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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意见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意见

深府办规〔2018〕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事关学生健康成长和百万家庭福祉,也是解决城市治理难题、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内在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完善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机制,妥善解决百万学生午餐午休这一重大民生问题,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从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出发,把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学生午餐午休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经验,结合深圳实际,加强统筹规划,整合学校、家庭、社会多种资源,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参与作用,努力解决学生午餐午休问题,构建以校内午餐午休为主、校外午餐午休为辅的管理方式,形成政府引导、学校主体、家长分担、社会协同的学生午餐午休管理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1.以生为本,健康优先。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作为推进午餐午休管理工作的首要原则和出发点,着力保障学生午餐营养健康和基本的午休条件。

  2.政府引导,多元参与。发挥政府在学生午餐午休管理中的引导作用,加大政策供给和财政投入,整合学校、家庭和社会资源,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实现多元参与的午餐午休管理机制。

  3.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市、区(含新区,下同)两级按照事权划分负责各自管辖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午餐午休管理工作,同时加强教育、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财政、卫生、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公安(消防)、民政、城管、建设、建筑工务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共同做好学生午餐午休管理工作。

  4.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各区和学校可以根据区情、校情,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愿和吁求,采取最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又适合本区本学校情况的午餐午休管理模式。

  (三)总体目标。

  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全面加强校内外午餐午休管理,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午餐午休服务的供给能力和保障水平,以学校为主为学生提供健康、营养的午餐和经济、安全的午休服务,切实减轻家庭的负担。加强校外午托管理,建立多方参与、规范有序的学生午餐午休管理制度和机制,形成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良好秩序。从2018年到2020年,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全市全部有需求的学生在校内午餐午休的目标。具体任务分解如下:2018年,全市65%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为全部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午休服务;2019年,80%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为全部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午休服务;2020年,全市95%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为全部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午休服务。

  二、完善学生午餐午休管理机制

  (一)建立学生午餐午休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市教育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经贸信息委、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规划国土委、卫生计生委、公安局、民政局、城管局、住房建设局、法制办、建筑工务署等部门,建立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市午餐午休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学生午餐午休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各区完善学生午餐午休管理机制。

  各区建立相应的学生午餐午休管理沟通协调机制,统筹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工作。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区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问题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校内午餐午休分阶段工作目标和部门责任,推动学生午餐午休管理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三)建立多方参与、责任分担的学生午餐午休解决机制。

  学生家长要认真履行作为监护人在保障学生午餐午休方面的责任。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资源,优化校内午餐午休管理,切实保障校内午餐午休学生的基本需求。各区各部门要加强校外午托机构管理,满足学生及家长个性化需求。

  三、多方式解决校内供餐

  (一)加强学校自行供餐。

  目前校内食堂不能满足学生就餐需求的学校,根据学校场地情况进行食堂改扩建,将学生食堂扩容到能够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服务的规模。学校可根据场地条件安排学生在食堂或教室用餐,在教室用餐的学校可在教学楼安装送餐电梯。鼓励场地空间不足的学校采用智能烹饪机器人实现集约化供餐。学校可根据供餐需求情况适当调整食堂后勤工作人员。

  (二)完善社会配餐。

  暂时不能实现学校自行供餐的学校可由学生监护人依据自愿原则委托学校采取由配餐企业集中配餐的方式为学生提供午餐。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教育局等部门制定社会配餐标准,建立健全供餐企业招投标程序,形成各级教育部门指导,学生监护人依据自愿原则委托学校处理校外配餐相关事务的制度。鼓励临近的学校选择共同的供餐企业,以就近建立热加工厂,缩短配餐时间,保证饭菜质量。

  (三)新建和改扩建学校必须配备午餐午休设施。

  发展改革、规划国土、教育等部门要完善学校规划和新建学校配置,全市新建和改扩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的午餐午休设施,充分保障学生在校内午餐午休。

  (四)完善学生午餐价格确定和费用承担机制。

  学生午餐价格根据健康、营养和经济的原则,由学校、学生监护人代表和供餐方协商确定。学生午餐费用原则上由家长负担,低保家庭学生的午餐费用由政府以每人每餐1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四、多途径改善学生校内午休条件

