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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关于发挥专利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全文废止】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关于发挥专利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全文废止】
渝办发〔2010〕185号

税谱®提示:根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继续施行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渝府发〔2017〕4号规定,有效期届满继续施行,有效期自该规范性文件原有效期到期之日次日起重新起算
税谱®提示:根据2021年2月9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渝府发〔2021〕5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市知识产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外经贸委、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关于发挥专利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六日

(此文有删减)



关于发挥专利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进一步发挥专利在企业招商引资和提升企业竞争力、抗击风险能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力推进我市专利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全面服务区域经济主战场发展大局,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为目标,建立健全有利于推进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有效机制,坚持自主研发与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努力获取一批产业关键领域的核心专利,强化产业竞争能力,为全市产业结构调整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12年,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和天然气石油化工产业产值专利密度保持领先全国平均水平,当年专利授权量分别达到2600件、1600件和500件;材料和电子信息产业产值专利密度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专利授权量分别达到600件和1400件。重点产业专利联盟稳步推进,医疗器械产业专利联盟初步形成。

――全市工业园区拥有专利数量占全市工矿企业专利数量的比重达75%以上;培育5个专利授权量500件以上的工业园区;培育3―5个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和10个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企业有效专利占全市有效专利的比重达到70%;转化一批专利技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0%以上;培育2个专利授权量达500件的企业(集团)、10个专利授权量达100件的企业(集团);培育试点企业12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家。

――当年向国(境)外专利申请达100件以上;形成一批在国际上具有竞争优势的专利技术和专利产品,培育5个以上依靠专利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化解一批专利纠纷,行政调解成功率达到8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围绕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和方向,深化重点产业集群专利引领工程。

1.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结构优化。

――加强企业技术进步中的专利运用。围绕我市产业振兴重点技术改造等技术进步活动,加强产业关键技术发展趋势的监测分析;加强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拟采用的新技术、新装备的专利风险规避;组织专利服务机构深入重点项目承担单位挖掘可专利性技术,策划专利保护策略;加强节能减排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

――加强承接产业转移中的专利工作。重点跟踪笔记本电脑、芯片等产业的专利技术发展状况;加强产业转移过程中重点引进项目的专利评估;鼓励企业通过专利转让、独占许可等方式获取核心专利,掌握产业发展的主动权。

――推动建立优势产业专利联盟。加强优势产业的专利培育,整合我市优势产业专利资源,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摩托车、医疗器械等产业成立专利联盟;探索建立专利联盟资源共享和运行机制,增强产业整体竞争力。

2.培育新兴产业,实现产业升级。

――加强自主研发的专利工作。围绕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重点产业产品,采取技术破解、技术规避等专利策略,突破一批专利壁垒,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资源,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专利瓶颈。

――强化引进技术的专利工作。加强重大技术引进项目涉及专利的有效性和竞争性审查;指导重大技术引进项目中专利技术的转让、许可合约的签订和实施工作;支持重点培育新兴产业技术引进项目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成果专利化。

――实施专利标准化战略。支持企业以专利为基础,制定(修订)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占领产业制高点。

(二)围绕加快特色工业园区建设,深化重点园区专利促进工程。

1.开展园区专利试点示范工作。加大对园区专利工作的投入和专利指标考核力度,到2012年,培育3―5个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和10个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2.推进园区专利服务体系建设。到2012年,14个园区建立专利管理机构,健全专利管理规章制度;整合专利代理、评估、信息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在园区内建立专利服务工作站,提供“一站式”服务。

3.加大园区专利管理活动扶持力度。支持园区开展多种形式的专利管理业务交流活动;建立专利特派员制度,指导园区开展专利管理工作;加大园区招商引资项目的专利跟踪服务力度,加强项目产生专利产权归属指导。

(三)围绕企业做大做强,深化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提升工程。

1.支持骨干企业运用专利战略,增强核心竞争力。

――支持企业制定和实施专利战略。以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为重点的骨干企业,推动企业制定和实施专利战略,并融入生产经营活动;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与专利战略相适应的专利管理体系;将专利指标纳入全市工业50强评比。

――推动企业对主导产品构筑专利屏障。支持企业围绕主导产品,形成核心专利和外围专利,构筑专利保护屏障,确立市场竞争优势。

――加强企业专利资产运营管理。指导企业完善并落实专利资产运营的各项制度;在涉及以专利技术入股参与并购重组中加强专利评估,防范专利风险;鼓励企业通过专利权转让、实施许可等方式,盘活专利资产。

