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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全面推行生态葬法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全面推行生态葬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04〕59号

税谱®提示:根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政办发〔2021〕5号规定,决定保留。

税谱®提示:根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政办发〔2023〕2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深化殡葬改革,推行生态葬法,是生态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全面推行生态葬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生态平衡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殡葬改革工作重点从抓遗体火化向全面推行生态葬法转变,积极推动“绿色殡葬”,遏制乱葬滥埋和“青山白化”现象,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我市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任务
  生态葬法是指遗体火化后,通过草坪葬、树葬、花葬等方式处理骨灰,或者在骨灰堂、骨灰墙(塔、廊)等骨灰集中存放处安放骨灰,达到绿化环境、节约土地、移风易俗的目的。
  为实现省里提出的“十五”期末达到公墓园林化、村级墓地生态化、“三沿五区”(即铁路、国省道、通航河道两侧、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自然保护区、耕地区、风景名胜区、开发区、住宅区)无坟化目标,我市今明两年重点抓生态墓区建设和“三沿五区”坟墓整治工作。生态墓区建设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全市2004年底80%以上乡镇、行政村的墓地建成生态墓区,2005年全面推行生态墓区。2005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三沿五区”坟墓的整治工作,并达到整治的要求。
  1、今年起从严控制村级公益性墓地的审批、建设,“三沿五区”严禁再审批建造任何墓地,平原地区以建骨灰集中存放室为主,提倡草坪葬、树葬、花葬等新葬法。
  2、原以乡镇、村为单位批准建造的公益性墓地,从2004年10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改为生态安葬,并将原有的坟墓全部用绿化覆盖。
  3、2005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沿五区”坟墓的专项治理工作,2005年治理率达到80%的目标,2006年全面完成治理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行。在整治中一般要求在原地实行深埋、植被,进行树葬或草坪葬。如需迁移,埋葬点由市、县(市)政府统一规划,新的安放点实行生态葬法,对坟墓迁移后的墓基,要做好清理工作。属山地的,要进行植树绿化,属耕地的实行复耕,实现耕地、林地无坟化。
  4、按照公墓园林化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公墓建设。2004年开始新安葬的公墓生态葬法不得低于30%,以后逐步扩大,并积极推行生态公墓型的葬法。公墓区绿化率达到80%以上。
  5、金华市区二环线内禁止建设公益性墓地,如遇搬迁的,可建骨灰集中存放室,也可安放在经批准的经营性公墓及骨灰存放地内,禁止迁移到其它地方。
  6、严禁在任何地方对原有坟墓进行修建、扩建、改建,违者由当地政府严肃查处,予以纠正。
  三、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合理选址。各地应科学编制本辖区生态葬法和骨灰存放处建设规划,由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生态葬法原则上利用原有公益性墓地进行改造,确需新建生态墓区或新建骨灰集中存放处的,应符合规划要求,并避开居住点。
  (二)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生态葬法的方式多样,各地应根据本地人文、地理环境实际,倡导多种生态葬法,并因地制宜地选择建设生态墓区或建设骨灰集中存放处。同时,要综合考虑人口老龄化趋势,认真测算当地年均死亡人数,合理确定生态墓区或骨灰集中存放处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规模。
  (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推行生态葬法是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强化政府的主导职能,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和村老年协会的作用,积极引导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葬法建设。
  (四)坚持标准,保护环境。生态墓区的墓穴坚持墓碑小型化,平置、地表无坟头,墓碑工艺应不超过60厘米×40厘米规格,墓区内绿化率应在80%以上。树葬、草坪葬的墓碑工艺不得超过40厘米×30厘米规格。骨灰集中存放处要做到四周绿化,环境美化。山崖葬等应保护周围自然环境,不得毁坏生态原貌。加强对墓碑加工点的管理,墓碑石外色采用绿色,防止青山白化。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政府要从建设生态市,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战略高度来认识此项工作,把它列入“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的重要内容,做到有总体计划,有具体实施意见。要加大对生态墓区建设的资金投入,认真组织,先抓试点,再全面铺开。民政部门要当好参谋,做好指导,提出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国土资源、建设、规划、林业、农业、交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同时,要发挥好村级领导班子的作用,把深化殡葬改革,建设生态墓区、管好生态墓区写入村规民约。要通过建立、完善农村红白理事会等组织机构,实现对丧事办理和殡葬工作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造生态墓区的重要意义,普及移风易俗的科学知识,倡导厚养薄葬的新观念。要大力宣扬推行生态墓区建设中的先进典型,通过典型引路和榜样示范,提高农村干部群众参与葬法改革和生态墓区建设的自觉性。加强殡葬管理队伍建设,落实专项经费。要加大行政专项执法力度,对违反国家殡葬管理法规的人和事,依法严肃查处。


来源:金华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