  (一)挖掘校内午休潜力。

  非寄宿制学校学生校内午休以在教室内午休为主。鼓励教室配备空调和使用可调节、可折叠的具有午休功能的课桌椅。推动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馆等场所在午休时间向学生开放,根据条件配备午休相关设施,改善学生午休条件。

  (二)合理安排午休时间和午休活动。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满足教育教学要求和征求家长意见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午休时间。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安排多种午休方式。实施分年级午休管理机制,条件优越场所优先提供给低年级学生,特别优先保障小学一年级学生的午休条件,确保学生顺利实现幼小衔接。

  五、完善校内午餐午休管理

  (一)建立多方参与的校内午餐午休管理机制。

  优化校内午餐午休管理,积极吸纳学校教职员工、供餐企业辅助人员、专业午托服务机构人员、家长等担任学校午餐午休管理服务人员。推动学生家长参与学校午餐午休管理的各个环节,吸纳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食堂承包、配餐企业选择的招投标和竞争性谈判工作,构建多方参与的午餐午休管理机制。

  (二)妥善解决午餐午休管理人员报酬。

  将学校午餐午休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学校午餐午休管理人员1—4年级按照班级数的1∶1.5、5—9年级按照班级数的1∶1.1配备。公办学校午餐午休管理工作由学校教职员工承担的,按每人每天150元的标准在经费上予以保障,由同级教育、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单列核增拨付;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进行管理的,参照上述标准由财政保障购买服务的相关经费。民办学校提供学生午餐午休服务的,其中享受义务教育学位补贴部分的学生由财政参照公办学校标准给予午餐午休管理经费保障,其他民办学校学生的午餐午休管理可由各区根据实际自行探索给予适当补贴。

  午餐午休管理人员报酬的具体发放办法由市教育局联合财政等部门制定,各区还可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其他扶持政策。

  (三)探索学生参与午餐午休自我管理。

  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经验,探索将午餐午休管理作为学生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学生自我管理和协作能力。积极探索各年级学生参与午餐午休各个环节力所能及的管理活动,推动五至九年级学生以值日生形式参与午餐的配送、分配和餐后的清洁整理等服务管理以及午休秩序维持工作。

  六、完善校外午托机构的管理

  (一)调整校外午托机构登记设立性质。

  改革校外午托管理体制,依程序修订《深圳市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办法》。研究以商事登记的方式设立校外午托机构,从事营利性的校外午托经营活动。允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举办非营利性校外午托机构。鼓励街道、社区充分利用街道和社区的活动场地,为学生提供午托服务。

  已经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校外午托机构,可以选择继续按照民办非企业方式开展业务,也可以选择注销民办非企业,到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为商事主体。

  (二)加强校外午托机构日常监管。

  建立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信息共享联合监管机制。市场监管、消防、卫生、食药、教育等部门制定校外午托机构管理指引,监督校外午托机构建立完善学生接送制度、点名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洁制度、午休制度、家长沟通交流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消防、食药等部门按规定对校外午托机构进行监管,加强对校外午托机构的监督抽查,依法查处校外午托机构的消防、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民政部门依法查处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法规规定的机构。

  城管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社区巡查,及时查处无证校外午托机构。鼓励家长和学生对涉及校外午托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七、大力培育发展午托服务相关产业

  (一)培育发展午托服务产业链。

  结合全市产业政策,重点培育一批社会配餐企业、智能烹饪研发生产企业、多功能可调节学生课桌椅研发生产企业、专业午托服务机构,建立从午餐供给到午托管理,从食品原料生产、采购到加工制作、配送的完整的午托产业链,提高各环节服务供给能力。

  (二)支持成立午托服务相关行业协会。

  民政部门要鼓励支持配餐企业、校外午托机构等午托相关行业成立行业协会,制订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有序发展。

  八、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问题是一项惠及全市万千家庭的重大民生工程,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好各自职责任务,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

  (二)优化工作流程。

  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问题涉及的学校和机构多,任务琐碎繁重,各区、各部门要优化简化工作流程,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学生午餐午休管理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加强经费保障。