2.支持中小企业运用专利策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引导企业开发特色和优势专利技术。支持企业建立专利数据库和分析系统;支持企业合法利用无效专利、失效专利、国外专利资源;鼓励企业围绕核心专利开展外围专利技术研发;引导企业参与重点产业链关键技术和零部件的技术研发,形成特色专利技术。

――加快专利技术向中小企业转移。搭建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平台,促进高校、科研机构专利成果向中小企业转移;国家(重庆)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优先支持先进适用的专利技术向中小企业转移、转化。

――推动企业专利融资工作。建立和完善专利评估、担保等投融资体系,支持企业通过专利质押等方式筹集资金,市级相关资金给予担保补助和贷款贴息;引导风险投资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倾斜。

3.加强企业专利试点示范,形成规模引导效应。

――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加强全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整体组织和协调管理,逐渐扩大试点示范规模。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和资源整合,保证对试点示范工作的支持力度;引导试点示范企业建立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企业专利工作专项资金。

――引导试点单位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的有关活动。督促试点单位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与计划;组织开展阶段检查与指导;建立工作报告机制;组织举办各类专题交流、培训活动;组织完成在试点期间的各项具体工作部署和任务;围绕试点示范单位个性化需求,进行分类指导和针对性服务。

(四)扩大知识产权工作对外开放,服务内陆开放高地建设。

1.围绕“走出去”战略,深化重庆制造走向海外知识产权护航行动。

――建立出口产品预警与维权机制。指导和支持行业组织和企业建立专利预警机制,开展专利预警工作;加强对重大涉外专利纠纷和目标国竞争对手专利状况跟踪预警;支持企业开展国外专利风险规避分析;支持企业积极开展国外专利维权工作。

――支持企业进行国外专利布局。引导企业针对产品出口国(地区)的市场需求和专利现状进行技术研发;支持企业开展国外专利布局策略研究;支持企业申请、获得国外专利;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专项资金支持。

――搭建知识产权对话交流平台。建立与国外使领馆、商会等机构的信息沟通机制,与国外中介机构的合作机制,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际专利交流;利用全国外商机构保护知识产权座谈会平台,扩大与国外知名企业的知识产权合作。

2.围绕“引进来”战略,深化招商引资知识产权服务行动。

――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加大专利执法力度,建立专利保护快速反应机制,完善专利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建立与国家专利主管部门的合作机制,争取在渝设立巡回口审庭;加强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平台与外商投诉平台对接,优化外商投诉通道;加大专利工作宣传力度,帮助外资企业熟悉中国的专利制度,了解中国专利保护的工作机制和流程。

――加强对引进项目的专利服务。建立引进项目专利特别审查机制,成立专利特别审查专家委员会,制定专利特别审查工作细则,规范专利特别审查程序;加强对引进项目涉及专利技术的跟踪服务,帮助项目引进单位完善基于该专利衍生技术的专利开发和保护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产业结构调整政府宏观管理的专利导向。

将专利工作融入工作计划。将专利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市级有关部门涉及产业结构调整的工作计划应当融入专利指标和工作内容。

将专利工作融入相关政策。市级有关部门在制定和完善涉及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关政策时应当明确专利的要求,引导资金、人才、土地、能源等生产要素向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聚集。

将专利工作融入各个工作环节。建立健全相关政府资助计划项目(见附件)的专利导向和激励机制,强化项目申报、立项、评估、验收等环节的专利管理。市级有关部门在宣传、教育、人事、统计等管理工作中加强对专利工作的引导。

(二)加强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市级有关部门要将重庆摩托车(汽车)知识产权信息中心纳入“十二五”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力争将其建设成为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完善专利基础信息和产业数据库;加快建设集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信息于一体的重庆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三)加强专利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专利代理、评估、转化等中介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引导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做大做强,鼓励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加强与重点产业龙头企业对接;加强重庆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提高举报投诉转办服务能力;加强专利受理工作,强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重庆代办处建设;建立和完善专利技术交易市场,促进专利技术的转化。

(四)加强专利人才培养。

加强高校知识产权教学工作,将企业典型案例纳入相关教材;加大企业专利人才培养力度,制定专利人才国际交流培训规划,重点培养应用型高层次人才;切实推进专利专业人才的培训、考核和评定工作;加强专利中介和管理人才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加大专利工作财政支持力度。

市财政要加大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投入,优先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专利工作;加大对高新技术产品和新产品的支持力度;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外经贸委、市中小企业局等部门的相关专项资金要加大对专利的投入;整合各类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