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合政办〔2017〕19号
税谱®提示:根据《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3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4-05-28)规定,继续实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附件:加快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主要任务推进计划
附件
加快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主要任务推进计划
序号 |
重点工作 |
载体和项目 |
备注 |
1 |
绿色农业安全供给工程 |
①“菜篮子”工程。建立和完善“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并将其延伸至县(市)区长负责制;推进鲜活农产品调控目录制度试点,完善政策工具。每年扶持新建50个规模以上设施蔬菜瓜果标准园和连栋温控大棚基地。推动肥东蔬菜大县创建活动,加快巢湖中垾、庐江郭河和同大、庐阳三十岗、包河大圩、肥西花岗等重点蔬菜基地建设。 ②粮食绿色增效。将粮食生产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扶持建设130个市级以上绿色增效示范片,稳定300万吨粮食产能。在环巢湖周边扶持建设万亩绿肥种植基地。 ③果品提升。推动长丰草莓设施第一县向全国草莓强县跨越;做响大圩葡萄、三十岗西瓜等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牌;推进肥西官亭、庐阳三十岗、长丰陶楼油桃,同大和黄麓葡萄等重点果品建设;扶持大樱桃、热带水果等产业因地制宜发展。 ④农产品加工转型升级。重点推进粮油、食品、纺织等3个超百亿产业集群建设,扶持主食加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冷冻食品加快发展;扶持建设肥东、巢湖、庐江、经开等一批加工产值超50亿元的农业产业化示范区;支持燕之坊、燕庄、富煌三珍、光明槐祥、真心食品、洽洽瓜子、新希望白帝乳业等一批农产品加工“甲级队”企业。 ⑤农产品品牌建设。扶持培育一批农产品公共品牌、行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创建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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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农业生活休闲服务工程 |
①休闲农业集聚区建设。围绕发展农业新业态,重点推进环城、环巢湖等休闲农业产业带建设;推动庐阳十三岗,包河大圩和烟墩,肥东长临河、撮镇、白龙,长丰陶楼、水家湖、吴山、杨庙、罗塘,巢湖黄麓、烔炀和中垾,庐江汤池、同大、白山、郭河,肥西花岗、官亭、三河和紫蓬,蜀山小庙,合巢经开区三瓜公社等打造休闲农业特色乡镇;扶持市级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区率先转型为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特色主题园区。 ②休闲农业节庆开发。扶持合肥龙虾节、合肥(大圩、同大、黄麓)葡萄节、合肥(陶楼、官亭、三十岗、烔炀、庙岗)桃花节、长丰草莓节、巢湖开湖节、三十岗西瓜节、黄陂湖河蟹节、撮镇荷花节、巢湖巢父文化节、中垾蕃茄节等节庆活动成为精品节庆活动。 ③休闲农业线路开发。重点扶持开发环巢湖休闲农业旅游、三瓜公社“互联网+”乡村休闲游、绿色大圩游、长丰草莓采摘游、肥东白龙乡村休闲游、巢湖水上风情游等精品休闲农业旅游线路,扶持“合肥休闲农业”微信公众平台建设。 ④休闲农业精品村。以市级以上美丽乡村中心村为重点,扶持建设一批休闲农业精品村。 ⑤农耕文明保护。重点挖掘和保护巢湖鱼米之乡文化,适时组织申报农业文化遗产。 ⑥支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国(安徽)农业博览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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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农业生态涵养提升工程 |
①高标准农田建设。力争“十三五”完成10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②省、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重点推进庐江郭河、肥东白龙、包河滨湖、长丰龙门寺、肥西花岗、巢湖环湖北岸、白湖农场、庐阳三十岗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和肥东八斗大张、肥东石塘包公、肥东撮镇建华仙临、肥西官亭、长丰绿色草莓、长丰杜集、庐江巢湖南岸、庐江白湖、庐江柯坦、巢湖坝镇翠都茶叶、包河大圩、合肥蜀山、肥东牌坊、肥东众兴、肥东陈集、肥西柿树岗、肥西金桥、长丰庄墓金桥、庐江庐城罗埠、庐江乐桥、巢湖半岛、巢湖浮槎山、巢湖柘皋等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再规划建设一批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区。 ③“三区”创建活动。支持肥东县创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在沿湖周边扶持建设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区,推动巢湖、庐江、包河创建省级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区。 ④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化使用。以市级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区、粮食绿色增效示范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推动测土配方施肥、植保统防统治等技术普及应用,大力推广新型肥药替代,改进肥药施用方式,研究制订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考核体系。 ⑤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扶持秸秆肥料、燃料、饲料、基料化利用;落实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各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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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工程 |
①加强农业科技研发,建立一批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和农业科技创新联盟。 ②加快推进中国农科院合肥食品科学与营养创新研究院建设。 ③深入实施种业自主创新重大工程,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品种,每年培育植物新品种20个以上,扶强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 ④强化农业科技推广,推行“包村联户”推广机制和“专家—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服务模式,每年推广新品种100个、新技术50项、新模式10项。 ⑤加快农机化提升发展,全面提升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和服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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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互联网+”现代农业示范工程 |
①“互联网+”生产。建设市、县两级农业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扶持建设200家农业物联网示范点。 ②“互联网+”经营。重点扶持邮乐农品、三瓜公社等电商企业加快发展。扶持培育20个农业电商村(镇)和100家规模以上电商企业 ③“互联网+”技术服务。启动建设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位一体”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推动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 ④“互联网+”管理。加强农业政务系统建设。依托“互联网+”,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⑤“互联网+”创业。依托市级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区,扶持建设农业创业园和创业空间;每年培育生产经营型、职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等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创客2000名。 ⑥“互联网”+体验。扶持休闲农业基地建设一批农业体验馆(庄、园),发展农业体验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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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农业改革深入推进工程 |
①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和全面落实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及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的财税、信贷、保险、用地、用电、项目等政策,年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00家以上。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快发展,年新增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500家以上。 ②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成果,加快落实“三权”分置等各项政策措施。支持通过土地流转和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式,不断创新适度规模经营形式,到2020年适度规模经营水平提高到80%。 ③强化农业金融服务。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拓宽财政支持农业农村金融发展的途径,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创新农业金融产品,优化金融服务。 ④深化农业保险改革。提升农业政策性保险水平,鼓励发展商业性保险,提高农户尤其是规模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作物保险标准,探索发展农房、农机具、设施农业、渔业、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等业务。 ⑤农业投资。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工商资本合作,积极探索盘活农村资产资源的方式方法。鼓励城市工商资本投资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都市现代农业,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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