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
任务合同书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项目课题组组长:


立项经费:


项目起止日期:





四川省财政厅制

年 月


任务合同书填写和打印说明


1.填写任务合同书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认真填写,表述明确。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2.密级由项目课题组组长提出,按有关保密规定,审核确定。

3.任务合同书的各个部分都必须填写,原则上不能有空白;确实无法填写的内容,请填“无”或“0”。

4.任务合同书是项目经费支付、中期检查、评估、结题和验收的依据。任务合同书的内容可参照项目申报书填写,对于申请经费和立项经费相同的项目,任务合同书的相关内容原则上应与项目申报书的相关内容一样,各项指标不能自行变更,个别确需要变更需说明理由并报四川省财政厅同意后方可变更。

5.任务合同书须经承担单位和四川省财政厅审核合格,须确保电子文档与最终打印稿一致。

6.项目课题组组长将任务合同书打印4份纸质文档,A4纸,左侧装订,不得加用塑料等额外装订材料。由承担单位和归口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四川省财政厅存档2份,另2份返项目单位归档(承担单位1份、项目课题组组长1份)。

7.任务合同书是四川省财政厅与项目承担各方的约束性文本,具有合同效力,其中四川省财政厅为甲方,项目承担单位为乙方。任务合同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由四川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一、项目信息表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地址


邮编


单位负责人


联系部门


联系人


座机


手机


合作单位

名称

在本项目中分工







项目课题组组长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职称


手机


从事专业


项目组人数


高级


中级


初级


其它


项目周期


项目起始时间


项目终止时间


预期

成果

论文论著□    研究报告□    工具书□   计算机软件□    其他□

产学研联合

是()否()

知识产权状况

承担单位独占() 相关单位共享()



二、项目概述

(简要说明项目的目标任务、研究内容、实施方案(含合作分工)、技术路线和创新性等。不超过3000字。)



三、项目的技术、社会效益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

(包括:1.论文发表和专著出版情况;2.人才培养情况;3.研究报告、实验报告整理情况;4.对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公益性贡献和价值;5.项目实施前后的总体情况对比;6.其它应该考核的社会效益指标。不超过2000字。此项必须详细叙述,需量化,可考核。)




四、预期成果

1.预期成果形式(可多选):论文论著□       研究报告□    工具书□

计算机软件□    其他□

2.具体描述:



五、计划进度和阶段目标

(请以半年为单位,详细叙述项目的进度安排和各阶段目标设置情况。不超过1000字。)


六、项目课题组组长信息

基本信息

学位

博士() 硕士() 本科() 大专()

中专() 其他()

专业技

术职务

正高() 副高()  中级()  初级() 其它()

年龄

35岁以下()36到45岁()46到55岁()56岁以上()

其它

信息

学术

称号

院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长江学者()新世纪优秀人才()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国家会计领军人才()省级会计高端人才()

获奖表彰情况(五年以内)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科技杰出贡献奖()

学术论文情况(三年以内)


收录情况

SCI ( )篇  EI ( )篇  ISTP ( )篇

论文情况

国内科技刊物()篇 国外科技刊物()篇

学术会议

其他系列

国际:国际特邀报告()次 国际大会报告()次    国际分组报告()次

国内:国内特邀报告()次 国内大会报告()次

科学著作

( )册

专利情况(三年以内)

国外发明专利授权()项,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项

主持重大科研项目情况

(三年以内)

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项

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项

注:在()内填写数据或打“√”。

七、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基本情况表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职务

项目分工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说明:职称分类:A.正高级  B.副高级  C.中级  D.初级  E.其他。



八、项目经费预算表

序号

预算科目名称

金额

备注

小计

第一年

第二年

1

一、费支出(合计)





2

(一)直接费用





3

1.数据采集费





4

2.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5

3.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6

4.劳务费





7

5.专家咨询费





8

6.其他费用





9

(二)间接费用





10

其中:绩效支出





11

合计:





12

二、项目经费支付计划

13

按年度预付 □

按项目进度支付 □

14

年度

支付金额

完成进度

支付金额

15

第一年




16

第二年









九、项目承担单位承诺书


1.我单位保证在项目实施(包括项目申请、评估评审、检查、项目执行、资源汇交、验收等过程)中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我单位将严格履行《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项目承担单位的管理职责和《项目任务合同书》中的约定,承诺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督。

3.我单位保证严肃调查处理或配合相关调查机构调查处理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现的科研不端行为,并及时向四川省财政厅报告相关调查处理结果。

4.我单位已对任务合同书的内容和密级进行了审核,项目所属密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范》及《对外科技交流保密提醒制度》中的密级要求和条件,保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在科研活动和对外合作中不泄露国家秘密。

5.我单位保证在项目完成后半年内做好项目结题工作,如项目通过验收结题或通过科技成果鉴定,及时做好项目的科技成果登记工作。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

项目承担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十、项目研究人员承诺书


1.本人承诺在项目实施(包括项目申请、评估评审、检查、课题执行、资源汇交、验收等过程)中,遵守科学道德和诚信要求,严格执行《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科技计划管理及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和《项目任务合同书》中的约定,不发生下列科研不端行为:

(1)在职称、简历以及研究基础等方面提供虚假信息;

