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增值税计算缴纳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2号
税谱®提示: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航空公司执行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 ( 财税〔2013〕9号
)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全文废止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航空公司执行总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 ( 财税[2011]132号
,以下称《通知》),现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增值税计算缴纳有关问题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