  市、区财政部门按照市区事权划分和财政分担机制,做好预算和资金拨付工作,确保学校午餐午休相关硬件设施改善、午餐午休管理经费以及低保家庭学生的午餐补贴等相关经费及时到位。

  (四)强化宣传引导。

  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工作和本意见的宣传,增强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做好学生午餐午休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11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意见》解读材料
信息来源:深圳市教育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8-07-30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一)校外午托乱相亟需规范。校外午托是目前学生午托的重要方式之一,但由于审批条件严格、场地条件受限等多种原因,校外午托机构大部分是处于无证状态,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同时,目前实行的由消防、食药部门前置审批,教育部门批准,民政部门登记的校外午托机构管理体制已经不符合新的上位规定,亟需进行改革。

  (二)学生午托需求亟待满足。我市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近六成学生家庭有午托需求,但目前多数学校不提供学生午餐午休服务,同时家长普遍对校外午托状况不满意,学生午餐午休成为困扰许多家庭的问题。

  从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百万家庭福祉出发,深圳市政府决定针对学生午餐午休领域存在的问题,完善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机制,妥善解决百万学生午餐午休这一重大民生问题,制定本意见。

  二、《意见》主要有哪些内容?

  《意见》包括总体思路、完善学生午餐午休管理机制、多方式解决校内供餐、多途径改善学生校内午休条件、完善校内午餐午休管理、完善校外午托机构的管理、大力培育发展午托服务相关产业、保障措施等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思路,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等内容。第二至第七部分为主要任务,从完善学生午餐午休管理机制、多方式解决校内供餐、多途径改善学生校内午休条件、完善校内午餐午休管理、完善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大力培育发展午托服务相关产业等六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第八部分保障措施从提高思想认识、优化工作流程、加强经费保障、强化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提出工作部署。

  三、《意见》提出的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方式是怎样的?

  《意见》力图整合学校、家庭、社会多种资源,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参与作用,着力构建以校内午餐午休为主、校外午餐午休为辅的管理方式,形成政府引导、学校主体、家长分担、社会协同的午餐午休管理新格局。

  之所以实行以校内解决午餐午休为主,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一是广大家长的普遍吁求。绝大部分家长希望能够在学校解决学生午餐午休问题,而且因为学校拥有较多的活动场所、安全的硬件设施和熟悉的环境、专业的师资队伍,在学生午餐午休管理上有着不可替代的天然优势,校内提供学生午餐午休最有利于学生的健康和安全。

  二是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已经成为一个死结,不可能从根本上消除隐患。在目前的条件下,校外午托机构无论如何都难以全部符合消防等安全监管的要求;如果不能校内解决学生午餐午休,就存在校外午托的刚性需求,查处困难,成为管理难题。

  三是校内解决学生午餐午休是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普遍做法。许多发达国家以及我国北京、上海、香港等城市都从制度上保障学生午餐供应,实行以校内就餐为主,既解决了家长后顾之忧,又全面提升学生素质,而且不存在校外午托管理难题。

  在立足校内解决午餐午休的基础上,基于现行学校作息制度下,午休时间较长而校内无休息床位,导致对校外午托需求的现实仍会在一定范围存在,照顾对校外午托的个性化需求,《意见》完善了校外午托机构管理,进一步规范管理,保证学生安全和利益,发挥校外午托机构的补充作用。

  四、为什么要三年才能基本实现全市全部有需求的学生在校内午餐午休的目标?

  由于我市过去多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别是公办学校)建设时没有考虑学生就餐问题,没有学生食堂,或者学生食堂供餐能力有限。实行校内供餐需要新建食堂或对现有食堂进行改扩建,这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完成和投入使用;实行社会配餐也需要供餐企业的平稳发展才能确保食品安全。因此要循序渐进地推进在校内午餐午休工作,《意见》要求,从2018年到2020年,用三年时间,基本实现全市全部有需求的学生在校内午餐午休的目标。具体任务分解如下:2018年,全市65%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为全部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午休服务;2019年,80%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为全部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午休服务;2020年,全市95%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为全部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午休服务。

  五、校内午餐午休的解决对象是哪些?