(2)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

(3)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

(4)在涉及人体研究中,违反知情同意、保护隐私等规定;

(5)其他科研不端行为。

2.如本人被举报在项目实施中存在科研不端行为,将积极配合相关调查机构组织开展的调查。

3.本人承诺严格遵守《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范》及《对外科技交流保密提醒制度》,在科研活动和对外合作中不泄露国家秘密。


项目课题组组长签字:

项目参与人签字:


年 月 日


十一、任务合同书签订各方盖章及意见。

单位名称

四川省财政厅

领导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财政厅负责人(签章)


项目管理人


电话及传真


承担单位名称




领导意见:


(单位公章)


(合作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合作单位名称


项目课题组组长(签章)


财务负责人(签章)


项目监管责任人


地址及邮编


电话及传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十二、附加条款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自愿接受其约束。

2.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研究计划、主要研究人员、研究任务需要调整时,必须根据《办法》有关规定,向甲方提出变更理由及申请报告,经甲方审批后实施。未经甲方正式批准,双方必须按原任务合同书履行,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项目进度及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和相关统计报表。

4.乙方因某种原因(如:与可行性研究内容有出入、挪用经费、技术措施或某些条件不落实)致使无法按计划执行而主动要求中止任务时,乙方应提出申请,并视不同情况,将所收费用部分或全部缴回省级国库;如乙方未主动提出中止任务的要求,甲方有权根据调查情况中止任务。

5.乙方承担任务所需经费应按任务合同书中经费支出预算范围和相关规定开支,甲方和项目承担单位都有监督经费使用情况的责任。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6.任务执行过程中,若甲方无故中止任务,甲方无权追回支付给乙方的经费和乙方所购置的物资,并由甲方承担善后处理所发生的费用。

7.项目研究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由甲乙双方共有。乙方申报成果、专利、发表论文时需注明是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乙方因实施本项目而引起的各种知识产权纠纷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乙方对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研究成果须及时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依法取得相关知识产权,并予以有效管理和充分使用。

9.乙方指定项目组成员            为本项目档案员,负责本项目档案的收集、积累和保存工作,要做到随时收集、编号登记、入袋保管,归档的重点是项目各个阶段形成的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和技术资料,特别是研究实验阶段形成的作为成果依据的原始材料。

10.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及设备安全,并对科研安全负全部责任。

11.任务合同书是对甲乙双方都有法定约束力的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若有争议或纠纷,按《办法》有关条款处理。

12.任务合同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附件3

年度



编号




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

结题验收申请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项目课题组组长:


立项经费:


填表日期:












四川省财政厅制

年 月


材料目录

一、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二、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经费决算表

三、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任务合同书

四、项目结题相关附件材料(项目研究成果)












一、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起始时间


终止时间


项目承担单位


申请验收时间


项目课题组组长


联系电话




1.研究的主要内容

2.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3.研究目标实现情况

4.研究的主要贡献












审核意见:








单位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二、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经费决算表                                                                                      单位:元

一、收入

金额

二、经费预算情况

金额

三、经费实际支出情况

金额


1.财政厅



(一)直接费用


(一)直接费用


2.自筹


1.数据采集费


1.数据采集费




2.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2.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3.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3.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4.劳务费


4.劳务费




5.专家咨询费


5.专家咨询费




6.其他费用


6.其他费用




......


.....




(二)间接费用


(二)间接费用




其中:绩效支出


其中:绩效支出




.....


.....


经费来源

合计


经费预算支出合计


经费决算支出合计


项目课题组组长(签字):           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三、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任务合同书


四、项目结题相关附件材料(项目研究成果)




关于《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04月19日 信息来源: 会计处(行政审批处)
一、起草背景
为充分调动全省广大会计人员开展会计科研的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会计科研项目管理,繁荣会计理论与实践研究,提升会计管理工作水平,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四川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川委办〔2016〕47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7〕2号)等文件精神,四川省财政厅对《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川财规〔2019〕6号)进行了修订,形成《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川财规〔2022〕5号)。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7章36条。

第一章:总则。共3条,明确了制定办法的目的、会计科研项目的预算来源,以及项目申报范围等内容。其中,将会计科研项目经费来源由“财政厅年度部门预算安排”调整为由“财政厅年度部门预算和四川省会计学会自有资金共同安排”。

第二章:项目管理职责。共4条,明确了会计科研项目的管理原则,以及财政厅、四川省会计学会、项目承担单位,以及课题组的分工和职责。

第三章:项目申报与管理。共14条,明确了项目选题、申报、专家评审、立项、实施、结题评审及验收等相关管理规定。

第四章:知识产权与成果运用。共2条,明确了会计科研项目成果的归属和成果推广运用方式。

第五章:经费管理。共6条,明确了会计科研项目经费的确定、项目资金支付、项目经费开支范围、核算管理,以及项目结余经费的管理等内容。

第六章: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共5条,明确了财政厅和项目承担单位的职责、项目课题组组长应履行的职责,以及对违规违法情况实施处罚的相关规定。

第七章:附则。共2条,明确了管理办法的解释权、有效期及施行日期。

三、施行日期及有效期

本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四、解释权归属

本办法由四川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