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工程建筑项目生成阶段优化提升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2020-08-17 成自然资规〔2020〕5号
税谱®提示:根据《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失效和拟修改 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2022年12月29日)规定,拟修改,拟修改的文件修改完成前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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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工程建筑项目生成阶段优化提升实施意见(试行)》文件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17
《成都市工程建筑项目生成阶段优化提升实施意见(试行)》以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名义印发,为了更好理解和执行,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2018年5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确定在包括我省成都市在内的全国15个市和浙江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 国办发〔2019〕11号)对试点城市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安排部署,2019年12月2日,我局会同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网络理政办联合印发了《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流程优化提升及"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工作实施意见》(成自然资规〔2019〕3号),对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生成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审批工作进行了改革,该文件自执行以来,审批环节、审批要件、审批时限均大幅减少,行政审批效能明显提高。
近年来,我市全方位深入推进"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当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依然存在流程设置不够优化、行政协同力度不高、项目生成环节较多等问题。《成都市工程建筑项目生成阶段优化提升实施意见(试行)》(成自然资规〔2020〕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制定的。
二、制定过程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于2020年初,开始收集建设单位对于2.0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意见和建议。根据窗口收集到的反馈意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对2.0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优化提升进行研究,并吸收借鉴其他市好的做法,形成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各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单位及律师意见和建议,反复修改形成送审稿。送审稿通过合法性审查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后,印发《成都市工程建筑项目生成阶段优化提升实施意见(试行)》(成自然资规〔2020〕5号)。
三、主要内容说明
《实施意见》由两部分内容构成,第一部分是"项目生成阶段全流程优化",第二部分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规则"。
(一)项目生成阶段全流程优化。
本部分主要明确优化提升的工作重点,即提供准确用地信息、减少审查内容和环节、进一步减少办理时限、优化主线和辅线审批事项。
1.提供准确用地信息。在生成阶段为建筑类项目审批提供规划基础要素服务,由各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合规性初审意见以及规划用地红线图等规划基础要素图件,提前开展审批基础数据的生成,以确保项目生成阶段审批效率的提高。推出规划基础要素服务,是本次建筑类项目生成阶段优化提升工作的亮点之一。
2. 减少审查内容和环节。将2.0版项目生成审批主线中的合规性审查、项目生成阶段合并为项目生成阶段。非单独选址建筑项目审批,取消办理拟供地意见函;单独选址建筑项目审批,在项目生成阶段不再出具合规性审查意见。非招拍挂项目、单独选址项目生成阶段审批主线减少4个环节,招拍挂项目生成阶段审批主线减少5个环节。通过减少项目生成阶段审批主线环节和审查内容,有力保障了该阶段审批效率的提高。
3. 优化主线辅线审查事项。主线和辅线审查事项同步优化,将原建设条件集成并联单位中市文广旅局负责出具的宗地地下文物保护意见纳入辅线事项办理,主线流程中仅针对地上文物保护单位提出保护意见。针对性地解决了2.0版建筑类项目审批流程中,文勘审查耗时长的堵点、难点问题,进一步保障了审批效率的提高。
4.进一步减少办理时限。《实施意见》正式执行后,可以达到的效果是:非招拍挂建筑项目审批主线时限减少16天,招拍挂建筑项目审批主线时限减少21天。单独选址项目审批主线时限减少9天。
(二)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规则
强化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项目生成阶段主体责任,通过制定项目生成阶段审批材料推送规则、控规用地边界与权属边界不一致时的制图规则、航空限高查询规则、划拨用地内部建设审批规则、土地整合审批进件规则、单独选址项目生成阶段进件规则等6项规则,切实提高建筑类项目生成阶段的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