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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为了落实税收法定,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机构改革有关要求,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对成立以前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共有4份税收规范性文件继续执行。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稿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附件2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稿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要求,落实税收法定,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确保执法依据统一规范、执法工作有序衔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对新机构成立以前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
二、目的依据
经梳理,共4份税收规范性文件仅涉及标题名称变更、正文和附件无其他修改内容,这些文件不因机构改革的影响可继续执行。为便于税务行政相对人理解适用,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特制定本公告,对外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三、主要内容
《目录》包括“序号”“标题”“发文日期”和“文号”四栏,继续执行的4份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按发文日期的先后顺序排列,以供查阅使用。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1

关于转发《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及其分(支)公司启用新税号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00731

昆国税票字〔200016

2

关于印发《昆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外交人员自用免税汽柴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已被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20年8月26日废止】

200885

昆国税函〔2008154

3

昆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9326

昆国税发〔2009128

4

昆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昆明市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代开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2011525

昆明国税公告2011年第1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