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基层违法建设长效防控机制的指导意见
绍政办发〔2016〕26号
税谱®提示:根据《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绍政办发〔2019〕34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绍政办发〔2023〕3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自开展“三改一拆”工作以来,全市存量违建不断减少,违建新增势头有效遏制,社会认可度有所提高。为持续巩固控违拆违和“无违建”创建工作成果,坚决遏制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提升城乡生活品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深化基层违法建设长效防控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优化城乡环境,建设美丽绍兴”总体要求,根据《绍兴市“无违建”创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绍市委办发〔2016〕28号)等文件精神,以违法建设防控工作科学化、常态化、精准化为导向,整合工作力量,加强源头管控,推动工作从被动拆违向自觉控违转变,不断提升群众对“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工作的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按照“块抓条保、分级负责,综合执法、合力推进”的基本要求,全面推广以“六化”(网格化巡查管理、协作化执法处置、规范化宣传引导、社会化监督举报、透明化责任考核、制度化工作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基层违法建设长效防控机制。确保到2016年底,全市三分之二以上乡镇(街道)建立健全基层违法建设“六化”长效防控机制;到2017年底,基层违法建设“六化”长效防控机制实现全覆盖。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全网格化巡查管理机制
1.建立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管理体制。明确以区、县(市)、市直开发区和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为辖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以村(社区)干部为主体,以联系村(社区)干部为骨干,以乡镇(街道)机关干部为补充,配齐配强三级网格员队伍,做到每个自然村(居民小区)有1名网格员。乡、村两级网格员负责开展日常巡查,建立每日“零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并阻止基层违法建设行为。
2.设立巡查外围监督队伍。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外来人口专管员和第三方的作用,结合乡镇(街道)民情通、平安通、微信群等即时信息系统,不定期开展叠加式巡查活动,对网格员巡查工作进行印证性监督,加强对新增违法建设的外围型干预。
3.建立县级防违控违综合管理平台。整合市长电话受理中心和民情热线等资源,畅通信访投诉和信息报送渠道,以区、县(市)为单位,运用数字化手段,建立集事件受理、分析研判、分流处理、调度指挥、督办反馈于一体的防违控违综合管理平台,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连通的工作体系。每个乡镇(街道)、村(社区)至少有1名信息员负责相关信息报送工作(可网格员兼职)。
(二)建立健全协作化执法处置机制
4.加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平台建设。加大基层治理改革力度,通过权力下放、委托、延伸等方式,按照“权责一致、划片包干”原则,加快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平台建设,配强执法人员,配齐执法装备,全面落实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执法责任,切实增强基层的控违拆违工作能力。
5.建立基层执法信息综合数据库。综合建设、规划、城管执法、国土、水利、交通运输、环保等相关数据资料,建立基层执法信息综合数据库,共享巡查发现、卫星遥感、案件办理、验收备案等关联信息,密切沟通、相互协作,快速反应、高效执法,不断提高基层违建处置规范化管理水平。
6.完善控违拆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县(市)和市直开发区要定期召开控违拆违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基层控违拆违和“无违建”创建工作的要素保障、制度配套、政策激励、责任落实等问题。乡镇(街道)要经常性召开控违拆违工作联席会议,破解工作难题,协调处置重点违建,落实相应工作措施等。
(三)建立健全规范化宣传引导机制
7.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结合普法教育活动,借助多种宣传渠道,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市民广泛宣传土地管理、城乡规划以及浙江省违法建设处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8.加强政策宣传。明确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大力宣传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办法、新农村建设典型、涉违房产“四不予”政策、农房登记发证程序要求以及各地关于困难户、无房户的安置办法等。制定执行“无违建乡镇(街道)”和“无违建村(社区)”创建标准,引导群众广泛参与“无违建”创建工作。
9.加强管理措施宣传。做好各类规划管理的解读工作,根据规划科学划定严控村、控制村、一般村的区域范围,宣传农民建房管理要求,引导农民依法、科学、合理建房。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作用,督促落实好业主管理规约,开展好小区居民入住要求的宣传工作,有效减少小区内的乱搭乱建现象。通过农民信箱、广播、流动车、村务公开栏等经常性曝光违建案例,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拆违的相关规定。
(四)建立健全社会化监督举报机制
10.畅通举报渠道。利用“互联网+”和来电、来信、来人等方式,建立便捷的群众举报平台。落实干部值班制度,做到第一时间受理违法建设投诉反映;发挥国土监察和村镇建设管理队伍作用,第一时间核实群众举报信息,及时开展相应的拆违工作。
11.组建社会监督团体。发挥社会监督团体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影响群众的优势,依托微信平台,联合论坛力量,开展“随手拍、大家评、政府查”等活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五)建立健全透明化责任考核机制
12.纳入重点工作考核指标。各地要将控违拆违和“无违建”创建工作列入对各乡镇(街道)的重点工作考核指标,并将“无违建”创建情况与乡镇(街道)班子的实绩评价结合起来。按照巡查责任、监督责任、执法责任、领导责任的不同,建立公开透明的考核奖惩制度,并与各级干部和网格员的业绩评价有机结合起来。
13.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各级“三改一拆”办公室要对网格化巡查管理和协作化执法处置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对未能及时发现违法建设或发现违法建设未能及时处置的,进行责任倒查,严肃处理并及时通报处理情况。发现党员干部存在违法建设情况的,要按照管理权限从严从快进行处理。
(六)建立健全制度化工作保障机制
14.注重人员保障。通过人才制度改革和管理制度创新,每年引进一批法律服务、规划管理、工程建设、市容环境等专业人才,充实到乡镇(街道)干部队伍,为基层控违拆违和“无违建”创建工作提供人才支撑。加强执法人员编制统筹,执法力量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切实增强乡镇(街道)的执法能力。
15.加强业务保障。深化政府法院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基层法制工作,经常性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案例分析和业务培训。坚持阳光执法要求,统一执法文书,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基层执法问题“请示—答复”制度,为基层控违拆违和“无违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业务保障。
16.落实经费保障。将控违拆违和“无违建”创建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依法向当事人追偿符合行政强制法规定的代履行条件的拆违费用。以区、县(市)为单位,制订出台相对统一的“以奖代补”政策,落实按比例分担要求,调动基层控违拆违工作积极性。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高度重视违建防控工作,根据“六化”要求,大胆实践,主动作为,综合施策,真正解决基层“看得见、管不着”和工作力量薄弱等问题,想方设法杜绝违法建设。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切实加强对违建长效防控机制建设的领导,科学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全面落实责任,确保按计划顺利推进。市“三改一拆”办公室要对各区、县(市)和市直各开发区的长效防控机制落实情况开展阶段性专项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各地要将长效防控机制落实情况与“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行“一票否决”制。(三)提炼工作特色。市“三改一拆”办公室要及时研究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我市的基层违法建设“六化”长效防控机制形成特色亮点。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