  学校提供校内午餐午休,以保障有在校内午餐午休需求的学生都能在校内午餐午休为目标。即对学生午餐午休方式不搞一刀切,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在家午餐午休、在校内午餐午休,或者到合法的校外午托机构午餐午休。对于有在校内午餐午休需求的学生,学校都应当满足其基本需求。

  六、校内午餐提供方式有哪些?

  校内提供午餐的方式包括学校食堂自行供餐和企业配餐两种方式。有条件通过学校食堂解决的,尽量由学校食堂提供学生午餐,鼓励场地空间不足的学校采用智能烹饪机器人实现集约化供餐。学校食堂不足以提供学生午餐,且没有改扩建空间,或者改扩建期间,可以实行社会配餐。

  新建学校和改扩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的午餐午休设施,充分保障学生在校内午餐午休。

  七、如何确定社会配餐企业?

  暂时不能实现学校自行供餐的学校可由学生监护人依据自愿原则委托学校采取由配餐企业集中配餐的方式为学生提供午餐。市市场监管委、市教育局等部门制定社会配餐标准,建立健全供餐企业招投标程序,形成各级教育部门指导,学生监护人依据自愿原则委托中小学校处理校外配餐相关事务的制度。鼓励临近的学校选择共同的供餐企业,就近建立热加工厂,缩短配餐时间,保证饭菜质量。

  八、学生午餐价格怎么确定、费用怎么承担?

  学生午餐价格根据健康、营养和经济的原则,由学校、学生监护人代表和供餐方协商确定。学生午餐费用原则上由家长负担,低保家庭学生的午餐费用由政府以每人每餐1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九、校内午休的方式是怎样的?

  由于近年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持续紧张,学校无法提供专门的午休房和睡床,非寄宿制学校学生校内午休以在教室内午休为主。学校可通过教室配备空调和使用可调节、可折叠的具有午休功能的课桌椅,推动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馆等场所在午休时间向学生开放,根据条件配备午休相关设施等方式,改善学生午休条件。实施分年级午休管理机制,条件优越场所优先提供给低年级学生,特别优先保障小学一年级学生的午休条件,确保小一学生顺利实现幼小衔接。

  十、校内午餐午休怎么管理?

  为维持好校内午餐午休秩序,原则上每个班配备不少于一名午餐午休管理人员,根据低年级学生需要更多照顾的特点,增加一定比例的午餐午休管理人员;同时还要确保一定的行政、医务等人员在岗。故1-4年级按照班级数的1:1.5、5-9年级按照班级数的1:1.1配备午餐午休管理人员。

  建立多方参与的校内午餐午休管理机制。积极吸纳学校教职员工、供餐企业辅助人员、专业午托服务机构人员、家长等担任学校午餐午休管理服务人员。推动学生家长参与学校午餐午休管理的各个环节,吸纳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食堂承包、配餐企业选择的招投标和竞争性谈判工作,构建多方参与的午餐午休管理机制。

  探索学生参与午餐午休自我管理,如推动五至九年级学生以值日生形式参与午餐的配送、分配和餐后的清洁整理等服务管理以及午休秩序维持工作。

  十一、校外午托机构登记管理制度有什么变化?

  改革校外午托管理体制,依程序修订《深圳市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办法》。研究以商事登记的方式设立校外午托机构,从事营利性的校外午托经营活动。允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举办非营利性校外午托机构。鼓励街道、社区充分利用街道和社区的活动场地,为中小学生提供午托服务。

  已经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校外午托机构,可以选择继续按照民办非企业方式开展业务,也可以选择注销民办非企业,到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为商事主体。

  十二、为什么放学后的托管未同时在《意见》中规定?

  近期,《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8〕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印发实施。本《意见》已充分吸纳《指导意见》的相关精神,但着眼于解决目前我市学生家长最迫切、社会反映最强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最关切的学生午餐午休问题,对于下午放学后的托管问题,市教育局目前以组织学生参与学校课后“四点半”活动的形式予以解决,并已在全市选取320所中小学开展试点,按照计划,到2019年,力争在全市中小学全面铺开课后“四点半”活动。届时,学生下午放学的托管问题也将得到妥善解决。

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